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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aspora

姓名

笔削,乃是最纯粹的意识形态斗争,史书上看不到的或许才是真正硝烟滚滚的历史,尘埃落定方有不赞一词的春秋。

人的姓名或许比其它专有名词更能体现历史的进程。整个欧亚大陆的历史上,人的称谓——或用“姓名”一词来统称——都明确包含着被称呼者的地位。姓名本身就是人的社会性的产物,也是体现。

首先要将不同的称谓对应起来。现代拉丁语族和日耳曼语族里的“姓名”一词都是同源的,包括拉丁语的nomem,英语的name,法语的nom等等,虽然在汉语中通常被翻译为“名字”,但本意对应汉语的“姓”,后来也包括“氏”,但严格意义上并不是“名”或“表字”。而“名字”对应的是拉丁语的praenomen,亦即法语的prénom和英语的forename,意为“在姓之前的(称谓)”。在此我们可以对这些不同的称谓做一个有意思的对比。

古罗马贵族有三个正式的称谓:族(gens)名或姓nomen,家(domus)名或氏cognomen,以及人名praenomen. 正名是nomen,乃是部落时代遗留的称谓,标示着此人的血统,有着相同nomen的人祖上同属一个部落(clan),有血缘关系。家名是cognomen,本意是“伴随姓的(称谓)”,最早是绰号,后来发展为部落分支或家庭的称呼。为了在家族内部进一步区分,古罗马人(似乎很艰难地)拟定了一个只有十二个人名的清单,所以事实上重名的人不可胜数,当代欧美人重名也是一种传统。

这些称谓的顺序通常是praenomen nomen cognomen,所以凯撒大帝的全名叫做Gaius Iulius Caesar, 现在也简写做C. Julius Caesar(注意G和C、I和J在古拉丁语里是同一个字母),意思是Julii(Julius的复数形式)部族的Caesar家族的Gaius/Caius. 换一句话说,姓名本质上就是一种hierarchical coding system,用以在不同的场景中表征一个人。

先秦的东方社会有着几乎完全一样的姓名系统:姓是族名,表血缘,是以同性不通婚;氏是家名,代表一个家庭经历了获封、迁居等使其独立于其他同族分支的事件;名才是个人的标志。

不过这样的三层结构通常并不足够,同一个家族里的人经常会出现重名的情况:屋大维原名Gaius Octavius Thurinus,在被凯撒收为养子后继承了族名和家名,所以和凯撒完全同名。罗马人于是引入了缀名(epithet),作为修饰或注释:奥古斯都仍被当世之人和后世的历史学家称作Gaius Julius Caesar Octavianus,其epithet意为“Octavius家族的人”,也就是现在英文中Octavian这个名字的来源。同样的,诸如maior(英语major和mayor,法语majeur,西班牙语mayor的词源)和minor这样的epithets也被senior和junior继承了。有别于汉人的“字”,epithet通常为外人所名,所以更近于诨号。中国人的表字(courtesy name)一方面作为尊称出现,另一方面也是对名的注释和补充(多为双字),同时起到了避免重名(多为单字)的作用。讳,起初是“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不以畜牲,不以器帛”,后来当然又有“君讳”、“家讳”、“圣人讳”,也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家族内部的重名现象。

在先秦的封建时代,这种多层系统是有意义的:只有得到分封的贵族才拥有氏,平民只有姓和名,因而只有“百姓”而无“百氏”。继秦而后,封建制度迅速消弭,姓与氏也就迅速合流了。类似的,古罗马只有贵族有nomen,平民只有praenomen和cognomen,凯撒的姑父马略(Gaius Marius)战功卓著,历任军事统领(general)和执政官(consul),却因出身平民并无nomen. 贵族的标志在族名还是家名,可以明显看出两个文明的区别:罗马仍是大部落的共和,元老院的贵族并非血亲;而中国早已是家天下,但看诸夏贵族,邈矣远祖,系自有周。

可在姓名的问题上,贵族和平民的差距远没有男女之间的差距大。以上所述的两大帝国内的姓名系统,都仅仅适用于男性。女性在父系社会是不配拥有独立的标记的。古罗马女性只有一个“姓名”,倘若是贵族,便以族名nomen称呼,若是平民,就是家名cognomen:凯撒的部族Julii中男性成员的女儿都被叫做Julia,而他的平民下属马克安东尼(Mark Antony)的两个女儿都叫做Antonia,同族姐妹并无分别,其意义仅在于说明这是某个贵族Julius家或是平民Antony家的女儿,如是而已。这种剥夺女性身份的命名系统绝不是特例:汉人女性能被官方记载的同样只有其男性亲属的身份标志,先秦男性称氏,女性称姓,父亲的姓是姐妹共同的官方称谓,直到出嫁,丈夫的姓就成了女子的标签,如有需要,生父的姓仍构成了次级辨识系统。

尽管人类社会有据可考的文明都是父权至上,但女性姓名仍然淋漓尽致地体现了不同文化中女性地位的差异。且不论被誉为“第十位缪斯”的萨福(Sappho),希腊的剧作中并不刻意抹去女性个体的名字,吕西斯特拉特(Lysistrata)能通过公开的演讲来平息雅典和斯巴达的争端;而李维(Livy)笔下前195年的罗马女性抗议集会中并没有留下女性的名字,却记载了大量的老加图(Cato)的牢骚。罗马从它的宗主国、神秘的埃特鲁里亚(Etruria)继承良多,但显然不包括女性地位。埃特鲁里亚人(Etruscan)的墓碑和棺椁上绘有死者的双亲,且经常描画成相亲相爱的伴侣。

汉人的官方记录中同样少见女性名讳。吕后之名,不见载于《史记》《汉书》,却在几百年后被颜师古“发明”了出来,还特意解释为“野鸡”;隋文帝独孤皇后的名字在《隋书》上是找不到的,要去不那么正统的《北史》上才能翻到“讳伽罗”:如是种种,不胜枚举。倒是那“胡”人,口无遮拦,大呼女子名讳,倘若年久失传,也还要在史书中留下一个“讳某”的缺。

这种同时出现在大陆两端的“夷夏之防”可能并不是偶然。古罗马区别于整个希腊化世界的最大特点大概就是其植根于拉丁平原的农耕文化,正如老加图所言:土地耕耘造就最强壮的男人和最勇猛的战士。小农社会需要的大量体力劳动可能直接导致了女性地位的下降,反而“蛮族”的生活方式中保留了对女性的尊重。所以这女性姓名的背后,又不单单是一时的地位问题;笔削,乃是最纯粹的意识形态斗争,是文明太后和孝文帝的遗老遗少替崔浩立传而将乙浑除名的原因,也决定了《旧唐书》被《新唐书》长期压制直到乾隆朝才被捧出来。史书上看不到的或许才是真正硝烟滚滚的历史,尘埃落定方有不赞一词的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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