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卡
卡卡

学生一枚,喜欢写周遭事物。

我的走鬼经历

摆地摊在粤语中叫“走鬼”,很久前,城管便开始管理这些摆地摊的小贩,每次城管来了,一条街的小贩便会大叫“城管来了!城管来了!” 小贩们便捉起所有家当赶紧跑,一旦被城管捉到,所有的家当都没有了,近期的努力都付诸东流。这过程可谓十分惊心动魄,每个小贩必须在此过程中保持警惕,若城管来了,便需要跑得足够快,“走鬼”一词可谓十分贴切吧。

我的走鬼经历在同龄人中可谓丰富,这可能因为周围的人大多从农村出来到珠三角打工或小生意的农民工,这可能是大多数非珠三角地区广东人的人生。

第一次走鬼的经历大约发生在五岁,我随着亲戚在广州购书中心附近的天桥摆地摊卖眼镜盒。小时候,很多时候都在各种亲戚的照顾中长大。那时候,父母在珠三角打工,爷爷奶奶去世的早,没办法,各种托付给不同的亲戚。

亲戚是我的阿姨和姨父,那时候,他们夫妻比我们现在还小,25岁左右。他们在天桥两端各自摆一个摊,对第一次经过他们的客人叫价15元,第二次经过的客人,叫价10元。当客人第二次听到比第一次便宜时,觉得自己捡了便宜便赶紧买下了。他们夫妻一直做着各种不同的生意,开过书店和养猪场,后来,两人带着四个女儿移民去了美国,现在在美国开清洁公司和美甲店。

印象中,第二次走鬼,轮到我自己亲自出马,那是我六年级的暑假在广州。家族的亲戚大多做着服装批发的生意,那时姑姑刚好有一批睡衣童装卖不出去,还有一些断码的剩货。随便带一句,我们家族的人算是第一批与非洲人做生意的中国人,这课题最近在人类学社会学都可热了。每一件可能就一两块的成本,若我们卖5元一件,那便可以赚钱了。

于是,我们兄弟姐妹四人拿了一大包衣服回到所住的城中村。第二天早上九点多,城管还没来之时,大多妇女出门买菜之际,在菜市场附近摆摊。很快便引来了不少女性给家里的小孩买一些短袖短裤。我好像一点都不会害羞拿着衣服大叫“走过路过别错过,五元一件!” 没过多久,有人喊城管来了,我们将麻包袋四个角拿起来迅速抱起衣服便回家。可是,那时我们也没有太害怕城管,因为父亲认识城管局的人,他告诉我们,若被收走了,还可以拿回来。

那天,我们赚了两百多,每个人能分五十多块。对于农村孩子来说,五十多可是一笔相当可观的零花钱。后来,我又这样与兄弟姐妹摆过几次。

除此之外,若是寒假,对于卖衣服的人也是摆摊的重要时机。那时,大量的农民工在珠三角地区打工,每到过年,大家都会买上一些衣服回去给家人或者买些新衣服给自己过年。对于服装批发的人,那便是一个清货的好机会,来年便入新货上春装了。每年这时候,我便加入我姑姑的走鬼大军。不过,生意一般都挺不错。这时,我可以拿到两三百元的劳务费。那大概是十五年前吧。

初二的时候,我们学校有跳蚤市场,卖旧物品,所得捐给学校的爱心社,爱心社会将钱捐给市里的孤儿院和老人院。貌似,我是主力的推销员,那时还认识了隔壁摆摊的学长,暗恋了学长一段时间。无论如此,我们班连续两年跳蚤市场所得捐款最高。

高三毕业时,同学们都将各种书往楼下扔,象征着大解放一般。可是,我将大家各种有趣的读物和有用的资料书收集。等到学弟学妹返校时,我在学校门口摆地摊,随便卖,赚了100多块。

高三毕业的暑假,我帮南湖乐园推销着优惠卡,若是他们买了优惠卡便去乐园消费,如此我便可以赚钱。于是,我去了很多不同的地方摆摊,如地铁口,地下通道,天桥等人流量多的地方。那时候,城管因为暴力对待小贩经常被诟病,后来,他们不再暴力相对只能劝走。于是,城管来了,我便走开,城管走了,我又回到原来的位置,只有一个牌子,被收掉也没什么损失。

大一暑假,我还拿着家中亲戚的货出去摆地摊,可是真是赚得不多,不过,也不亏,毕竟不需要成本,若卖不出便还给亲戚。

那时城管越来越严格,可能是亚运会前夕,广州正严正以待这运动盛会,于是城市管理非常严格。

家族中的人大多都有了自己的店铺,不再需要跑来跑去当走鬼,后来,他们经验越来越丰富,也看不上走鬼那点钱了。

自从淘宝盛行后,我们家族做服装生意并没有转型,生意便越来越不行,后来有些转行不做了。目前,唯一生意还不错的姑姑也专门做供货给淘宝店主的批发商。

如今,走鬼和摆地摊又被重提,真是万万没想到!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