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米亚娜
米米亚娜

女权主义者\独立写作者\媒体工作者,长期关注中国女权运动与公民社会抗争,热衷参与公共活动。擅长性别、政治、传播、文化等领域的话题。工作联系邮箱:mimiyana@protonmail.com

从“清华学姐”事件说到女权舆论的困境

(编辑过)


“清华学姐”事件在11月下旬时在微博上一时沸沸扬扬,我曾为歪脑撰写一篇短评指出女权主义者在应对此类“冤假错案”时的言说困难,但事情过去许久之后,还是觉得想说的话没说完,提出的问题也没有进行充分探索,所以在那篇文章的基础上扩写了这篇,留作记录。

(注:本文的自由主义者特指保守自由主义者,进步派指吸纳了西方自由派的性别、种族、社会权力结构等知识的进步自由主义者。)




11月17日,一名清华女生在校内与一名男生擦肩而过时,感觉到臀部被摸,认定自己受到性骚扰,并要求对方出示身份信息。之后她在未经查证的情况下,在朋友圈、院系群里曝光了男生的个人信息(学院、年级和姓名),并在朋友圈发表了要让其“社死”的言论。但在其冷静下来后,于当晚撤销了朋友圈,并在群里表明该事尚未有结论。

11月18日,女生在辅导员陪同下查看监控,发现是误会。之后女生在朋友圈、院系群进行了澄清,并通过院系老师和辅导员在线下联系到男生并道歉。之后她在学校的树洞平台上发表了道歉文章,称已取得了男生的谅解。

11月20日,随着匿名用户将相关信息上传各大平台,知乎一份仿造男方视角写的“自述”造成的“男生自杀”谣言被广传,事件迅速发酵。“清华学姐”话题冲上微博热搜第一,女生的照片、私人信息和录取通知书均被曝光,招来大量辱骂。后男生的“自述”被接受采访的清华老师证实为冒名顶替,而两人已达成和解。


按时间线来看,“清华学姐”事件是在告一段落两天之后,才开始舆论发酵的,这是本案最有意思的点。女生进行了错误的指控,但她很快便试图纠正,她并没有参与舆论的过程,更没有试图在这个过程里以受害者的身份绑架民意、操控大众,她也并不是因为舆论压力出现以后才道歉的,这和很多人想象中的“致人社会性死亡”的主观恶意并不符合。

就事论事地说,男生确实冤枉,女生确实错了,但知错能改,也远非十恶不赦。然而,舆论从来不随机性关注任何事件,没有相应的群体心理基础,你就算天天在微博上去挂一个人都不会引起水花,不信可以去看一下那些每天在大V的帖子下面控诉冤情的留言,有多少人在转发。

舆论会被引爆,是因为背后酝酿已久的群体情绪和心理,特别是这一次,当事双方在整个过程中都是失语状态,而广大网友一厢情愿地演到飞起。浏览完大量微博发言后,会有一个感觉,仿佛男生受到的伤害有多大,女生犯下的错有多大都不是重点,因为若真的重视事实,便不难得出一个结论:这件事并没有那么严重。两个当事人不但已经和解,男生还为了保护女生,不让其在道歉信里公开她的个人信息,堪称今日份正能量。但重点或许是,女生的错误是板上钉钉,不容置疑的,这便足够让那些按捺已久的人兴奋了。

揪住“清华学姐”的错处大做文章的,首先是社交媒体上反女权者们。在女权运动尤其是米兔运动里深受冒犯的父权秩序,以及不断沉渣泛起的厌女情绪急需出口,却苦于长期被占据道德制高点的性侵受害者的叙事压制。反女权者难以在公共领域里找回具备道德正当性的话语权,终于试图借由一次指控者的犯错来反攻倒算。

关于“冤假错案”,虽然前有鲍毓明和罗冠军案的影响做铺垫,但和鲍毓明洗不白的恋童倾向,以及罗冠军在亲密关系里的纠葛不同的是,这个男生是舆论场等待已久的“完美受害者”——他没有做错任何事。而他的身份之普通,他的情节之日常,足够让每个感受到类似压力的男性以及围观者共情,即便不是所有人都能共享他的无辜。

在这种情绪的时刻准备中,更多的“冤假错案”还会得到类似的传播。它甚至会符合一种吊诡的传播规律:案例越是稀少,得到的挖掘、关注和影响力也就越大。可是,仅仅把“清华学姐”事件定义为反女权者的狂欢,可能会让女权主义者忽略一个急需讨论的问题。

这个问题便是:我们是否准备好了正视不实指控(甚至是诬告),我们是否有能力在公共空间中回应和讨论不实指控。是的,我知道不实指控的比例极小,比起真实的、被掩盖的性侵害案的数量不值一提;我知道比起被诬告的男性的名誉损失,更多正承受着性暴力、性侵害的女性的伤痛更加值得同情;我知道在一个结构性性别不平等的困境里,女性没有必要对反抗的方苛求完美,而父权社会的既得利益者们才是反思远远不够的一方。

这让我想起,对米兔运动的批评传播最广、影响最大的莫过于刘瑜曾经写的一个包含了17点意见的便签,它激发了简中舆论圈一次前所未有的大讨论。可以说,女权主义应对“冤假错案”质疑的论述很多都是从这次讨论里生产出来的。如果没有经过这次质疑,如今一些沉淀进了大众舆论的女权观念和话语,未必会这样深入人心。但是,刘瑜采用“大鸣大放大字报”这样类比文革的字眼来将米兔的军,反噬也是致命的:在回击了这种对米兔的误解甚至污名化之后,进步派就几乎把刘瑜钉死在了耻辱柱上,没人还记得那个便签里的其他意见都是什么,或者它们是否值得被再次检视。

陈纯曾在他的文章《从米兔在中国的三波批评看公共文化的生成》认为:

刘瑜的批评带给米兔的影响是深远的,它使相当一部分自由派知识分子对这个运动感到疏离,但它没有对米兔和女权主义产生巨大的撼动效应。让人觉得遗憾的是,讨论到了后来已经有点沦为意气之争,刘瑜提出的一些问题,没有得到足够认真的对待,比如米兔如何避免冤假错案,如何对性骚扰的不同程度进行区分,如何区分愚蠢的性试探和性骚扰。它们确实得到一定程度的回应,但这种回应相比它们的重要性来说,依然是不够的,刘瑜提出的解决途径(诉诸司法)固然难以让人信服,但如果完全像赵丹所说的,依照流行文化的“疑罪从有”,听起来当然解恨,可终究不是妥善之计。中国的进步派,以后还是要回过头来补这一课。

在重读了很多米兔大讨论里发表的文章后,虽不至于为刘瑜翻案,但我觉得陈纯也是很有先见之明的。林三土老师曾经写过一篇论述详实的文章《性别偏见与集体行动:以「虚假指控论」「自我受害者化论」为例》,可能是为米兔最有力的辩护之一。但你会发现,无论学者们多么成功地证明“虚假指控”的情况极为稀少,但在舆论场上面对这样一个个案的时候却非常无力。

就如同米兔是靠一个个真实的案例所汇集成的运动声浪,人们在乎个体经验、个体权利和事实,这是公民运动的基础。性骚扰是严肃的指控,即便数量再少,落到一个人头上可能就是吃不了兜着走。在米兔的逻辑下,我们无法靠否定和轻视被冤枉的人的损失,来为任何的“greater good”正名。

夕岸可能是最早预见到进步派“作茧自缚”风险的学者,和其他极力为米兔辩护的作者不同,她在当时就认为应当放弃对“完美社会运动的迷思”,大方承认米兔可能会造成冤假错案,也会占据大众关注其他社会议题的注意力,但是“如果灰色的未来可以抹黑闪光的当下的意义,世界上也就不存在资质齐全的进步社会运动了。”

不少评论认为比起挑战权力结构,Metoo带来的误伤微不足道,所以大字报和道德审判的担忧不成立。针对metoo与其他公共事件的关系,反驳的重点则是要么否认前者转移了后者注意力,要么认为这些事件可以合流为更大的运动。这样的反驳虽然必要,却往往是无力和无效的。metoo会误伤极少数人是真的,这种误伤也不能仅仅用“概率低”或者功利主义原则加以辩护。一个微小的概率,对于具体的个体来说,就是天大的事情。哪怕我们再去强调宏观趋势,未来不幸出现的一个反例,不可否认还是会对运动的道德核心造成巨大的负面影响。组织起来的群众作为无权者,虽远远比不上国家机器的暴虐,却也足够对个体造成精神上的伤害—-网络上的巨魔就是个例子。
作为特定群体持续与各类权力结构作斗争的社会运动,Metoo必然有不讨人喜欢的一面,与其遮遮掩掩,不如把伤疤揭开来给大家看。运动开放、合作、温和、改良的面貌,可以和封闭、冲突、暴力,和激进的元素共存,而后者体现出的不完美,也往往才是社会运动的独特之处。

积极拓展话语和活动空间,总是会比划定安全区要明智。夕岸为米兔另辟了蹊径,因此她也没有正面探讨:女权主义者如何在舆论场上应对一个具体的“冤假错案”,并尽量避免限自身于被动。

这不能怪他们曾经未能重视这个问题,因为彼时如火如荼的米兔运动并没有应对冤假错案的紧迫性,而且某种程度上,正是因为米兔运动的成功,冤假错案才可能变多。

早在米兔所倡导的女权意识、理论和话语尚未进入公共文化形成“常识”的时候,选择冒天下之大不韪站出来曝光施害者的受害者们,承担的是巨大的风险和代价。早期的发声者、行动者相当于是一群为运动开疆拓土的人,他们谈不上获得什么个人收益,甚至还会遭受惨重损失。在走上法庭的七个米兔案件里,大部分都是指控者遭到被指控者诉名誉侵权,而在舆论热度过后,漫长庭审对当事人身心的消耗都是他们独自承担的。这种“无收益、高风险、高代价”让造假者无利可图,在公开质证的过程里,当事人如果没有真实的经历,难以消解的痛苦,和寻求正义的决心,是很难坚持下来的。

米兔运动就是借由前赴后继的行动者和幸存者滚钉板般的抗争,成功地进行了大规模的公众教育,挑战了流行文化中的强奸以及厌女文化,冲击了不公的性别权力结构与不作为的体制。米兔所生产的知识,也在深入地重塑着公共文化。反对荡妇羞辱、拒绝完美受害者、受到侵害要勇敢发声、没有知情同意就是性侵等概念,在微博上已经成为了女权主义者们信手拈来的话语。因此,新的受害者站出来的成本便被显著降低,但舆论支持力度显著提升。在米兔运动过去之后,一些不具备名人效应的案子,比如梁岗性侵案、新入职员工遭强奸案、公益人刘韬性侵案仍能得到网民的大量声援。

但同时这也降低了造假的成本。一次次曝光出来的案例甚至会给人造成一种错觉,好像仅仅采用“性骚扰”、“性侵害”的标签和叙事,就能够轻易操控公众的情绪,调动巨大的舆论力量。

“社会性死亡”是在被侵害者无力走司法程序、无力获得公共救济时的最后手段,也就是诉诸舆论进行道德审判,让施害者身败名裂。诚然,“清华学姐”更多的是逞一时口舌之快,但米兔在社交媒体上的表达可能确实向人们示范了——借用知乎答主王瑞恩的观点:“一边是遥远的、甚至对部分人来说不值得信赖的公权力(以及体制—我的加注),另一边,则是社交媒体上各种“成功案例”,是低成本制造“社会性死亡”的可能性,是面对网络诽谤维权的困难。

但可惜的是,一个不了解米兔的残酷,把“社死”当成捷径去走的人,可能根本想象不到公共空间巨大的不可控性和公权力(包括舆论)的凶猛,从而对牵涉到的个体、对运动带来沉重的打击。

今天的舆论环境,与刘瑜那时已经不太一样,我们不可能在前面划定的安全区里固步自封,而是需要不断地拓展出新的讨论空间。有女权主义者认为米兔不需要任何合法性“认证”,所以不用担心个别冤假错案的影响,我觉得这更多地像是一种社群内部的心力,但在面对大众的时候,这个想法是天真且消极的。

至少我作为一个见证过米兔运动的历程,也看见过幸存者和行动者们,还有无数匿名受害者们的血泪汗的人,并不是抱着“完美社会运动的迷思”在写这篇文章,而是觉得每个对社会正义有所期待的人,尤其是自称女权主义者的人,都有一份责任去爱惜和延续米兔运动的成果。这份责任在公共空间里,即体现为不逃避自己为寻求真相、为提高判断和辨别力、为好好讲理、为联合更多有志之士所应该付出的努力。

所以,容我把夕岸原文中的这两句话前后颠倒一下,“运动不需要为自己无法容纳、感动、联合所有人而道歉。”但是,“运动要成功,就需要考虑到社会上大多数人的心理期待,需要有策略地行动以最小化潜在的反对力量。”


米兔起于个体,但不应止于个体。在正视例外的事实、承认运动的复杂性和不完美性的同时,如何跳出以个案成败为焦点的怪圈,把更多的注意力放在推动制度性变革的方向上,可能是米兔运动面临的最大挑战。

另一方面,微博上女权主义者们的“骂醒”行为有其存在合理性,但实际上更像是一种自以为是的劳动,难以对现实中的女性权利做功。严重标签化的话语也容易让女权主义者把对议题的讨论简化成选边站队,最后沦为对某个个体和群体的指责。在这个过程中,本应不断拓展、融合、生产新知的对话,变成了内卷极为严重的互相审查和抱团取暖。

吕频在“有点田园”的一期节目《超越割裂和团结—从网络生态看当下的女权》里也聊到这个问题:

大家如果关注今天的网络生态,就可以看到我们在相互攻击方面已经走了多远了。这种相互的攻击,它背后的潜台词是什么呢?双方其实不在对话,女权主义不再是一个辩论的问题,而是一个相互指认、站队的问题。这个标签代替了人们的思考,标签所带来的赋权感很快就会消失,因为你发现对方所使用的武器,他们的攻击性的语言也在不断地升级。 
我有一点遗憾就是在这个过程里面,现实里女权的理论、女权的思想被单薄化了。每当女权主义者提出什么问题,男权分子就说“你看你又打拳”,然后女权主义的回应就是“对我就是要打拳”,其实这种对话是毫无意义的,对吧?这种对话是没有内容的。

在我看到社交媒体上女权主义者们的争论时,我最想说的就是:请你们从标签下面走出来,看一看外面的世界。

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并不是所有发表不同意见的都是反女权者。对于在“清华学姐”事件里借题发挥的反女权者,属于无药可救的,大可予以坚定的回击。但本案也同样触动到了一些自由主义倾向的,或者只想“就事论事”的群众的神经。在对性别并不敏感的人看来,“一个人在未经证实的前提下在朋友圈和群里指控并曝光了另一个人的私人信息”也是难以接受的。

押沙龙是一个自由派作者,从他的言论记录来看也是对女权抱有同情的,但微博上一些用户维护女方的理论却让他感到不满。

可能很多年轻人还不太了解的是,在如今人造的巨幅粉红化的景象背后,中国的公共文化里留存着相当一部分自由主义的基础。在女权主义普及之前,很多出生成长于改革开放后的精英知识分子(俗称公知)已经在公共领域耕作了数十年,他们致力于理性启蒙、公民教育、普法、科普、人权倡导、新闻专业主义等一系列实践和知识生产,伴随着中国的飞速经济增长和现代化进程,这些精神资源因为能更好地解释和匹配现实,其被大众接纳的程度不应被低估。

陈纯也在《从米兔在中国的三波批评看公共文化的生成》里指出这一点:

实际上,刘瑜和赵丹的辩论,其意义不在于上演一种“进步派”和“保守派”之间你死我活的斗争,而在于充分展现了“公共文化”是如何受到社会运动的冲击并作出反应、而运动的支持者又是如何回馈这种反应的。我们回头看看刘瑜质疑米兔的所有理由:个体主义、无罪推定、比例原则、权责对等、男女关系中的信号……这些当然是自由派知识分子的观念,但从另一个层面来说,它们也是中国现阶段的“观念的水位”,刘瑜没有超前,但也没有落后。它们能够成为中国观念现实的一部分殊为不易,其中有中国社会结构发生整体性变化的原因,也有自由派知识分子的功劳。没有他们花费三四十年的时间,通过在周期性伸展和收缩的言论空间反复地宣讲“常识”,这些理念不会成为中国公共文化的一部分。一个从小到大在中国大陆接受教育,经常阅读中国大陆出版物,长期浸淫在简体中文互联网的人,即便是一个女性,TA所持有的关于性骚扰问题的看法,更有可能接近刘瑜那种,而不是女权主义者那种。这并不是说,在此问题上刘瑜才是对的,女权主义者是错的,应该说,这说明在此前的中国公共文化没有太多“女权主义”的因素,虽然1949以后,这个国家有过大量“妇女能顶半边天”的官方宣传。

从刘瑜引起的争议可以看出,体制外的女权主义运动对传统自由主义者造成了巨大的冲击。彼时很多具备了优秀的理论知识,又受过“西方自由派”熏陶的新生代进步自由主义者,对国内自由主义者陈旧的知识结构和既得利益者的做派提出了严厉的批评。但不能否认的是,在同样精英的“进步自由主义者”的滤镜之外,女权社群也并不是脱离社会现实存在的,他们同样也有很多问题。要面对这些问题,需要女权主义者主动走出自己为自己划定的敌我警戒线。

正如吕频所说:

女权主义社群的问题不能通过缩小、重设你的安全区来解决,我们要接受女权主义广泛的社群不再是做女权主义者就能够寻求的安全区。 我不是说无条件的宽容,我指的是要搁置。不是把自己摆在一个宽容者的位置上,那太高高在上了,但是也不是把这种搁置就理解成无条件的认可和接纳。我们要超越割裂和团结这种二元式的语言,好像要割席就不团结,要团结就不割席,其实不是这样的。要理解女权主义现实的这种状态,跟你不同观点不同表现的女权主义者,既不是去团结的对象,也不是去割席的对象。女权主义的首选议程,必须是解决女性的权利问题,而不是确保其他的女权主义者和你一样正确。

我想这种态度也可以用在其他泛民主群体上,女权的话语不必要和自由主义的价值对立,很多时候阐述语境但搁置判断更有利于开辟出讨论空间,而开辟本身就是目的,这也是这篇文章的意义。

可惜这次“清华学姐”的舆论战,依然演变成一场灾难。一方是铺天盖地的荡妇羞辱和厌女言论,而另一方为学姐辩护的声音也滑向了暴力,出现了“哪怕诬告能够让男性有所忌惮从而远离女性就是好的”的理论。这虽是一种对污名化的消极防守,但认可诬告的正当性在公关上是种鲁莽的自杀,不但消解了米兔的论述以及论述的权力,方向上也会把以“真实经验”、“诚实讲述”为基础的米兔运动推向自己的反面。

女权主义者在“冤假错案”上匮乏的话语资源只是表面,在公共空间里难以忍受的不安全感,加上原本就尚未成熟的公共参与能力和对现实的认知水平,都让他们难以打开讨论的局面并促进良性的对话。当然,失去讨论能力的不止是女权主义者,而如今公共空间的逼仄、污浊和危险更不应归咎于女权主义者,不如说他们在这样的舆论环境里坚持发声,已十分难能可贵。反思女权主义者在公共空间里的不足,目的也只在于问一句:我们是否有破局的可能?

“清华学姐”事件最严重的后果是当事女生遭遇的大规模人肉和网暴,这些参与网暴的人声称这是她咎由自取,“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但不如说,这是每个毫无群己边界的中国人共同构成的灾难性的社会生态里俄罗斯套娃一般的黑吃黑,一种race to the bottom的以暴制暴,一个连环追尾的车祸现场。这使得事件最后呈现出令人疲惫的公共空间乱象:哪怕每个人的出发点都标榜着正义,最后却都无可避免地沦为了人身攻击,而他们的互相攻击为公权力的不作为和过度作为准备好了更多被驯服的对象。

在这样的局面下,完全可以看到女权主义者、自由主义者以及只希望“就事论事”的群众有着共同的任务,比如说在这个崩塌的公民社会中重建一点对彼此的信任。

当女权主义者敢于走出标签和不同的学科以及群体对话,会更明白诸如:“不是一切社会议题都能用性别的角度去解释和概括”、“女权难以在没有言论自由和公民自由的环境中推动女权议程”的道理。我们在看到越来越多女性受害的社会新闻引爆舆论的同时,也要知道为什么另一些议题从未浮现。为什么诸如陈秋实、张展、方斌、陈玫、蔡伟、许志永、李翘楚、耿潇男、常玮平以及更多被寻衅滋事的人在大众舆论中寂寂无声。自由主义的一些遗产仍是女权主义者应该去学习和传承的,“公民”的含义或许就是其中最重要的部分。



参考文章:

李思磐.《中国大陆自由主义者为何不支持女权主义》

李思磐.《微博女权的前世今生:从‘政治正确’到‘商业正确’》

陈亚亚.《营销号主导下的社交媒体:快速增长与被收割的泛女权话语空间》

吕频、肖美丽.《超越割裂和团结—从网络生态看当下的女权》

陈纯.《从米兔在中国的三波批评看公共文化的生成》

纪小城. 《中国#MeToo大辩论:并非刘瑜导致撕裂,裂痕一直就在那里》

北大飞. 《米兔不是保守主义守贞运动,也不是搞文革》

北大飞. 《中国中年一代(40-50岁)自由派知识分子知识结构问题》

北大飞. 《妇女节,聊聊中国大陆自由派群体的直男癌问题》

黄蕉风.《烧向自由派的那把火——ME TOO运动与世代之争》

林三土. 《性别偏见与集体行动:以「虚假指控论」「自我受害者化论」为例》

夕岸. 《METOO与完美社会运动迷思》

刘瑜. 《关于#MeToo》

赵丹. 《关于Me Too与刘瑜老师的17点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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