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恙Wuyang
无恙Wuyang

周六不喝伏特加的时候,习惯性偏头痛。

烤鸭披萨

我看着那双粗糙的手,修得极短的指甲,指甲缝和手指上的关节褶皱里都是积年累月留下的黑色的污垢,如纹身一般刻进了皮肤里,有些干裂的手掌上还有厚厚的茧子,那双手拿着小锤在鞋底上敲着,将一颗小钉子钉入了鞋跟……

读小学的时候,放学回家,总会路过一个修鞋的小摊子,那是在一个路口,修鞋匠是个老妈子,个子很矮,常年穿着一件黑灰色的上衣,外面还挂着一件人造革的围裙,藏蓝色的袖套很容易让人把目光引向她的手,也是一双粗糙的指甲修剪得极短的手,手掌总是黑黑的,一只手拿着待补的鞋,一只手拿着锥子,在鞋底钻孔引线缝合。

修鞋摊边上有卖炒货的固定摊位,也有卖炸货的三轮车,还有的小贩干脆搭了个简易的小棚屋卖起了麻辣烫、刮凉粉,最固定出现在路口的是三个卖水果的,每天各自支起一把大的遮阳伞,不论风雨矗立在路口有人经过就吆喝几句在售的当季水果。

每个男生到了小学三四年级的样子,就会开始有自己特别喜欢的女生,会因为语文课上老师念范文的时候发现她和自己用的是同样封面的周记本而突然有了做作业的动力,也会因为作业没做好一齐被留校而少了对老师的埋怨,会因为换座位的时候两人被排到前后座兴奋,也会因为坐到同桌的时候她第一次上课找自己说话而害羞,会上学的时候期待路上偶遇,也会放学时和其他男生一起,默默地跟在她身后自我满足般地走着,借机超过回头笑着打声招呼,更多的时候则是在那个有个修鞋摊的路口,一起买炸货,看着油锅中吱吱作响的臭豆腐、兰花干、鲫鱼、香蕉,说着不多的几句话。

现在想起来,我总是记不起她的脸,但是对于她的背影,记得却是异常清晰,放在再嘈杂的人群里,看到她的马尾、耳朵的弧线、走路的姿态、摆臂的弧度、挺直的脊背,仿佛一切都能安静下来。学校每个学期总会有文艺演出,分别在六一和元旦,其中一年的夏天,她穿着短裙,白色的长筒袜,在舞台上,跳着,唱着,表演完,从我身边路过,坐在小板凳上的我抬头看着她,那画面像极了筱山纪信的《少女馆》。

「喂,想啥呢?」

我被身边的她轻轻推了一下,视线从修鞋匠的手上收回,看了她一眼,她一只脚踏在高跟鞋里,一只脚悬空着,身子躲在红色大衣里的她像只准备休息的火烈鸟那样站着。我搀着她,在拥挤的小店里,帮她保持着平衡,我们四周都是鞋,各种各样的鞋,能在华山路找到这样一家修鞋的小店倍感幸运。

不一会儿,在吹风机的轰鸣声过后,她接过了修好的鞋,把右脚放进鞋里,侧弯着腰用手提了一下便穿好了。

初春的上海有些冷,下着毛毛雨,树上的叶子还没露出新芽,一阵风过,我俩都不自觉地裹了裹衣服。我喜欢每到周末就在下午三点左右出门,到曾经的法租界一带转悠,从常熟路出地铁站,走到湖南路右转,上武康路,路过巴金、顾祝同的旧居,一直上到华山路从上海戏剧学院门口路过,再从巨鹿路一直往东走,走累了就找家店坐下来吃点东西。只是没想到这次回上海过周末的时候会在巴金旧居里碰到她,两年没见的我朝她笑了笑,她说了声好巧,我想了一会儿问了句:「回来了?」她点了点头。

巴金的旧居游客不多,我俩结伴逛着这栋三层小楼。

「你看过巴金的书么?」

「没,我除了知道他之前是《收获》的主编之外,对他的了解就都在这栋房子里了,不过我看过《收获》。」

「什么时候变得这么坦诚了?以前的你可是问你什么,你都知道的,不知道也要装知道。」

「那还不是一开始为了博得你的好感嘛,后来回想起来,其实一直都是你在让着我,给我台阶下,让我有表现的机会,满足我的虚荣心。」

「那你今天不趁机表现表现,假装一个靠谱的导游讲解一下?」

我瞥了她一眼,赶紧下了楼。

出了小楼,我们走在小方砖铺成的人行道上,因为有些冷,我双手插在口袋里,她像以前一样,一只手穿过我的臂弯,半边身子紧贴着我,我稍稍侧一点身,帮她挡着前方吹来的风。即便是这样,风还是吹乱了她的头发,她时不时得拨弄一下。

「回来多久了?」我终于好奇起这个问题。

「一个礼拜多一点吧,回了一趟家,就来了上海。」

「哦?找了这边的工作?」

「没有,继续玩几天,还没准备好要工作呢。想起你跟我说之前在上海的时候常来这里,我就来了。之前你不是常说我逛得像个游客嘛,这次打算不那么像个游客地逛逛。」

两年前我在北京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的她,她稍有些随意地扎着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近似椭圆镜片的眼镜,金属框极细,她的肤色很白映衬得唇色很鲜亮,我一直记得她说话时的侧颜,那时候的她喜欢穿黑色。我们因为咖啡的话题聊了起来,人多聚会就是这样,原本还大家热热闹闹围坐一起畅聊,到了某些时间点总会三三两两讲起自己的话题,我们也找了个无人打扰的角落继续。她得知我到北京之后几乎没出过门好好逛逛,便说要带我逛逛胡同,去她喜欢的一些地方。

我认识她的时候,她是一家大公司的行政,一见如故般地度过了四个周末后她就突然被公司外派去了新加坡,后来便没了联系,直到前几天在翻朋友圈的时候发现她回国了。

「好像你去新加坡之后没多久就离职了?后来你去哪了?」

「去了以后发现我不大喜欢那里的工作,而且和同事关系处理得不是很好,我就辞职去了新西兰,读书,读的电影。」

「是在惠灵顿么?」

「对呀,我还在学校里见到了山姆·尼尔,他在那边开了一家酒庄。」

「这次回来就不走了吧?」

「不走了,找份工作定居下来。」

「不回北京?」

「不知道呢,看机会吧。你呢?」

「你走后第二年,我就搬到了杭州,后来又流窜了几个地方,这几天周末就过来玩了。」

路过戏剧学院的时候我做了个邀请的手势,她摇了摇头,表示有的是时间,不想进去。我对她和同事关系没处理好这件事感到费解,她是我见过的最有亲和力的人,似乎有种魔力能让人在十分钟之内就对她充满信任,她也曾说自己被这一点所累,成了几乎所有朋友的树洞。学生时代,她曾独自骑车去了西南的大部分城市。

「等等。」

「怎么了?」

「我的鞋跟好像断了。」

她低下头,摆动了一下脚踝,四下里望了望,转身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回走了几步,捡起断掉的鞋跟,揣到了口袋里,我走了过去伸出手扶着她,幸好鞋跟不高,她适应着走了两步,仿佛鞋跟没断。

「你知道哪有修鞋的地方么?」

「不知道,但向前走总会遇到。」

她看了我一眼,不做声继续走着。沿着华山路走到能看到乌鲁木齐路的时候,我们找到了一家修鞋的小店,玻璃门因为柜台的缘故只能开一个很小的幅度,每次只能进一个人,我跟着她钻了进去,铺面而来的是一股皮革混杂着某些漆和鞋油的气味,一个带着眼睛的师傅正在忙碌,见我们进来抬起头询问我们。她脱下鞋,和鞋跟一起递给了师傅。

看着修鞋匠在敲敲打打,我有些走神。从店里出来天色已经不早了,我提议去吃点东西,她有些期待地看着我,于是我们打车到了静安寺附近的那家 Light & Salt Bouquet。下车的时候,她略带疑问地问我:「这不是新华书店么?」我笑了笑带她穿过层层书架坐扶梯到了三楼,电梯上我看着身后的她说:「我突然想起一个关于巴金的故事。」

「什么故事?」

「1949 年的时候,上海解放前,巴金一家过得很拮据,吃饭的钱都不够,但还是要买书,有天她老婆实在看不下去了,就对他说:『家里已经没钱了!』巴金不管账,也不知道家里是真没钱还是假没钱,就说:『钱,就是用来买书的,不买书,你让写书人怎么活嘛?』第二天,巴金又带着几个孩子去书店买书了。」

「所以,你是想告诉我这顿饭我请是么?」

「没没没……我只是刚好想到。」

「你真是用心良苦。」

这家店有一半的墙面是倾斜的屋顶,间隔着落地窗,我们挑了一个靠近角落的位置坐下,两张沙发间是一张小圆桌。不一会儿餐前面包就端了上来,有些发硬的面包片上淋着橄榄油,我用餐刀挑了点黄油涂抹在面包片上,便听到她含混不清的对我说话:「今天我们主要是来吃什么的?」

两年前和她相处的短暂几个周末,我们总是有的放矢地去寻找餐馆,只为其中的一两道菜。面对这个熟悉的问题,我决定不正面回答她:「以前和你说过的一道菜。」

这时烤鸭披萨端了上来,披萨是很薄的那种,酥脆的口感类似饼干,上面铺满了片好的烤鸭肉,还有些黄瓜和香菜点缀其中。披萨被分成了小块,每一块上都均匀的被鸭肉和黄瓜占据,一口就能将其吃下,香菜、鸭肉、薄饼和黄瓜在口中互不干扰,次第落在胃里,层次分明得像四重奏。

「有些奇怪……」

「奇怪什么?」

「这根本算不得披萨嘛,你知道我是爱吃披萨的。」

「对,我记得我们当时吃了好几次披萨。」

「简直就是薄饼上堆砌了一堆鸭肉,鸭肉虽然嫩,可是皮不脆。」

「你记不记得那个披萨的传说?」

「什么?」

「传说马可波罗来中国吃了葱油饼,特别喜欢,回到威尼斯之后想要厨师复制,但是厨师死活没明白怎么把馅料塞到饼里,于是马可波罗也不想太为难厨师,就说:『要么你把馅料铺在上面烤算了,省事儿。』披萨就是这么来的,所以馅料铺在饼上就算披萨嘛。」

「简直就是强词夺理。」

我们碰了下杯,将快见底的酒一饮而尽。又陆续上了几道菜,最后一道是熔岩巧克力,这是我回到家才想起来的。

「我一直想问你一个问题。」

「你说。」

「我记得那时候我离开之前对你说要你来找我,你也答应了,可是为什么后来你没有行动?」

我看着桌子那头的她,将盘子里的一块残留的鸭肉放进口中。我总是会回想起高中的一个上午,那时候正在办校运会,天气很好,深秋的晴天总是能把一切晒得懒洋洋,我和当时的一个女同学走在操场上没有比赛的区域,她小心翼翼地在跑道的水泥边沿上保持平衡,我在后面看着那双白色的帆布鞋交叉走着,瘦弱的身躯被装在了有些肥大的校服里,突然这个活泼的身体转向了我,跳跃了两步站到我的面前:「问你啊,假如我突然就在你面前消失不见了,你会怎么办?会不会到处找我?」我看着那双眼睛,目光划过鼻尖停留在略带粉色的唇上说:「不会,我会在原地等你,我知道你肯定会回来见我的。」我看到了一个笑容,接着是马尾从我的鼻尖甩过,那个双手背在身后的躯体雀跃着继续往前。

我喝了口桃红色的起泡酒,把多年前的答案和水果硬糖般的酒体一起咽了下去:「如果你心里盼望见面,你会为此想方设法。如果你心里企盼着见面,就肯定能如愿以偿。」

吃完饭,我送她到路边拦了车,各自回家。接下来一周我的脑海里不停地浮现每一次和她吃饭的场景,好几次我都冲动地拿起手机拨打她的电话,每次都是在第一个嘟声还没响起挂断了。

「喂?」看到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我迟疑地接通了电话。

「这个周末一起吃饭?」

「是你?」

「对,在办公室,用座机方便。」

「吃什么?」

「想想你之前答应的要带我去吃的。」

「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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