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gen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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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farm helper

我想要的當代藝術


National Art Gallery裏Mark Rothko的常設展


當代藝術我一直很難欣賞,自己也非常困惑。不論我對著它多少次多少小時,它從沒對我開過口。


我想,大概是因為當代藝術的“吵鬧”。因為面對的世界如此之吵,而且是毫無意義、東南西北無處不在的、完全均勻的吵鬧。藝術已經不再享有出場時萬眾矚目、鴉雀無聲的特權,它需要戰鬥。這是為什麽大部分當代藝術家都無可避免的是activists。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這在戰鬥中固然沒錯,但藝術很不幸是例外。We create, we write, we speak, we show, but we don’t fight. If we do, we “fight” in our own way, I mean, everyone’s personal way.


如今的當代藝術,在我看來還是一種集體創作。一種社交方式(拒絕社交也是社交方式的一種)。它所反對的一切也同時是它的創作者。


為了“fight”自己的攻擊對象(往往是社會現象和潮流,所以是模糊的“大眾”),他們采取的方式是完全毀滅形式、毀滅意義、毀滅任何意義上的審美溝通的可能性,把它們變為一片醜陋殘缺無頭無緒甚至不忍卒睹的廢墟(這個句子就很有些當代藝術的風味),從而讓人無從理解、望而卻步,不敢發一言。


這一“藝術形式”的另一面則是:容易上手、容易講述、容易傳播。Perfect, isn’t it?


有些人會辯解:那麽,為什麽這樣的“廢墟”就不能是一種新的“美”呢?美的觀念本來就是不斷前進的啊。昨日之美未必為今日之美,今日之美又不能代表明日之美。你這樣說未免太保守主義吧。


不錯,美是一個抽象的概念,也是一個歷史的概念。且不說文學藝術,單美學一科就仍然是很多人的飯碗。但另一方面,我認為美極其簡單。人心(情感)就是它最好的試紙。一個東西,不論文字、圖像、影像、聲音,人看到聽到是否感到愉悅和滿足,這種最先湧上來的情感反應,是我們自己都無法控制的。是的,你不用跟別人分享,你不用對別人承認,但對你自己呢?


用醜陋、毀滅來還擊“庸俗”和愚昧,就是美了嗎?只要是攻擊庸俗和愚昧的東西,就是藝術是高尚了嗎?只能出之於智識(而不是出於情感反應)來“打動”別人,使人“承認”其先鋒與純藝術地位的藝術,是真的藝術嗎?


當然,我們沒有必要陷入詭辯派,去討論“藝術”(“美”)這個詞的詞源和歷史演變。無數人已經這樣做過,但並沒能貢獻任何新意和定論。而那依然是一種智識的認同。我只是想說明,至少就我能理解的藝術和美而言,我到底明白了為何自己無論怎麽努力、怎麽虛心學習,都難以接受當代藝術 — — 相信我,我真的努力了。


藝術和美是很隱私的事情。所以我的每一句話都代表我自己,沒有其他。我當然樂於接受別人的贊同,像所有其他人(包括所有當代藝術家)那樣,但很明白那是偶然的快樂,不是必然的期待。


我不認為藝術和美僅僅會因為新或者舊,就變得好或者不好。但我認為集體的、社交的、每個人都同樣接受(或不接受)的藝術是不好的,至少對我個人來說。仔細想一想,藝術和美除了對個體(以及勉勉強強能夠湊出的一個小團體)的意義之外,還能有什麽呢?它們還存在嗎?


我也不是說現在到處流行的“當代藝術”就沒有存在的價值。我們永遠需要對自己生存狀態的高度關註、不同意見和熱情(無論正確或不正確的)改革。但我認為,將contemporary artist和activist混成一談,並不比今日把所有的model、歌手、明星都叫做artist更加高明。欲潔何曾潔,有前車之鑒在。更何況如今還要到處逼迫一頭霧水的人們也進來對這“自潔”進行朝拜?


但還有沒有可能有不一樣的當代藝術呢?我想是有的。但是不是能夠放到最好的展館裏去展出,得到最多的關註呢?未必。也似乎不必。


我們之前的藝術家,不認為自己是藝術家,至少不在我們認為的獨立不羈的創造者和文化敲鐘使的意義上。他們愛著美,愛著自己從事的藝術,就像愛著自己一樣。但他們並沒有奢望全世界的認同,他們也許奢望自己的patron、奢望自己的愛人、奢望自己的一小群朋友能夠喜歡,但不去做藝術征服世界的美夢,也不認為一旦走出自己熟悉的小圈子,自己的藝術和美還有多麽強大的力量。他們的美是真實的,因為就是他們曾經經歷的生活;他們的美也是脆弱的,因為就是他們自己的生活,很難走出自己的家庭、所服務的家族、生活的小村莊和見到的人與風景。


直到今天。我們可以有無數的系統讓所有人開始『理解』、接受和膜拜這些藝術品。然後幹脆創造出使用『世界語言』的當代藝術,像這個時代(當代)的每一項科技成就、每一個時尚潮流、每一種『生活方式』那樣。它所充當的,是當代“文明社會”的新的宗教,而不是藝術與美。而宗教最大的特點,是並不會接受任何意義上的質疑和意見,也不會允許任何意義上的個人主義。當代藝術,不過是它的並不美麗、但卻足夠深沈的化身。


很多的當代藝術家,不過是這新教宗新教會在世界各地的分支。他們的國籍變得毫不重要,因為他們都講一種(保證信眾們)聽不懂的『古典書面語』。


當然,『前』文明社會是不在其列的。他們的藝術與美,依賴創意的翻譯和精致的制作,繼續給予當代文明社會以狂喜的幻影;而他們自己所喜愛和欣賞的藝術和美呢,當然『很不幸地』邁不出自己小小的人生和世界。


而在發展中的文明社會裏,這個遊戲的名稱是模仿與追逐。和對文明社會中奢侈品(以及其背後與己毫無關系的歷史文化的aura)的不知饜足(甚至不自量力)的追求並駕齊驅。


那麽我心目中的藝術和美是怎樣的呢?那是我想要的當代藝術嗎?我熱愛藝術,熱愛美,熱愛它們極其倔強的個人性,熱愛能夠真正與此相配的藝術的天賦、美的才能。但我不知道有什麽古代、現代和當代藝術的區分,也並不認為有必要創造『我們時代的』藝術,即所謂『當代藝術』。


如果一定要在藝術前面加上一個定語,那麼世界上只有一種藝術,就是“我的藝術”。藝術和美,其創造,其評價,其快樂處,其冒犯處,其美麗處,其平庸處,都歸我。我們做我們擅長的事情,我們做讓自己感到美的享受的東西;如果不能,讓我們在無數小而分散的藝術和美的陣營裏找到自己可以分享的滿足和狂喜。如果這也不能,那麽對世界的充滿好奇的敬畏(不是宗教),會帶領我們去滿足藝術和美的欲望。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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