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蔓華
黃蔓華

@糊塗齋 喜歡閱讀、喜歡思考、喜歡電影、喜歡聊天.

那一槍

百多天的抗爭,最擔心的事情終究還是發生了。

以下是本篇文章的閱讀指引,請細心讀了再看內文:

一、這裡不歡迎五毛,我們不需要無邏輯的話,說出沒邏輯的東西算不上話,那只是垃圾。我有潔辟,最討厭垃圾。

二、要指責中學生襲警的請先去看看不同的影片,讀文章要自己做資料搜集是讀者的責任,不是作者的責任。

三、請尊重這個平台建立的原意,是理性交流,不是謾罵

四、本篇沒有挑起中港紛爭。而反送中也不是反大陸,更不是港獨。我們要的是五大訴求,請去把個人的作業寫好。

好了,我想可以開始正文了。

十月一,港殤。人在國外,但其實也知十月一的香港將是非常可怕。傳來中學生中槍的消息之時,恰巧在出席香港人的聚會,大家熱絡的交流香港的近況,我算是新到當地,可以為大家帶來較為貼近的消息。異鄉的港人很激動,很想多些了解香港的事情,我盡可能提供一些方法讓他們了解。我一直把自己在運動中的定位為宣揚者,透過自身的文字,讓世界看見香港。這是一個很被動的方式,卻想不到用上了。然後,就傳來中學生中槍的消息。

有許多人包括大陸的、馬拉的,海外的人在中槍片段下留言,說學生先襲警,所以開槍合理。但是,在襲警與否之前,在判定是警員是否恰當自衛之前,還有一個問題:奪人性命的合理理由是什麼?也就是說,如何才能合理的奪人性命?再進一步追問:是不是自身安全受威脅就可以奪人性命呢?

上述的問題我答不出來,即便是十惡不赦的罪犯,我也不覺得誰人有權利去奪走他的性命。我們連有奪人性命的權利都未弄清楚,卻把武器交到他們手上,是何等諷刺。這條命題不單適用於警察,同樣適用於示威者。但我們對警察的要求更高,是因為他們持有公權力,是武器的使用者,因為我們要求他們謹慎,三思而行。他們有的資源是可足以直接奪人性命,因此市民對他們嚴謹,對他們有更多、更精準的要求。

奪人性命的命題很深,很難。但卻是每個人都要思考的問題,我們到底有什麼權力可以批判別人的生死呢?我不安全,要消除威脅,所以就以奪人性命?這樣我也想起了早前看到有關電車學的議題,即使選擇了殺死即個胖子,救了五個人;殺那個胖子合理嗎?殺那個胖子就不用被讉責嗎?為了救人而殺人,帳這樣就等打平了嗎?有可能嗎?如果不可能,那合理的殺人理由到底存不存在?

我不知道上面的問題有沒有答案,我自己則是還在尋找,但我知道我們誰都承受不起失去一條生命。抱歉思緒有點混亂,在此希望那位少年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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