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各斯Log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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矢勤矢勇,必信必忠。一心一德,贯彻始终。

中共最爱勇武派

马鞍山的火、西湾河的枪、中大的巷战,11月初,仍看不到勇武的逆转;

过半的警队不信任度、坚挺的主要诉求支持率,“主流民意”的转折点仍未到来;

“香港告急”、“暴徒活该”,内地网民迎来了十一以后又一波义愤填膺的高潮;

而带上“制暴止乱”“繁荣稳定”的面具,中共笑得很开心。

“对于具有偏liberal倾向的内地人而言,整场事件简直是对内地liberal的屠杀”,昨日在Matters社区里,看见有网友这么评价。诚然,无论是马鞍山的纵火还是街头的失序,即使是一些对自由派有些好感的内地人,倘若仅看到这些场面,难免会对勇武派对异见者的缺乏宽容与同归于尽的“揽炒”选择感到困惑——并由是对自己有所向往的所谓“自由民主价值“感到怀疑。“对内地liberal的屠杀”,所说有其夸张的成分,但不得不承认的是,11月初的这几幕,对于内地普通民众的思想而言,的确是有不小的震撼。

而正如梁启智先生在《香港第一课》序言中所说:“中国大陆和香港之间的信息鸿沟太大,而且后面有强力的政治操作支撑”,内地与香港的认知差异很大程度上根本不出现在价值层面,而仅仅是对事实的认识错误。在内地,只有示威中的暴力成分被放大报道——当然,随着暴力的升级,这种报道也会越来越容易;而对于暴力的根源,却只能给出“乱港”“恐怖分子”“西方反华势力”这样的理由。因此,消除对话的双方在事实层面上的争辩,破除这种简单到荒唐的二元对立式的理解,澄清勇武派暴力的逻辑很有必要。

1.勇武的两个理由

简化地来看,勇武和和理非都是作为实现政治目的的手段。而运动参与者在两种手段间如何选择、如何摇摆?我认为是基于以下的逻辑。值得注意的是,无论从97后香港社会运动的形态演变的长期角度来看,抑或是短期地分析今次反送中运动的演化发展,甚至是不局限于特定时地的大多社会运动,这种逻辑都普遍地发挥着作用。

(1)如果和理非可以达到目的,那么便和理非;

相比于勇武,和理非的方式消耗的社会成本较低,如能实现目的,当然是首选。因此,香港的社会运动长期以来都以和理非为主要手段(同样,6月初的抗议运动仍以和平游行为主),也是被运动的参与者视为区别于其他国家暴力社会抗争之处而引以为傲。

(2)如果和理非不能达到目的,勇武可以达到目的,那么便勇武;

然而,长期的和理非抗争并未实现最重要的以“双普选”为代表的政治目的(在今次运动中,起初表现为“撤回逃犯条例”,此后转变为若干版本的“五大诉求”),尤其在雨伞运动未能实现迫使人大撤回“8·31决定”的目标后(同样,6月的大游行并未带来政府的退让),更多的抗争者意识到了这一点。

既然和理非不能达到目的,剩下的另一种可能的选择便是勇武。但这并不意味着勇武就能达到目的。假设勇武能达到目的,那么便选择勇武。

(3)如果和理非和勇武都不能达到目的,由此没有手段可以达到目的;

然而,勇武很可能也无法达到目的(今次运动中,8月起至今不断升级的暴力固然使政府在逃犯条例上作了退让,但对于“林郑下台”“实行双普选”这样的核心诉求仍遥遥无期,就连“独立调查委员会”这样较弱的诉求都不见港府退让的迹象)。在这种情况下,无论和理非还是勇武都无法使抗争者达到政治诉求。

(4)如果目的不能达成,那便勇武以揽炒。

如果政治诉求没有达成的希望,执政者对抗争者的任何选择都无动于衷,那么,基于对执政者的愤怒,抗争者不惜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换得对执政者的利益的破坏,这便是“揽炒”。

可见,从实现政治诉求的角度来说,勇武派的理由大概是出于两点:一是认为勇武比和理非的手段更能实现政治目的;二是当执政者对抗争者的政治诉求无动于衷时选择以勇武的方式与执政者同归于尽式的“揽炒”。当然,今次事件中,有些勇武派的行动以对警队的“血债血偿”为目的,这或者已经偏离了单纯的政治诉求,或者可说是加强了对执政者的仇恨,成为其在政治诉求无法达成时“揽炒”的理由。

2.不败的中共,悲哀的勇武

而我认为,以上勇武的逻辑犯了两个致命的错误,这来自于对中共与港府关系的认知错位。

首先,针对前述的(2),勇武是不可能达成目的的。8月以后,整场运动的核心诉求已经转变为所谓“五大诉求”,而“双普选”的实现可说是其中最根本的目标。倘若这个目标达成,对于中共而言,其一,难以保证在自治的港府不会在中港利益冲突之时做出有损中央利益的决定;其二,香港倘若成为一个运行良好的民主城市,则其“垂范华夏”作用的意识形态上的压力也是中共所畏惧的。因此,中共绝不会轻易赋予港府这样的谈判筹码。

而若勇武的手段能给中共带来什么威胁呢?从经济上来看,中共尽管面对国内经济下行的压力,但其体量足以致支撑在香港经济上的损失;从民生上来看,内地居民的生活并不会受到任何影响;从政治上来看,自恃经济上的巨大影响力,中共也很难因此在国际上受到实质性的打压;从意识形态上看,在7月份以来国内疯狂的民族主义煽动后,中共已然无惧统治之下的国民会轻易地失去其在思想上的控制。因此,勇武派的威胁根本不会对中共造成太大的影响。而港府在“政改”这种根本问题上从来都不是话事人,没有中共开放政治改革之前提,港府能做的相当有限。

和理非的手段已被证明收效甚微,而根据以上的说明,勇武对实现政治诉求其实也并无太多助益。故而,在政治诉求基本无望达成的情况下,考虑前述(4)中勇武的第二种理由:“揽炒“。

私以为,“揽炒”的主张者仍然误解了中共与港府的关系。无论是与港警的街头斗争,还是较弱的,通过“大三罢”试图影响港府治下的社会秩序,其“揽炒”的对象充其量是港警和港府。而后二者都只是中共的马前卒而已,正如上面所说,基于自身的利益考虑,中共不可能允许林郑的港府答应抗争者的政治诉求——而这恰恰是整场运动最有效的、甚至是唯一的解方。没有这样的解方,无论是林郑、港府、警方、和理非还是勇武派,他们想解开的永远是一个死结。

勇武派愤怒的对象应是中共,但他们“揽炒”的却只能是港警、港府,乃至全体香港人和整个香港社会。牺牲了香港,中共固然也会疼,但以他们的体量,这充其量是“伤筋动骨一百天”罢了。甚至香港的牺牲,让中共有机会将其经济功能转移到上海、深圳、海南,消解香港作为国际金融中心的核心竞争力,也算破除了一个在南国之滨的心头大患。而更近的,勇武派的“揽炒”已经给了中共一个至少在内地扭转舆论方向,并疯狂地试验其爱国主义宣传与民族主义煽动的机会。

因此,无论是为实现政治目的还是为“揽炒”,勇武的结局都注定是悲哀的。

而早已立于不败之地的中共则乐得换上“制暴止乱”“繁荣稳定”的假面,演一出猫哭耗子假慈悲的好戏。

中共最爱勇武派!

重大的历史事件都会发生两次,第一次是作为悲剧,而第二次是作为笑剧。——马克思《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



各斯

11.13

et 燕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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