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几文
豈几文

一個只有想法沒有做法的中年大叔

疫情下的良伴-- TV Box

拜去年搬家所賜,買了一個電視盒,取代原本的有線電視。又因這兩年疫情的蔓延,去年政府甚至還實施了一段時間的三級警戒,連電影院都沒辦法去,剛好讓這部電視盒的功能發揮到極致,不論是最新的院線片,最夯的劇,或是經典老片的回顧,都讓我大大讚歎這電視盒子的物超所值。當然,我也絕對不會承認這是居家辦公政策中,除了減少染疫機率,節省交通費之外,額外的一項收穫~

說到這裡,就不得不提出一個爭議話題: 尊重智慧財產權!

主要就是因為某職業籃球聯盟執行長使用 TV Box,在家中自拍觀賞東京奧運露餡,導致大眾批評身為一個公眾人物,為何不懂尊重智慧財產權的重要,此時,政府官員也跳出來批判,TV Box 所提供的內容多半有侵權的嫌疑,業者不應出售侵權產品,消費者應如何自重云云。

問題就來了: 如果 TV Box 這麼萬惡,政府為何不禁賣?

就像毒品,嚴重傷害身體健康,並且容易衍生其他犯罪行為,我們就明文立法禁賣、禁用。大家就乖乖遵守法律,清清楚楚。

然而政府的解釋是因為 TV Box 是上網裝置,其實也無權、無法禁賣,只能約束消費者行為。那不就對了? 請問手機 / 平板 / 筆電 / 桌機哪一個不能上網? 在使用上,不管上傳或下載,這些裝置甚至還可以由使用者來 "創作" 出侵權的作品,豈不更邪惡? 怎不見政府出來呼籲、批判這些產品的使用者?

政府該做的是呼籲「尊重智慧財產權」,不管你用甚麼裝置,都應該要收看合法授權的數位影音內容,而不是只做政治正確 ( TV Box 多為陸製產品 ) 及討好利益團體 ( 影響最大的就是有線電視的業者 ) 的批判單一裝置的使用。


至於內含在 TV Box 中,被指控的各項不法 App,那是其他處理層次的問題,例如:
  • 中國大陸官方打擊盜版的政策與執法。
  • HBO & Netflix 等影片製作或提供網路影音串流服務的公司,對相關不法 App 業者的法律作為。
  • 台灣政府對打擊違法產品或業者的法律依據與執法決心。


把立法的缺失、漏洞加上執法的不力,最後直接加諸在消費者的道德良知與法律素養的批判,這樣善於甩鍋的政府,真的可以培養出強大自主管理的人民的~

Source: https://wiki-android.info/appareils/android-box/android-bo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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