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yle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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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我們曾經無意的經過,都有它不可預知的意義。

分享|香港人在內地學法的四年(一)

我是一名土生土長的香港人。四年前,在非常偶然的機會下,我決定去北京修讀法學學士學位(LLB),現在正準備畢業事宜當中。在這四年裡,我發現網上對於香港人在內地學法的經驗分享相對比較少,想要借著這個平台分享一下我過去四年在北京學法所曾遇到的困難和掙扎,也正好為我的大學生涯作一總結。
緣起

作為一個從小在香港讀書的學生,「在內地上大學」並非是一個常見的選擇,甚至能稱上是「小眾」。2017年年底,我報名內地大學招生單純是為自己準備一條後路,根本沒有認真想過自己真的會去內地上大學。

2018年,考完DSE的我大玩了一場後,終是要面對DSE成績放榜的那一天。DSE成績比我預計的要低一些,但很幸運的是我依舊獲得了還不錯的offer。那時候,我基本上有兩大選擇,一是要留在香港修讀某教育系,二是去北京修讀法學。(至於為什麼是北京,而不是其他常見留學的國家,日後有機會再談。)這樣看來,選擇留在香港上學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情,不論是我的家人、朋友,都覺得我會留在香港。顯然,我作出了一個令身邊人都很詫異的決定——去北京。

決定去北京的原因其實很簡單,就是我想去「看看」。

我還記得那時的我單純覺得念了教育系,將來就是當老師,感覺會比較安逸(現在不這麼認為,任何職業都有其難處),所以想要趁著自己年輕多去不同地方看看,覺得學法好像比較「有趣」,就毅然決然選擇北京。


初到北京、法大
初到故宮博物院

我的大學是有「中國法學最高學府」之稱的中國政法大學(下稱法大),這也是我第一次到北京這個地方。當我正以為我將在繁華的首都展開嶄新生活時,現實給了我一大耳光。如果對於法大的地理位置有所耳聞的話,就會知道法大有兩大校區,一個是位於薊門橋畔的學院路校區,另一個是座落在軍都山下的昌平校區。而我作為一名本科生,未來四年均將在北京六環以外的昌平校區度過。

開車大概一小時車程(如不塞車)

去北京以前,我其實知道法大昌平校區離城中心很遠,但真正到了實地以後,我依然感到非常訝異,感覺自己到了一個不像在首都的地方上學,就連我們有時候也會打趣自己是在河北念書而非北京。

曾經在宿舍待著,突然收到以上短信

無論如何,來都來了,自己選擇的路,哭著跪著也要走完。


第一堂課

法大對於大一上學期的課程設置是學校教務處直接置入,我們在第一個學期無需自行選課,所以基本上我們大一上學期的法學專業必修課(下稱專必)只有中國法制史(現已改名為中國法律史)和法理學導論,課程安排相對比較輕鬆。

第一次上的專必課是法理學導論,對於這門課,其實當時聽課的時候聽不太懂,但迫於考試壓力,依舊是要努力理解並背誦一些法律基礎概念。但到現在大四快畢業了,我依然對當時教授所說的一句話印象非常深刻,他當時說:「修讀法學的女生一般都比男生要多,在座各位乍一看也是女生比較多......但我覺得其實女生不太適合學法,因為在某種程度上學法是在「去人性化」......」。

當時,我聽到教授這段話的時候有點反感,甚至感到被冒犯到,心想難道這位教授有性別歧視嗎?不過在經過了四年法學的系統教育後,我似乎開始理解到上述那段話的涵義,也大概理解教授的深意了。

的確,學法以後我明顯感覺自己思考事情的時候理性許多,有時候和家人、朋友論家常,談到社會上真實發生的刑事案件,比如一些倫常慘劇,大多時候輿論都傾向於嚴懲施暴一方,希於法院對施暴者施以酷刑。但是在學法以後,再次看到類似的事情,我沒有以前那麼單純地根據媒體報導,站在道德高地對案件進行批判,會查閱更多不同立場的媒體對同一事件的報導,再從中作出自己的理解;也會從法律條文本身角度出發,判斷那些被媒體報導的刑事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被告是否犯罪,如果被定罪,那量刑該考慮哪些因素等等。我發現我的思考方式開始轉變,不像以前一般,被自己的道德觀、價值觀所駕馭,盡量客觀看待事情。

那位教授接著又說:「大家將來多半會從事法律行業工作者,希望各位同學銘記,各位在作為一名「法律人」之前,首先你是一個「人」。」。

我似乎又明白了些什麼。

這讓我想起羅翔教授說過的一句話:「法律要尊重民眾的情感,但要超越民眾的偏見。」

我想,我們要在一般人樸素的道德觀、正義觀與狹隘的偏見中,尋找平衡。


我始終認為,那些我們曾經無意的經過,都有它不可預知的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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