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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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用爱心说诚实话」的《大陆人非人类论》一文

另一篇有簡短提到這篇莫名其妙的文章,所以想順便在這邊補充一些個人意見,大家隨便看看就好。

以前有沒有發生過類似例子我不知道,但我剛開始使用 Matters 的時候(上禮拜),這篇文和其訴訟文是佔據首頁的狀態,所以我也點進去看了一下。

(我理解的)前因後果如下:

我不太明白这个论坛的标准是什么,可能双重标准就是这个论坛的标准。有个人说大陆人不是人不被删,我说和理非是圣母婊就被警告;有人为纵火故意杀人的人洗地不被删,我说她这种婊子的观点才是暴乱根源就被警告;有的教授给港独立宣言还能置顶,我不知道香港基本法是不是用来扫厕所的纸! 所以在这个论坛,杀人、放火、违法、攻击族群都是可以被袒护的,骂人是要被禁言的! 我写到这里我家门口的狗埋怨的看了我一眼,我懂了,他要和你们割席。
  • 官方「Matty」在該文回應區回覆:
1、首先,你不是因为说“和理非是圣母婊“而被警告的(虽然这样动辄出口骂人的做法,也非常糟糕),隐藏你的评论是因为你的这句评论:“你现在把闸口开了试试,愤怒的大陆人三天内让暴徒连肉酱都看不见,把你们这群合理婊全部憋死”。这样鼓吹暴力和仇恨的言论,Matters社区不会容忍。
2、关于双重标准的质疑,如@不明飞行兔 所说,Matters通过之前的社区诉讼确定了鼓吹暴力和仇恨的言论属于违反社区约章,需要作出惩罚,这一点无关立场。《中国大陆非人类论》这篇文章是否应该被惩罚,具有争议,我们很欢迎社区用户去提起诉讼,进一步明确社区的约章边界。
  • 使用者「lishuhang」正式發文提出訴狀《#诉状 关于 @用爱心说诚实话 的《大陆人非人类论》一文
  • 官方 Matty 在回應區採用投票方式,投票判決結果為「贊成懲罰」,贊成票 14 票,反對票 13 票,「因為贊成懲罰的意見為多數,站方將把〈大陆人非人类论〉一文強制隱藏」。節錄如下:
藉著公告的機會,感謝 @lishuhang 提出本訴訟,讓社區有機會再次討論、確認言論邊界。你提到對 Matty 執法標準的質疑,要定義什麼是「鼓吹暴力和仇恨的言論」的確很困難,但也正是因為很困難,我們才希望藉由社區判決的方式,讓用戶參與這些裁決。
這篇訴狀的評論區非常長,Matty 也看了很久,在這篇帖子下面,包括 @豫东 @獅子虎 @friddle @Rylandzheng 等幾位用戶,也在「贊成/反對懲罰」之外,提出了更多的看法,非常感謝大家的參與。如果你們也認同 @lishuhang 所說,Matters 是一塊試驗田,還請大家跟我們繼續走下去。

相信大家應該看得眼睛都花了(我也是),但簡單的說,就是有篇有爭議的文章因「鼓吹暴力和仇恨的言論」被官方強制隱藏了。我不確定這是不是第一宗例子,但還是很好奇這篇被隱藏的文究竟是寫得多麽暴力嗜血,所以找了它的 web cache 版本來一睹為快(文中已有連結)。

老實說,讀完的當下我非常失望,因為一點都沒爆點,有點像小時候聽說 The Catcher in the Rye《麥田捕手》內容有多離經叛道、是本學校禁書、讀了就滿腦子只想殺人一樣,但讀完之後才發現根本沒什麼勁爆內容。

翻了一下作者「用爱心说诚实话」的發文紀錄,不就是個典型的 troll 嗎?他真實生活中信不信教我都很懷疑、是不是台灣人我都很懷疑,就是個毫無疑問的 online troll,他能引起這麼大的反響我也很驚訝,甚至現在連要花精力打關於他的內容都覺得浪費時間。

我想提的只有兩點:

  1. 那則文章「鼓吹暴力和仇恨的言論」程度,是否真的能跟「你现在把闸口开了试试,愤怒的大陆人三天内让暴徒连肉酱都看不见,把你们这群合理婊全部憋死」相提並論?
  2. 如果原文裡針對的對象不是「大陸人」,那這篇文是否還會被隱藏?(大陸人這個分類算 race 嗎?還是 ethnicity?)

我重讀了文章幾次(真是傷眼睛),把「大陸人」換成「香港人」、「台灣人」、「上海人」、「白人」、「黑人」、「猶太人」、「穆斯林」、「亞洲人」、「中國人」,然後想像這篇文章如果出現在 4chan、Reddit、各大網路論壇上,是否能存活下去?

....其實應該可以耶,雖然可能會被 downvote 到 oblivion 或完全被忽視吧,可是不會被移除(除了「猶太人」在德國論壇上管得比較緊),甚至你就算把「大陸人」換成「台灣人」然後發到台灣本土的論壇或批踢踢上去,我保證台灣人也不會移除那篇文(只是會狂噓而已)(甚至會反串把它頂上首頁,我有時候真心不懂批踢踢風向)。

Matters 的創立宗旨不就是為了避免單因違反主流意見而「被刪帖」嗎?

好吧,其實我能理解官方會選擇隱藏文章,主要是因為其他 alternatives:"给被惩罚的文章贴上一个醒目的标签"、顯示警告、增加投票功能等,都是 matters.news 現在還沒有做出來的 mechanism,要往那方面處理就無法短時間內給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所以隱藏是最不費力氣的選項。

那以後若這些懲處辦法做出來了呢?那篇爛文還回得到 Matters.news 上嗎?

然後,以一個外人眼光,我只想說,如果你真想要一篇文章不見的話,檢舉、投訴、或強迫它被移除都不是有效方法,畢竟在牆外的公開網路上,一發出去的東西真的幾乎不可能再收回,備份的備份的備份早已散播四處。以那篇爛文為例,我本來根本不會知道有這篇文章的存在,但是這樣一弄之後,反而會因好奇心而把它挖出來讀(典型的 Streisand Effect,如之前 NBA 事件的起源、或女明星的醜照一樣,一開始不理它的話反而沒事)。

況且,讓它存在的話,不是反而可以證明對方素質很差、是他「秀下限」的證據嗎?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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