慕容飞
慕容飞

一个笨小孩

抑恶与扬善

法制社会专务抑恶,人治社会空喊扬善。

抑恶不扬善,孔子以为民将“免而无耻”,事实如此吗?非也。美国、日本的国民道德素质,已经充分说明了一切。

反之扬善不抑恶,人们就“有耻且格”了?答案同样是否定的。君不见为老不尊的、高铁霸座的,乃至瘦肉精、毒疫苗等种种违法悖德现象屡见不鲜,屡教不改,此起彼伏,层出不穷!

难怪毛泽东一针见血地指出:儒家满口仁义道德,满腹男盗女娼。

抑恶的实质,是法不阿贵,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这意味着法律至上。任何权力、势力、阶级、阶层都掣肘于法、受制于法。任何人群、种群一旦作奸犯科、违法乱纪,都将实实在在、不折不扣地受到法律的制裁。

离开了抑恶去谈扬善,无异于空中楼阁、水月镜花。有人讲“打铁还要自身硬”,而片面扬善的根本原因,还是因为自身不硬气、没底气!古往今来,目无法纪、横行乡里、巧取豪夺、鱼肉百姓的权贵富贾们,当然不愿意贯彻法律的公平正义,当然更愿意用扬善的华丽面纱,来粉饰和遮掩自己的累累罪行,期骗和麻痹民众的脆弱良心。

当法律失去了尊严、邪恶得不到惩治,当贪腐沦为常态,渎职成为习惯,却依然高谈模范道德、大言好人好事,它造就的也只能是人性的扭曲虚伪、民众的贪婪冷漠、世风的江河日下、社会的麻木暴戾。

只有抑恶,才是法制社会的精髓与基石。这个社会更需要的是对“霸座者”的全面彻底的坚决打击,而不是对“让座者”的扑天盖地的溢美之辞;是肯定和支持“反杀者”不畏强暴的反抗精神,而不是赞扬和提倡“被拆者”忍气吞声的市侩哲学;是对拐卖儿童者的死刑立即执行,而不是对贪官污吏们的无期立功减刑。

抑恶乃法制之本,扬善是投机之源。先抑恶,后扬善。无抑恶,不扬善!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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