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心二胡
空心二胡

不用花時間酸我和挑釁我了,特別是因為被我封鎖就狙我的,我是不會理你的。

【身體意識】不要等到有明星被羞辱了,我們才意識到胖女遭受到的身體規訓

所以之前提到我要放棄Fat-positive運動,我其實是很無奈的,因為當前的Fat-positive運動,直至今日都還是在強調“胖也可以很美、很性感、很有自信”,並且用極盡溫柔的敘事態度表達肥胖者的困難,那麼這個運動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會上軌道?

渡邊直美的“奧林pig”事件我跟得很晚,因為我對於社會對於肥胖者的汙名感到很無力,所以我拖到現在才談這件事情。

這件事情的脈絡是什麼?簡單來說就是東京奧運的主辦人邀請渡邊直美扮豬主持活動,讓渡邊覺得很受傷,所以這件事情當然就沒有成事了,甚至企劃人也因此而請辭。

對於這件事情最終的結果,老實說我是挺爽的,因為我相信其實在台灣存在不少胖女,應該也有因為胖而被要求“扮丑”(無論是小丑還是給人取笑的人)的經驗,而這種經驗給我們帶來的是無比的羞辱,所以這個企劃人主動請辭這件事情,以我們的角度來說當然是挺大快人心的。

我覺得可能會有人覺得“你不要被這樣揶揄就瘦下來就好了”,但是說實話,每個人在辯論這種事情的時候,常常都是什麼都辯論不贏就拿“都是為了健康”做詭辯,但是究竟“健康”與“肥胖者必須要被羞辱”這種事情有關係嗎?而且就算真的要拿健康當理由好了,這世界究竟有哪個疾病會跟肥胖一樣,即使到了成年還要因為這個“病”而被羞辱,甚至還要因為這個“病”剝奪最基本的謀生管道以及把人否定得什麼都不是?我覺得這是在此次經驗中需要仔細思考的一個部分的。

當然也有人可能會覺得“就算扮豬又怎樣”,我覺得今天社會話語權佔據優勢的群體必須要考慮你的行為“不是讓你覺得怎麼樣”,而是“你要讓什麼效果發生在他們身上”,你作為優勢群體當然扮豬不會怎麼樣,但是當你面對一群本來就在生活上長期被羞辱被污名化的人,你還這樣對他,那麼你們是什麼意思?

這讓我想到我在小學四年級的時候,跟我同組的女同學作關於食物營養的報告的時候,她也沒有準備什麼內容,就準備一堆零食要我拿著,然後在台上當眾指著肚子對我說“妳看!妳這麼胖還吃!”

作為從小學一入學就因胖被霸凌的我當然是暫且默默忍受這個羞辱,我是等到放學以後,在路上看到跟著朋友一起喝飲料的她時,憤而奪走她手上的珍奶,“啪”一下去把珍奶拍在她頭上,大聲喝道:

“妳喝這個就不胖是不是?妳要不要連紙杯也一起吃?妳不健康,妳只是一個沒同情心的賤人!妳永遠都不健康!”

然後就在校外抓頭髮扭打成一顿,我到現在還記得當時她姐妹被嚇到鳥獸散,而她眼睛一個淤青,嘴裡被我塞一個杯子,還一副“妳這麼胖被我羞辱是理所當然的,憑什麼當眾揍我我”的樣子。

所以為什麼即使到現在我即使陸陸續續已經遇過很多對我友善的瘦子,我還是很難真正下定決心要讓自己瘦下來。原因是因為,當瘦子這個掌握社會話語權的群體,如果沒有真正意識到自己對其他體型的壓迫,那麼任何一切要人減肥的行為只是要剝奪對方所剩無幾的話語權,而對這個胖子來說,除了他們的身材從大變小以外,並不會真正讓這個胖女有實際的力量,甚至有些胖子即使瘦下來依然還是會覺得自己不被愛是不是自己外表的問題,那麼解決胖女被歧視的問題不是只要她們瘦就可以解決的。

另外我在看渡邊的視頻的時候,我覺得她表達抗議的方式比我這個潑婦好很多,當然我們都是大人也不可能像小學生說打就打,我想這應該也是大人的無奈;然而讓人更無奈的事情是,也恰好我們都是胖女,所以當我們在談這件事情的時候,相較於其他女人可以很生氣的表達自己的憤怒,胖女在維權這件事上,“憤怒”的情緒其實是被閹割的,因為我們的社會一再的要求胖女只能快樂以及給人快樂,而不能表達身為人應該有的憤怒和哀愁,這對我們來說當然是很壓抑的。

其實說實話我在胖女為主的社群也有談過肥胖者應該要起來反歧視的問題,特別是當有些人明明是胖子,卻因為社會外在對我們歧視而要求我們要減肥的時候,我其實很難忍這件事情,並且說:“今天如果瘦子可以因為我們胖而歧視我們,那麼如果哪一天瘦子說要把所有胖子殺掉,那你會不會也同意這個觀點?”

我自認為我在這句話講得很冷靜,但是不是所有胖女都能跟我一樣冷靜。我當時回應的時候就被不知道是不是胖女的女網友不知道吃了什麼東西就激動怒罵“我們不要覺得被羞辱就好了,為什麼我們要反抗?”然後就像吃了炸藥一樣非常快速的洗板一直罵我直到我刪掉那篇文章。

所以我覺得社會壓抑胖女在快樂以外的其他情緒,最後導致壓抑了胖女本應該要有的反抗心裡,本身是很有問題的,因為你對我們不公平,你不尊重我們,為什麼我們要對你嘻嘻哈哈?我們為什麼要在你的歧視下還要快樂的接受你的歧視?為什麼我們不能理所當然的生氣——特別是對你們生氣?我們為什麼沒有拒絕的權利而要無條件接受你們的不講理?難道我們真的這麼卑微嗎?

所以之前提到我要放棄Fat-positive運動,我其實是很無奈的,因為當前的Fat-positive運動,直至今日都還是在強調“胖也可以很美、很性感、很有自信”,並且用極盡溫柔的敘事態度表達肥胖者的困難,那麼這個運動究竟要到什麼時候才會上軌道?我一直相信大部分的胖女應該都有共同的經驗,而這種經驗照理來說應該可以成為為胖女群體維權的共同力量,但是矛盾的是,現階段連意見領袖都沒有比較激進的運動計劃,甚至還拿“如果運動太激烈會導致有hater對胖女先姦後殺”而忽略社會上一直都有胖女遭遇性騷擾性暴力而無處求助的事實,那麼這個運動究竟有什麼用?

我覺得現階段胖女所需要的,可能不是胖女到底能不能被認為好看,或者是表達胖女生命經驗的問題,而是我們作為胖女,到底有沒有資格憤怒的問題;我們作為胖女,為什麼要無條件接受社會對我們的惡意的問題。

所以我覺得,讓胖女了解我們擁有跟一般人一樣的權利是必須的,而這也是我認為Fat-positive一再宣傳“胖也可以很美”的過程中可以發展的方向。但無論如何,我們必須要讓肥胖者被歧視這個問題上升成真正的社會問題,而不是只有明星被羞辱了,才意識到胖子一直都被羞辱。希望大家能夠思考並反省這個問題,並讓我們的社會愈來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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