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on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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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談錄(為什麼崇拜是本堂最重要的聚會?)


時間:第三堂崇拜後

地點:大禮堂

小圖:蘇菲亞,你好呀!

蘇菲亞:小圖,好久不見了。

小圖:見到你真好,今日有一位新朋友問我「為什麼崇拜是本堂最重要的聚會?」我不太知應如何入手思考,你有什麼看法呢?

蘇菲亞:唔……這的確是一個好問題。最重要的聚會,我不禁想起更正教的兩個聖禮,聖禮是由基督設立的,一個是聖餐禮,另一個是洗禮。我相信由聖禮入手可以好好地思考這個最重要的聚會問題,因為聖禮正正是開展出神聖的空間讓人與上帝相契合。

小圖:是的,聖禮是無形的恩典有形的彰顯,例如:聖餐禮其中的意義是記念和預嘗,聖餐禮不單是記念耶穌的死,同時亦是預嘗天國的筵席,並且崇拜亦是慶祝耶穌復活,他是從死人中復活,坐在父右邊,作我們的主。

蘇菲亞:不單如此,崇拜禮序亦是一個向度討論這個問題。例如:進殿/讚頌禮序讓教會肯定所信的和所讚頌的是那一位,信經宣告所信的三一上帝是一個怎麼的神。按信經的內容,我們認信全能的聖父是創造天地,並一切有形無形的主;我們信聖子是主,祂是完全的神,聖子成為人身,祂同時亦是完全的人,祂受苦、受死、埋葬、第三天復活;我們信聖靈是主,是賜生命者。進殿/讚頌禮序肯定教會的信仰和敬拜焦點,亦是肯定教會的本質。並宣告所相信的正是主動進入歷史並自我揭示的那一位,

小圖:我有一點不太明白,崇拜其中的禮序是証道,証道就是宣講,人的言說又如何可能成為上帝的宣講呢?

蘇菲亞:雖然人與上帝之間有不能逾越的鴻溝[1],根據卡爾.巴特的說法:在聖道的差使、權威及所賜的自由下,宣講不僅是人為的意見和信念,而是真實地成為了上帝的宣講。如此,在講台上的宣講不單是牧者的個人/人為意見,更重要的是宣講者和宣講的內容忠於聖道的。因上帝親自揭示自己,與我們相遇,証道/宣講就真實地成為了上帝的宣講。

小圖:如此,教會只有聆聽聖道的時候,教會才成為教會。這樣,委身立志正正是教會聆聽聖道後用信心回應上帝的立志,教會並不是按自己的標準來回應,是按聖道的吩咐以信心作回應的。

蘇菲亞:不單如此,崇拜正正是問我們每一位參與者:「你們說耶穌是誰?」當日,彼得的宣告「你是基督」,今天我們的回答又是什麼呢?基督不是我們心目中只有榮耀、只在地上、或是只在天上。聖經記載的是耶穌要受苦受死,從死人中復活,耶穌基督吩咐每一個跟隨祂的人須要捨己,天天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隨基督。[2]

小圖:如此聖餐禮揭示了基督為世界受苦的使命,當教會領受餅與杯,就代表著教會領受基督為世界受苦的使命,分享了基督的使命與服侍。

蘇菲亞:藉聖餐禮,教會亦見證基督的真實臨在,基督的聖體和寶血在聖靈裡和在信心臨在。在基督復活的亮光下,雖然聖餐中的餅被擘開,基督為我們犧牲了,但教會作為基督的身體卻因基督耶穌的緣故卻得以合一,如此看來,「我」與「你」的關係不單是單純的「我」與「你」人與人單純的關係,是基督作為「我」和「你」中間的弟兄,教會藉聖餐禮,「我」與「你」就可以在基督裡被稱為弟兄姊妹了。因為基督是為「我們」的,同時教會分享了基督的使命,所以教會亦是為「他者」而活的。一個為「他者」而活的信仰群體,這樣就表明教會不是向內的教會,是一個向外的生命見證的信仰群體,她亦是一個聆聽聖道、忠於宣講、為「他者」的信仰群體。

(小圖的組長出現)

小圖的組長:小圖,原來你在這裡,五分鐘之後,我們於四十八號房有隊工祈禱會,到時見。

小圖:蘇菲亞,想不到已經說了這麼久了,原來簡簡單單一句「崇拜是本堂最重要的聚會」有如此深的學問,其中包括基督論、三一論及教會論。崇拜的的確確是塑造著教會,當教會聆聽聖道,以信心回應聖道時,教會才成為教會。有著一個怎樣的崇拜,就有著一所怎樣的教會,如此我們可以說「崇拜是本堂最重要的聚會」不單是一個簡簡單單的報告事項,它更是一個神學宣告,宣告教會以那一位受苦並榮耀的基督耶穌為主,宣告教會是一所忠於聖道的教會,亦是為「他者」而活的信仰群體。我都要上去聚會了,我們下次再討論吧。

蘇菲亞:小圖,好呀,下次再詳談吧,希望可以解答到你的新朋友的問題。

注釋:

[1] 上帝與人有不能逾越的差距,這不是說一種量上的差距,是一種質的差距,是本質上的差距,所以人的言說不可能是上帝的道,按巴特的三重的「道」的理解,三重的「道」中心是成為人身的耶穌基督,聖經就是見證「耶穌基督」的工作,是上帝聖化聖經,令它成為上帝向人溝通的工具,宣講就是忠於聖道,在聖道的差使、權威及所賜的自由下,成為三一上帝的工作,宣講為上帝向人揭示自己的內容。所以我們可以說聖經的權威本質上不是來自教會,不是二千年來教會使用所以聖經可以稱為「神聖」「經典」,聖經的權威是來自三一上帝,反過來說正正因為教會在聖道的差使、權威及所賜的自由下,宣講以聖言為中心的道,忠於聖言,讓三一上帝使用,教會才成為教會。雖然如此,在聖道的差使、權威及所賜的自由下,宣講不僅是人為的意見和信念,而是真實地成為了上帝的宣講。潘霍華提醒每一個宣講者一個現實:「倘若我不知道我是在言說上帝的道,我就不能宣講──而:倘若我無法言說上帝的道,亦同樣無法宣講」。

[2]這是一個「誰是主」的問題,不是我們按自己對耶穌的期望來決定耶穌是誰,這不過是自我投射出來的偶像。我們只能聆聽聖道來認識耶穌基督是誰,不是憑血氣可以知道的,是藉天上的父讓我們知道。我們說耶穌是主就說明一切受造之物不是主(例如:消費主義不是主,地上的政權不是主,地上的財團不是主),信仰群體只能按三一上帝從創立世界以先所命定的使命來宣認「耶穌是主」,教會如果要跟隨耶穌基督就必須背上自己的十字架,忠於聖道,作聆聽的教會,知道誰是主。如此教會就是一個激進(Radical)的群體,第一個意義是她忠於聖道,向世界宣告耶穌為主,一切有形無形的受造物並不是主,第二個意義是她與三一上帝連結,確定教會自身的身分、價值與使命,她知道自己離開了三一上帝,她並不能作什麼。

後記:

本篇文章其實三月頭已經寫好,因為某些原因,本篇文章沒有公開,我亦不知會否面世。醜婦終須見家翁,好好醜醜我都是在FACEBOOK分享好了,了結一件心事。

有人說我把之前教會論課程內容全部擺放在這篇文章,現在回想亦發現原來我在這篇文章正處理崇拜與教會的關係,所以難免會有如此的評價,也許我學藝不精,只懂抄抄抄,希望有生之年可以改善這一個問題。


Originally published at http://heron0520.blogspot.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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