蕉下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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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玉新 我留存的一张珍贵的卖房文契

我保存了一张珍贵的卖房文契,那是 1952年9月15日,原房主李殿桂及其妻子、儿子,将甘肃省武威县和平西街(杨府巷)路北四十一号房产一处,“因家计困难”,卖与我父亲杨寿山时写的一张卖房文契,距今已有60多年时间了。卖房文契的照片如下:

该卖房文契长45.5厘米,宽44.5厘米,纸质较薄,楷书以毛笔竖行自右至左写成,共计15行,字迹工整。因存放时间较长,又经折叠,故有几处轻微破损,但字迹仍较清晰,基本保持了原貌。

该卖房文契简练完整,诸事考虑周全,记述极尽详细。例如在交易中,将“所有各房窗格、门户、遮阳、掩尘、炉灶、土坑、台阶、廊檐、水窖、地窨,上连椽瓦,下连地基,以及眼观不到,笔载不周之处,一应在此杜卖以内。”就连占地面积“贰分玖厘零毫”也做了详尽交代。

该卖房文契上盖有《武威县人民政府印》,此印为长、宽各6厘米的正方形朱印。凡涉及人名的下方,或加盖了私人印章,或画了押,或按了手印。卖房缴纳的契税为壹拾捌万元整,税率为百分之六,工本费伍佰元。在《甘肃省武威县人民政府印发买契本契》上,贴有印花税票14张,并加盖有县长、第二科科长、会计、收税员的印章。以上情况,真实地反映了武威解放初期社会安定、百业俱兴的大好局面。

该卖房文契中的房价是这样写的:“同中按时估作卖价:人民币叁百万元整,即日价业两交清楚”。那么,1952年的“人民币叁百万元”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我查阅资料才得知,我国1955年进行币制改革,明确规定从1955年3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发行新人民币,新旧人民币兑换比率为1:10000,也就是说,1952年的壹万元相当于现在的壹元。按这个计算方法,卖房文契中“人民币叁百万元整”,相当于现在的“人民币叁百元整”。

我对原文进行了考订,加注了标点,并把竖行改为横行,繁体字改为简化字,将其按原书写行列全文录出,供社会参考、利用。

(1)立永远杜卖房屋、院落、地基、走道。文契人李殿桂同妻郭蕴芳、子李庆魁等,情因家计困难,今将所有

(2)坐落和平西街(杨府巷)路北四十一号房产一处内,坐北向南,西边堂屋一间,西厢房叁间,后甬房

(3)屋两间半,西北角厕所一处,角楼一间,计占地皮贰分玖厘零毫,经我夫妻同子商议妥确,央请

(4)中人李赞猷等往来说合,情愿永远杜卖与本市商人

(5)杨寿山名下,承受为业,同中按时估作卖价:人民币叁百万元整,即日价业两交清楚,所有土俗例弊、

(6)三项搜求、酒食画字等款,一概剔除,永不籍故索取分文。其房东至本院天井,中心南至仪门墙为李、杨

(7)两家共有,西至陈姓夥墙,北至陈家夹道,四址分明,走道通行,并不阻碍。所有各房窗格、门户、遮阳、掩

(8)尘、炉灶、土坑、台阶、廊檐、水窖、地窨,上连椽瓦,下连地基,以及眼观不到、笔载不周之处,一应在此杜卖以内。

(9)自此立契之后,任由置主居住、出租或重修改造、调门立户,卖主不得干涉。倘有房亲户族、邻佑人

(10)等,出而异言争扰者,完全由卖主负责承担,不与置主相涉。两相永久,各无异言,反悔欲后,有

(11)凭立此,永远杜卖房屋院落地基走道文契,为证存照。

(12)公元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 立永远杜卖房院地基文契人:李殿桂、郭蕴芳,子庆魁、庆瑞、庆昌

(13)说合人:李赞猷

(14)同中人:陈万年、孙振林、陈国柱(行政主任)、贾铣(街长)、耿德权、顾继武、杨心栽、曹耀辰、李庆元、耿万荣、李子云、王海如、贾永年、纪万宝

(15)代书人:吴晓峯

2013年10月6日

http://blog.sina.com.cn/s/blog_d12b78670101ofki.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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