槛外人
槛外人

农妇,母语一般,其他语言更一般,但这些都没有能阻挡我对各种语言和文字的热爱,哪怕是看看也好。

和野猪见了一面

偶尔写点轻松的生活插曲,大家周末愉快。


最近这两年附近常有野猪出没,据一位邻居说,这和我们区附近越来越多的玉米种植有关。密林般的玉米地不但给野猪提供了食物,同时也是它们很好的隐藏地。不过无论是什么原因,从去年冬天开始野猪正式进入我家院子,尤其是那棵橡树下被它们刨——准确说是翻了个底朝天。可能橡树果是各类猪的美味。由于离花房非常近,我担心它们把花房直接给刨塌了,于是不得不开始与它们作战。


说是作战,其实我一点也不了解敌情。上网查资料,也是各村有各村的高招,其中一招是狼尿,但价格不低,不想割肉。于是采用了最不费力的招术——探照灯,现在都是LED,所以并不费电。通宵的大灯似乎真的唬住了野猪们,院子里颇为安静了一段时间。


但没乐多长时间,弄平整的地有天晚上又被刨开。我立即想到了自己与这里的鼹鼠、西班牙蜗牛(一种蛞蝓)漫长持久却永远输的斗争,所以在买狼尿还是躺平之间,我选择了后者。有天在外面溜达,碰到一个邻居,她说自己家的草坪被野猪刨个了遍,我跟她过去看了看,真是遍地鳞伤、惨不忍睹。相比之下,我的院子算是蹭破皮的轻伤。比不惨的结果让我更心安地就此放野猪们一马,“打不过就认怂”一向是我的自处之道,虽然听上去很颓。


那天晚上正在评论今年奥斯卡奖提名名单,对于《亲爱的同志》、《阳光普照》这么好的片子未能入围暗中咒骂,以及嘲笑皮特的谐音梗时,忽听几声嚎叫,转头往院子里看,一处探照灯下,两头体型巨大的野猪在打架。我吃惊不小,说来这是平生第一次亲眼见到野猪,个头实在超过我的想象,而且它们并不是我一直以为的黑色,而是棕灰色。惊奇片刻,我也嚎叫着通知同伙。两人拿了一支汽枪冲到院子里,那两头猪倒是不打了,低头只管刨地。我指着远处探照灯的位置指示开枪,砰一声响后,两头猪以及邻近的另一头猪嚎叫着飞奔进院子后面的树林。肥猪跑起来的速度真是不慢,甚至可以用飞猪来称呼它们。


这一晚便真的很安静,第二天早上去原地查看,一丛加仑子果树丛被它们刨出根来,也不知这树根有什么好吃的。但我不得不重新填土,并希望不要再被刨开。而且脑子里不知为什么想到小品里的一句话:“好白菜都被猪拱了。”以前没有直观印象,现在是历历在目的恨。


为了保卫家园,我也不能再掩耳盗铃了,于是再次上网查如何抵御野猪。细看才了解到,一只普通成年野猪的体重可达100-200公斤,这下我是真信了,晚上那两三只看上去真是不小,随便一只过来都能把我轻松撞翻在地并踩成多处骨折。不过野猪对人类是非常小心的,只要人类不去激怒它们,一般来说它们是不会主动攻击的。看来人与野猪之间是种互相害怕的关系,这或许是人类与不少野生动物之间的关系。


根据考古证据,野猪在欧洲最早出现的时间约为4千万年前,随着人类的捕猎,它们在17世纪时数量就很少了。北欧地区在19世纪初时野猪几乎绝迹,但法国仍有一定数量的存活。到了上世纪60年代,北欧地区又开始出现野猪的身影。瑞典的动物保护组织很快就促成对野猪捕猎的严格规定,到了90年代以后,野猪在瑞典南部经常成群出现(据说最早是从动物园里跑出来的)。它们最大的危害除了啃食农作物外,便是对交通的影响。由于野猪喜欢在夜间活动,而夜晚在郊区或远离城市的地区开车便很有可能遇到过路的野猪群,即使以70迈的速度行驶,撞上这100多公斤家伙,后果用简单的物理公式就可算出来。所以在瑞典中南部的公路上会经常看到“小心野猪”的交通标志。



现在在瑞典,还是只有拥有合法狩猎证的人才能猎杀野猪,使用枪支为一级猎枪(别问我,我不懂,也没见过)。而野猪这样疯狂毁掉草坪、绿地的事件,做为普通群众,除了加围栏、买狼尿外好像也做不了什么。因为这些并不是行政区的职责。


我们区的一位退休老太太正在脸书上呼吁大家集资请几个有狩猎证的人来打野猪,价格不低。我摸了摸干瘪的钱包心想自己若是鲁智深就好了,那怕是林冲也行啊。


无论NASA有多牛,我觉得在上火星之前,生活日常里和动物们的永不会赢的战斗才是现实。不信,你来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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