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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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文断人

先验主义&交易费用

在上一篇文章中讨论“是否应该牺牲小部分人来保全大部分人”时,有人留言以圣经“十诫”反驳(第六诫是不可杀人),我的回复则是:“先验主义,现实中节省精力可以用,但深度思考,建议暂时抛弃先验主义。”

此篇即对上述观点稍作展开。

先验主义(transcendentalism):抛开晦涩的解释,我理解的意思是“不论人世变迁,道理本应如此。”例如:不论如何,人不应该杀人(法律)。不论避难者是否是我的朋友,而追杀者是否是十足的恶棍,当恶棍询问我被追杀者是否藏在我家中时,我还是应该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告诉他实情(道德)。淮南橘子,三元一斤,不论大小,概不还价(经济)。

从较为简单的经济例子入手。不同价值的东西标一个价,市场肯定无法到达最佳配置,为什么橘子不论大小都卖三块钱一斤呢?我不知道。但是我可以作些猜想:也许,1.对橘子的大小进行分拣的人工成本太高,人眼也未必能辨别细微的差距;2.分分角角的计算和找零比较困难。总之,当细分带来的收益,还不及细分所增加的成本时,卖家就会放弃细分。

因此这种选择,表面上是武断的,实际上却是理性的。同时,也关联了一个新的概念:交易费用。

交易费用(transaction cost):一笔交易的支付价格以外产生的费用,有时也解释为“使用市场机制所支付的费用”,由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科斯提出。起因是科斯研究企业结构时,奇怪为何企业内部员工是听凭企业家安排工作,而不是根据市场经济原理随着生产要素价格在不同部门间自由流动,最后发现,企业家“独断专行”的工作指令,实际上大大节约了交易费用,即自由流动状态下反复调岗,反复议价,反复签订工作契约等等所花费的代价。(企业理论的这番解释,也常常被左派用来为极权政府辩护)

比如有人想买一瓶水喝,家门口的小贩卖一块钱,他还有必要花一块钱乘公交车到十站开外的大集市去货比三家吗?当然不用。政府打算支出500元,是按照程序花费两千元开个听证会,还是官员直接据为己有下馆子搓一顿?“不论支出多少钱都要经过听证”和“不论支出多少钱都用来吃喝”都会在各自不利的情况下造成浪费,当然有必要进行进一步细分,比如多少钱以下的支出不再事前论证,改走简化程序。

其实,制度往往无法超前变革,而是由文化、科技的发展催生的。在一定的科技文化背景下,发展到极致的制度会穷尽当时可以穷尽的红利,然后静静等待并酝酿下一次的革新。比如:

橘农的儿子非常聪明,发明了一种自动分拣装置(我的抖音里经常推送类似视频),可以毫不费力地把橘子按大小分拣为三档。同时,计算器和移动支付的普及,让价格计算和支付找零不再麻烦(此为科技方面),橘农和消费者通过商品细分,穷尽了更多的红利,减少了浪费。至此,“三元一斤”的先验结论被分化降解成了“大的四元一斤”、“中的三元一斤”、“小的两元一斤”等三个较小的先验结论。是否会进一步细分,亦同理。

在此赘述一下何来浪费:大中小均标价三元,先到的顾客会先挑大的,相当于低于市场价格购买,橘子无法落入最需要的人手中,造成浪费;晚到的顾客只能买小的或者干脆不买,相当于高于市场价格,造成产品卖不出去。

再如,伦理家和法学家也发现“不能杀人”的准则已无法满足时代对正义的要求(此为文化方面),不得不进行不断的修正,添加了“若有人正在行凶,旁人非将其杀死而不能阻止”,“若有不顾警察鸣枪示警而继续逃窜者”等细分条款。同时,指纹鉴别、DNA鉴别、高清夜视监控摄像等技术的发展,也为法律的精细化提供了支持。

总之,先验主义是受限于人类感官、思想文化、科技水平之下的,是降低交易费用的权宜之计。随着科技发展、思想进步、制度创新,先验主义必将节节败退(表现为一个大的先验结论不断分化降解为数个小的先验结论,原本较小的交易费用被更小的交易费用所取代),原本白白耗散的价值红利,不断为人们所开发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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