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erick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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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刺警案女記者遭國安警搜屋扣證件

香港警察查案真的很容易哦, 只須跟著大公報文匯報的方向辦事即可,把當晚的直播說成是有預謀,是要恐嚇記者不要採訪對政權不利的新聞嗎? 還是根本不容許記者在公眾地方拍攝? 警方有沒有實據證明記者是共犯? 當然,現在國案做什麼大家也控制不到....

香港記者協會昨(26日)深夜發文,稱一名於7月1日直播期間拍到銅鑼灣刺警案經過的記者,於昨夜11時被警方國安處帶走落口供、搜屋及扣留旅遊證件,惟警方回覆記協稱該記者僅屬「協助調查」,記協質疑警方未有遵守早前預先通知記協的承諾,且質疑擔當證人的記者亦會被搜屋及沒收旅遊證件,促警方交待。

被國安處帶走的女記者於今日(27日)清晨近5時半離開柴灣警署,由記協主席陳朗昇陪同登上私家車離開,沒有回應記者提問。

陳朗昇表示,該女記者於朋友家中暫住,昨晚被國安處登門帶走到她的寓所搜查後,今日凌晨1時半被帶到柴灣警署,由國安處人員轉述該記者稱毋須律師陪同。

陳朗昇稱,該女記者於刺警案發生後翌日,亦曾被商業罪案調查科邀請助查,當時她情緒激動,需由記協律師陪同錄口供,警方當時承諾日後若需要再聯絡該記者,會透過律師聯絡及通知記協,惟警方未有兌現承諾;記協亦對「毋須律師」一說法感奇怪,與警方多番斡旋後,記協的代表律師終能進入警署陪同女記者錄口供。

據陳朗昇了解,該名女記者當日的直播片段屬唯一拍到整個事發經過的片段,目前仍然屬「協助調查」,但她的旅遊證件、手機及電腦等已被國安處收走,對警方做法不解,促警方盡快交代她於案中的身分角色,不應限制其人身自由。

翻查資料,《大公報》曾撰文形容該女記者直擊刺警過程是「未卜先知」和「離奇巧合」,質疑記者與刺警兇徒有關,以及引述留言稱有人「借直播煽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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