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derickYe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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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諾軒黃耀明遭廉署拘捕涉補選舞弊

政府再度選擇性執法。如要徹查起來,是否所有選舉活動都沒有犯法,只有區諾軒的犯法呢? 民建聯工聯會以不同名目來選舉造勢,卻一個也沒有犯法? 這就是今天的香港了。

前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及歌手黃耀明今早被廉政公署拘捕,據了解涉及2018年立法會補選宣傳開支 ,即2018年3月一次造勢晚會的表演選舉開支。廉政公署將落案起訴黃耀明及區諾軒。

資料顯示,在立法會2018年港島區補選前夕,區諾軒在中環愛丁堡廣場舉行「黑夜點燈,香港人心不死」造勢大會,多個民主派政黨為區諾軒支持造勢。黃耀明在當晚唱出《每日一禁果》,他表示這首歌是有關「選擇」,強調選舉是關於香港人的事,香港人不要被DQ,要揀自己想食的生果。

廉政公署今日(八月二日)落案起訴一名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及一名歌手,控告二人涉嫌在該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向他人提供娛樂以誘使他人投票予該候選人。

廉署早前接獲投訴,指稱有人涉嫌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而展開調查,於徵詢律政司法律意見後,落案起訴區諾軒,三十四歲,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候選人,及黃耀明,五十九歲,歌手。

區諾軒及黃耀明同被控一項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娛樂的舞弊行為,違反《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第12(1)(a)條。二人將於星期四(八月五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

控罪指區諾軒及黃耀明涉嫌於二○一八年三月三日,在二○一八年立法會補選香港島地方選區中作出舞弊行為,即為另一人提供娛樂以誘使對方在該選舉中投票予區諾軒,而有關娛樂為歌唱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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