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周山
不周山

愛文史,愛自由,愛香港

只緣不在此山中:「反送中」成因探討,與周師國正商榷

來源:立場新聞


有幸得閱周師國正大文〈奉勸「港青」——「反送中」非徒無益,且有害之〉,受益不淺。文中觀點,論述既詳,且代表大部分建制人士想法,惟學生不盡同意,故擬撰文商榷,惜鴻文於微信平台梓行半日,即遭封禁,奔走相告,今方再見原文,幸甚!故獻言一二,望周師雅正。

(原文見「思考HK」https://www.thinkhk.com/article/2019-09/17/36556.html

(亦見「烏有之鄉」http://m.wyzxwk.com/content.php?classid=14&id=408164


老師認為反送中運動之所以沸騰至此,亂象紛呈,恐懼「送中條例」只是表因,實質原因有四:(1)為港府退縮,至使戰如淝水,一退不可收拾。(2)為香港「深層次矛盾」,港青年苦無上流機會,亦無資產和穩定工作,故情鬱於中而發為怨憤,輕則同情「暴徒」,重則變為「暴徒」。(3)為不了解祖國,逢中必反,只要事涉內地,即上綱上線,演為暴行。(4)為受煽動,一則認為本地及西方媒體渲染反送中遊行人數,以至集中報道警暴消息,而缺乏對「暴徒」的批評;二則認為「暴徒」以至和平示威者有十五六歲青年,他們正當懵懂之年,行事激進,正是傳媒煽動,乃至心有鬱結的教師予以同情的結果;三則認為西方勢力煽動。(5)在香港鬧事没什麼「成本」,只要不走在最前,不被捕,既無風險又可得同輩認可。老師認為「主因」在「深層次矛盾」,其他都是次要的原因。然後,文中提出解決方法,一則示威者以至泛民政客認妥協冷靜,別再鬧事;二則警方繼續以「近水」(催淚水、水砲車)救近火;三則明日大嶼立即上馬,填海造地,解決「深層次矛盾」;以及推行《德育及國民教育》,教育青年正確認識祖國,別再逢中必反。


老師強調批判思維,昔日中文課文有太空能見中國萬里長城的內容,老師不相信這種說法,並以氣球實驗證偽。試想氣球為地球,氣球上貼一條細長的線,即使線有多長,但距離太遠,終究隱没不見。老師8月13日於面書曾出帖文,勸戒眾人看問題要具歷史意識,要「離地」方能俯瞰全局。學生不反對所謂「深層次矛盾」令事情難以解決;也不敢完全否認西方媒體、本港媒體、外國政客,以至本地教師的同情、支持,與示威事件持續而未有消散相關。惟老師或許「離地」太遠,如置身太空,不見長城,雖看到反送中的內因、外因、遠因、近因,但卻未能細察長長的事件脈絡,誤判事情「主因」。以下即交代各脈絡線索,以補苴周師文章之缺。


一、導火線:《逃犯條例》的修訂


老師文中一筆帶過政府推「送中條例」的過程,卻對6月以來民間忽然生變感到突兀,若將「送中條例」修例過程羅列,有助了解事情的導火線。事情起自陳同佳於台灣殺潘曉穎案,因法律問題,台灣未能引渡陳到當地受審:


2019年2月13日,香港政府宣布修改《逃犯條例》和《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協助條例》,刪除原條文訂明引渡法例不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或其任何部分(包括澳門和台灣)」的限制。

2月21日,台灣回應,若《逃犯條例》修訂是以「一個中國」為前提,政府將不會接受。

3月4日,香港大律師公會發聲明,指出現行《逃犯條例》引渡不包括中國,並非「漏洞」,而是「參考了中國大陸與香港截然不同的刑事司法制度,以及大陸的人權保障紀錄之後慎思而達的決定」。且修例後移除立法會審議權利,同時没加強法庭的監察權力,將導致行政長官成為移交程序的唯一決定人。

3月11日,泛民第一次反修例遊行,約有12000人參加。

4月1日,富商劉鑾雄入稟高院司法覆核修例。

4月3日,修訂一讀通過。

4月16日,泛民提議港府以「日落條款」修例,和台灣達成單次移交協議。

4月20日,林鄭即否定以「日落條款」修例,強調這方法「不可行,政府不會接受」。

4月28日,民陣「反送中,抗惡法」遊行,要求撤回修訂,約13萬人上街。

5月9日,台灣再回應,即使修法通過,在赴港或在港台灣人被移送大陸的威脅排除以前,政府都不會同意港府以新修法移交陳同佳。

5月24日,歐盟駐港及駐澳門辦公室及歐洲多國外交代表,發外交照會,關注修例事宜。

5月28日,李家超接受訪問,表明考慮將《逃犯條例》移交罪行刑期門檻由三年改為七年。

5月29日,劉鑾雄撤回司法覆核。

5月31日,泛民主派提出召開關於《逃犯修例》的公聽會,政府拒絕。

6月6日,香港法律界黑衣遊行,約3000人參加。


6月9日以後的事情,相信不用重述。周師文中自6月15日擱置修例談起,更指泛民為「特異的政治人物,一般搞政治的,都知道政治是妥協的藝術」,似乎「反送中」乃泛民一方所為。明明置於文脈之中,最初反對最激烈的不是老師所謂「能力」不佳、態度有問題的青年,也不是政治怪胎泛民,而是大律師公會的專業律師。而台灣亦先後申明不會接納以此新修法引渡陳同佳。既然法律界、歐盟國家似乎對修例都有所擔憂,且修例無助引渡陳同佳,則修與不修有何關係?泛民提議以「日落條款」修例,若政府接受,從而成功移交陳同佳,則6月至今,何至於此?何以林鄭政府不遵從Max Weber 所論ethics of responsibility原則,反而一意孤行,釀成大錯?老師截斷脈絡,文中彷彿林鄭政府全無責任,致使事件導火線(近因)晦而不明。


二、遠因加主因:中港關係


林鄭政府於此小事上斤斤計較,寸步不讓,正如所羅門王斷案中的殘忍偽母。但此事既為小事,又何以牽連大波,不死不休?其實「送中」一詞,已深深表達香港不少市民的恐懼來源,因為此例一修有可能令誤墮中國法網的港人被引渡內地,且港人於「銅鑼灣書店」事件仍記憶猶新,難免勾起香港人「恐共」的記憶與後記憶(post memory)。老師文中為港青不了解祖國而憤憤不平,且把中央反口不履行香港普選承諾,歸咎於部分港人逢中必反。但此說似有倒果為因之嫌。看問題不能去脈絡化,當分三方面釐清港人對中央的觀感:


(1):歷史,中華人民共和國建國七十年,發生過不少政策上的缺失,但說實在統治幅員廣大的國家,施政有誤,不足為奇,只是中央政府從不真誠認錯,例如大煉鋼、人民公社,餓死的中國人民,少說也過千萬。到今天為止,統治者可有勇於承擔責任?當然近三十年國家發展的確有目共睹,但問題在於經濟上的發展,不能令部分人放棄是非黑白;GDP總量上的飛躍,也不能令部分人以此取代道德價值判斷。


(2):口耳相傳,香港在1949年以前,大約只有二百萬人口,建國後至八十年代,香港人口增長到六百萬,其實很多香港人都由內地逃難而來。他們之所以來港,有部分是因為受迫害(土改、反右、文革),有部分是純粹因為活不下去(吃不飽。我舅父、我媽就是),所以對中共的記憶、觀感自然不好。


(3):親身體驗,90年代回內地,內地仍然貧困,香港人與內地血濃於水,紛紛把各種物資寄回或偷運回內地。其時香港人回鄉,所拿物資,理應報稅,但大家都逃稅,實則在走私,以補貼內地親友。港人本來持文化中國論者居多,主要希望中央能尊重內地人權,實現民族復興。但至近十年,很多香港人根本不想理會中國是否有民主、是否有人權,也不想理會中國的民主集中制是否成功。正如老師文中說:「香港的這一代中也看到類似情況,他們滿口的民主自由、普世價值,但卻極少提及民族感情、文化傳統等等;上一代還會投身於保護釣魚台運動,但如果和這一代談保釣,他們只會瞪目結舌,不知所對。」老師認為這是因為「深層次矛盾」,使年輕一代苦無出路,從而誤信民主為解決一切的方法,也因之盲目反中,甚至「去中國化」。學生認為這種想法過於簡略,也未有好好將事情置於文脈之中。固然「深層次矛盾」與此有關,但事件成因往往十分複雜。2016年趙永佳教授曾撰文分析港人身分認同及其對中央政府的觀感。(趙文見「端傳媒」https://theinitium.com/article/20160517-opinion-stephenchiu-2008/)據社會調查顯示,「港人的中國身份認同,在千禧年代中期其實有上升趨勢,只是在後來『轉勢』反覆下挫,直至近兩年見『歷史低位』。」而無論是對「中國人」身份認同,還是對中央的香港政策,2008年都達到高峰。而2008年以後,則不斷下跌,按照趙教授的分析,不是港青不了解中國,而是回歸後他們越來越關注內地新聞所致。學友社舉辦的「中學生眼中的2008年十大新聞」,超過八萬名學生投票,四川地震和毒奶粉以同樣75%的得票率並列頭兩位,奧巴馬當選第三(60%),金融海嘯只是第四(59%)。四川地震牽涉豆腐渣工程及官員貪腐問題,與毒奶粉同為內地負面新聞。可以說香港青年不是因為「去中國化」而不認同「中國人」身分,反而是越來越了解內地官民日常,而感到「上當受騙」,對中央政府觀感越來越差。加上中央没履行給香港人雙普選的諾言,且多次舞文弄墨,名為解釋,實為僭建《基本法》。很多香港人因此認為中央言而無信。這又與歷史相輝映,中央治國多年,似乎一直與「一諾千金」背道而馳,遠則有毛主席雙百運動,陽謀引蛇;近則八九民運,對學生「秋後算賬」。老師向來反對西方一人一票的民主政制,在此學生無意爭辯制度優劣問題。(見https://read01.com/zh-hk/MGe0N.html#.XYOF2ZMzbTY)但從政者最重要的是言諾,孔子說「民無信不立」,如果中央認為香港不能行民主制,當日收回香港就別輕言答應,所謂君無戲言。即使中央認為時移勢易,今日之我要打倒昨日之我,若能使精英治港,善政勵治,香港人民是否真的會如今天般堅持履行真雙普選亦未可知。老師既強調「深層次矛盾」,試問矛盾的成因為何?自由行、水貨客影響市民生活,有人提議開徵陸路離境稅,以補貼嚴重受影響的地區居民,政府多年來有接受?興建高鐵同樣引起牽連大波,老師可能說此乃港青年不明事理所致;但何以當年港英政府興建機場没有這些問題?房價高企,貧富懸殊,冠絕全球,港府回歸22年可曾提出解決之法?難道以上種種均與庸官治港没半點關連?行政長官既為中央欽點,中央政府卻連丁點責任也没有?


香港人在庸官治港下已經自顧不暇。他們只想中央履行承諾,實行雙普選,「港人治港,高度自治」。但自回歸年至今,22年間中央政府對香港干預日漸加強,這是不爭的事實。《基本法》第二十二條說:「中央人民政府所屬各部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均不得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根據本法自行管理的事務。」近年來,港澳辦、中聯辦對香港問題經常「干預」,習近平主席亦強調對香港有「全面管治權」,二十二條可謂形同虛設,這和香港人所想「高度自治」正相違背。另一方面,中資、國企已盤據商界,從而控制資本,甚至以杯葛廣告、威脅媒體的方法,剝奪言論自由。這些都是香港很多人親身經歷,加上死不退讓的林鄭,市民自然對「送中條例」反應激烈,擔心表面兩制,實則一制。而自6月至今,中央的態度更令港人擔憂,不單以「分離主義」、「港獨」、「恐怖主義苗頭」扣「反送中」運動帽子,更多次暗示可出解放軍或武警「協助」香港平亂;另一方面則全力向各界施壓,製造白色恐怖,要港人噤若寒蟬,國泰航空即為顯例。鄧小平明明說「共產黨是罵不到的」,但繼統者,似無鄧小平應對香港時所呈現的堅忍克制。在國家機器的碾壓力之下,港人自然物傷其類,即使不認同破壞行為,也予以同情。所謂「核爆都唔割」即源於此。老師以為同情「暴徒」的人因為只有孩子没有房子,心懷怨恨,從而幻想一眾「衝衝子」為替天行道的「真漢子」,實在捉錯用神。(案:「核爆都唔割」指無論如何都不會割蓆。「衝衝子」即蒙面衝擊派。) 


可是為什麼港青不能如老師一代人般,雖不一定同意中央政府,卻對中國文化保持脈脈温情?這很可能跟香港初中中史曾列為非必修,高中中文曾經也刪去範文有關。這些都是上一代香港人用以建構民族觀念的資源,老師2002年撰〈中學中國語文科新修訂課程(2002)的考索〉認同刪去「範文」,想必很理解此段歷史。


三、主因之二:警暴問題


警暴是由林鄭死不讓步,拒絕正式「撤回」修例,所引伸出的問題。其實6月之前,林鄭如宣布「撤回」,一眾示威者便可「解甲歸田」,過回老師所謂的Middle Class生活。可惜林鄭一心以強硬手段應對,612當天警察已多次棍毆被制服的示威者,且向示威者水平發射催淚彈。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在6月21日發表簡報,指收集了 6 月 12 日香港金鐘政總一帶,警民衝突片段,確定香港警察以不必要、過份的武力,對付大致和平的示威者,且說明這些行為違反國際人權法及有關標準。(國際特赦組織發表簡報號碼為「ASA 17/0576/2019」)老師文中多次肯定警方於這三個月間的執法行為,認為警方 武力只是「小兒科」,一則無視國際組織對警隊的批評,二則也無視警察以不守《警察通例》的過度武力執法。老師強調因為「暴徒」先施暴,所以警隊才以相應手段應付,此說根本解釋不了連月以來眾多已被制服的示威者仍遭暴打的事實。或許老師認為國際特赦組織是外國勢力,其心可誅,不可取信。但警暴問題已非以訛傳訛,實則已深入社區,很多人有親眼目睹甚至有親身經歷。如8月5日有將軍澳居民在公園散步期間,被警察打至頭破血流,警方卻没拘捕他,證明只是為打而打,並非出於執法需要。若老師認為「治亂世用重典」,「非常時期用非常手段」,乃至「先撩者賤打死無怨」,容許警察以不守《通例》,甚至犯法的方法(請參考朱經緯及七警案)執法,則香港賴以自豪的法治豈不崩潰?7月21日警隊涉嫌與黑社會勾結,引致元朗恐襲,更是引起全城公憤。至今元朗白衣人只起訴四人,與起訴「反送中」者的速度迴異。此事為事件不能收結的轉捩點,學生身邊不少友人,本來連和平示威也不參與,卻因此事而義憤填膺,參與「反送中」活動。由鍾庭耀教授主持的香港民意研究所,8月3日公布有關「反送中」的民意調查,當中61% 市民不滿意事件中警隊的整體表現。(問卷中被訪者以0-10分評價警隊表現,0-4分被視為不滿,6-10被歸類為滿意)。若以年齡、學歷等細分,意見差距甚大,在某些組別評價一面倒,例如14-29歲被訪者中,91% 不滿,只有 3% 滿意警隊表現;大專或以上學歷者 78% 不滿,只有 14% 滿意;只有兩個組別,滿意的比例較不滿為高,分別是年齡65歲或以上之組別,及教育程度小學或以下的組別。似乎受教育程度越高則越認為警察有問題,與老師所論相背。而由於警暴已成核心問題,單單「撤回」修例已不足以消解社會怨氣。同一民調問受訪者政府應否答應五大訴求,調查結果是:


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79%)

全面撤回逃犯條例修訂草案(73%)

重啟政改(63%)

不將示威行動定性為暴動(59%)

林鄭月娥下台(50%)

釋放被捕示威者(46%)

(見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66218


可見大家最關注的,其實是警暴,所以才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的訴求。老師全文未見「警暴」論述,正正是誤判形勢,未明市民所擔心的明證。其實社會有很多相關民調可供參考,如9月16日「HK01」才刊出中大民調「反送中」運動前後,市民對警隊的評分,或許老師認為「眾人皆醉」,鄉愿之見不足採信參考,但既為社會問題診症研治,「卑論儕俗」其實有所必要。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375667/中大民調-近半人給警隊0分-田北辰-再拖一個月獨立調查都無用


四、解決之道:誤診而藥石亂投


由於老師抽離文脈,致診斷有誤,所開藥方自然不妥。首先老師希望各界勸退激進青年,更謂相似事件如發生於美英:「美英政府和西方傳媒從來都只會勸喻疏導,以求雙方調協,從來不會説正義在哪一方而提倡鬥爭到底。」但老師此說,也是去脈絡化的結果。西方自有其勸導激進者的資源,他們可勸反對者回家靜待投票之機。我們呢?學生也多次勸戒相知者別衝動,但反被譏笑,試問若没一些「條件」要從何勸起?其次,老師說歐美政府媒體不主鬥爭到底,可是我國的國家主席主張「鬥爭」。9月3日,國家行政學院(中央黨校)中青年幹部培訓班開班,習主席發表了講話,這裡就不作引述了,(原文報導在此:http://www.xinhuanet.com/2019-09/03/c_1124956081.htm)老師有興趣可數數文中出現了多少次「鬥爭」,因此以美英政府作喻,本就不符文脈。至於官媒,似乎口風已改,相對温和,不再亂扣「港獨」帽子,甚至多次表示允許示威者以「和理非」手段表達意見,正與老師意見相同。可是其說卻與港警屢發「反對通知書」,不允許遊行,互相牴觸,實在令事件無法降温。


至於「泛民」,老師文中每有深刻批評,似乎他們是國之大禍,甚至引《韓非子.亡徵》:「國小而不處卑,力小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恃交援而簡近鄰,怙強大之救而侮所迫之國者,可亡也。」以之批評泛民,但韓非所指是國與國之間的「鬥爭」,用以喻泛民與中央實屬比喻不倫,且有暗嘲中央為暴秦之嫌;用以喻中美關係,似乎恰當,但又似譏中國不自量力。此或是老師鴻文一度遭封禁之因。但似乎老師隱隱認為泛民政客亦當妥協讓步,引領風潮。老師筆下泛民既是「死硬派」,就己之所是,固執若明代東林。可是香港激進勢力,早已戲稱泛民為「飯民」,他們對於激進份子只餘取笑價值,泛民其實什麼取態亦無補於事,老師所論與激進派所思實在有世代鴻溝。再如老師引Max Weber論從政者當考慮各方利害,適時妥協方為上策,Weber之言本以戒執政者,今引為談資,以勸非從政之激進示威者已屬不倫;即用以批評從政而無權的泛民,亦屬不類。但周師文章開首既言林鄭政府不容退讓,一退即如淝水之戰,造就今日亂局,那執政者到底該妥協退讓還是堅持立場?「龍門」之飄移,實在令人難以捉摸。


老師又引《論語.述而》「暴虎馮河」,指年青人不應勇而無謀,若置於原文,孔子稱讚顏回能顯能隱,而子路問,若領三軍打仗,則老師會與誰一起,然後孔子才答以「暴虎馮河」一段。老師既謂「暴徒」「衣如烏鴉,集散無定」,何以為「三軍」?既謂示威群眾誰也不服誰,又何以以三軍統帥為喻?今日香港能當此喻者,乃香港警察,警隊「暴虎馮河」,勇而無謀,方為今日亂局未能收結的主因之一。這看似零散,但統歸於老師引文,往往「賦詩斷章」,雖深得古人之旨,惟此與割離文脈,診斷香港亂局,其弊一也。


其次,老師竟鼓勵警察繼續用「近水」(催淚水、水砲車)救近火,學生期期以為不可。港人因「警暴」和祖國壓力,而與「衝衝子」許下「不割蓆、不篤灰」之誓言,以此「近水」制火,只會令火勢更旺,傷亡慘重。而老師所謂「遠水」有二,一為明日大嶼,說實在此計劃除了破壞環境,到底有何意義?明明收回粉嶺哥 爾夫球場用地,以及發展新界棕地,已能解決眾多土地供應問題。這亦是坊間諸多環保人士和知識分子的共識,既有兩全其美之法,何以不用?敵視環保人士對社會有何好處?退一步來說,即使要放棄保育,尚且可討論減少效野公園面積,而非傾倒萬億港元於海,以淹死白海豚吧。


至於另一遠水《德育及國民教育》更為可怕。先是市民一片「恐共」之聲,教育界也瀰漫一片白色恐怖。老師要推動《德育及國民教育》,首先就要說清楚「黨」和「國」到底是二還是一?老師文中曾引《1984》說消滅民族先消滅其歷史,學生立刻聯想到8月26日《明報》頭版刊登了一名政協委員的文章,當中強調中國對香港的「恩情」,如東江之水對港有恩;又如98年香港受金融風暴沖擊,中央出資千億救港云云,明顯不符史實,在香港竟敢公然刊登假新聞。那到底所謂「國民教育」是想學生所學之事為「真」,還是於國有益之「好」?至於老師談到德育,學生更感無言。說實在老師通篇文章,以社會交換理論(Social Exchange Theory)為本,通篇只見人的劣根性,示威者乃至激進示威者在老師筆下要麼是只為私利、漠視公義的宵小之徒,要麼就是洩私憤的無知之輩,所作所為一概為己。又譏諷示威鬧事之徒没「成本」,可得朋輩認同,在在顯示老師分析,一概言「利」。試問老師歷引儒家,以為中華根本,儒家如何看待「人」?人性自有其二重性,既有「趨利惡害」的動物性,也有人之為人的「人性」。若以宋代儒學當之,即「人欲」、「天理」;若以神學當之,即「人性」、「神性」;若以腦神經科學當之,即杏仁核(Amygdala)、前額葉皮質(Prefrontal Cortex),老師一味強調示威者受「人欲」、「人性」、「杏仁核」綁架,而没一刻論及示威者中之「天理」、「神性」、「前額葉皮質」,無怪乎會主張「嚴刑峻法」,只差未若何君堯所論「殺無赦」。孟子誨弟子不可「枉尺直尋」,但德育於義利之間不應以利為先,若以利為先,何不授以經濟學?固然其說於周師而言,或太「離地」,但德育精神不是該當如此?若一切皆依現實,則力強者勝,征服成功,便為祖宗,「竊鈎者誅,竊國者侯」,談何「道德」?教育局的「德育及公民教育」《中學教育課程指引(2017)》當中提及價值教育的目標,乃「培育中學生明辨是非的能力」、「幫助建立正面的身分認同」以及「提高中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只要充實該課程內容即可達到認識國家的功能,何須另起爐灶?


最後老師謂香港自處當有上、中、下三策:


(1) 令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及全面發展上具有難以取代的作用

(2) 令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及全面發展上無關宏旨但互不干擾

(3) 令香港在中國國家安全及全面發展上變為致病隱患與瘤腫


學生苦思冥想也不明香港如何在中國國家安全上產生威脅或作用。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立國,毛主席没解放香港,且云「充分利用,長遠打算」,在中國的土地上容許英軍駐守、容許英人治港,整整48年。當時何以没引起中國國家安全問題?回歸以後,香港有解放軍駐守,特首為香港人,有中聯辦存在,即使一人一票選特首,又如何影響到國家安全?


老師認為內地經濟力量高速發展,香港對於內地的價值已微不足道,「香港無論怎樣努力取法乎上,也只能得乎其中,雖然已非不可或缺,但只要『相看兩不厭』,總可以中策維持下去」。實則此說並非事實。據世界經濟信息網公布,2018年中國的人均GDP為9376美金,排世界第72,(香港是46076美金、巴西是10514美金)但GDP總量全球第二,意味中國的貧富懸殊亦相當嚴重。所謂「深層次矛盾」除了買不起房子外,最值得參考的是貧富懸殊的情況。香港政府公布2016年的堅尼系數達0.539,而內地官方公布2003-2017年間的堅尼系數為0.462-0.491之間,但此數據備受多方質疑,著名社會學家謝宇教授2014年曾發表論文糾正內地2005年-2010年間的堅尼系數當在0.53-0.55之間。(Yu Xie and Xiang Zhou, Income inequality in today’s China, PNAS May 13, 2014 111 (19) )內地的情況其實與香港不遑多讓。且至今為止,內地引入的外資,仍有七成來自香港。老師既然說到香港於中國內地如此微不足道,何以中央仍要容讓港人?上月不是屢次傳出中央打算以解放軍平亂嗎?何以不出軍「撥亂反正」、推行「一制」?香港與內地因何兩制,主因在於一者以計劃經濟為本,另一以自由經濟為本。這正正是香港難以取代的地方,也是香港必須捍衛之處。其實近年香港的經濟表現仍得歸功於香港的法治和自由經濟體系,2018年香港的IPO市場為全球之冠,香港通過IPO總計集資363億美元,遠高於紐約交易所的289億美元。亞洲前五的IPO,香港佔了三個,分別是智能手機製造商小米(1810.HK)(54億美元)、移動通訊塔台業者中國鐵塔(0788.HK)(75億美元)和美團點評(3690.HK)(49億美元)。三家都是內地公司,說實在香港如果變為「一制」,則內地公司集資之困,可想而知。


學生認為當今之勢,「近水」當為改組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承諾重啟政改。至於「遠水」則非學生之智所可預知。行文至此,回憶大學生涯,幸得老師垂訓,今撰文與師商榷,愚直之言,若有不當,萬望見諒。「吾愛吾師,吾更愛真理」。


一名關心社會的浸大中文校友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