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赫
阿布拉赫

来自中国,很喜欢记录,不光写字,用APP记帐这件事都一做十年。这种癖好曾引起有司关注,后来在Matters的活力一落千仗。但仍然在记,不在这里,就在那里,而且一想到有人会因为你的记录害怕,就更觉得这记录的价值。我会继续。

读《圣经》(十)|《列王纪》

《列王记》里如果没有耶和华,就是个编年史,像《精灵宝钻》那样。

不同的是,在《精灵宝钻》里,众维拉并没有特别看重“顺从”这件事,相比耶和华动不动暴跳如雷,维拉们对待精灵和人类更像是慈爱的父母,虽然也希望孩子听话,但后来还是不得不接受孩子有独立人格这回事,忧心忡忡退居幕后。

圣经读到这里,将近400页,我有时候会觉得,好像已经对于耶和华的残暴认命了(虽然和我也没啥关系)。他发脾气就让他发吧,不必再讶异。但看到他因犹大王玛拿西”行他眼中看为恶的事“说到“必擦净耶路撒冷,如人擦盘,将盘倒扣”时,我也忍不住哆嗦一下,什么怨什么仇啊这是!希特勒当年也是这么狠犹太人的吧?

正好同时期在读《约翰·克里斯朵夫》,这书特别冗长,各种细枝末节,面面俱到,克里斯朵夫的成长故事为线,串起太多的人,于是也便有各种各样关于信仰的求索。好玩的是克里斯朵夫小时候,跟我现在一样,到处求问上帝存在的证据,也跟我一样,直到长大成人,也求而未得。但他喜欢读圣经,虽然不信上帝,但相信上帝的精神。

克里斯朵夫最好的朋友奥里维可不一样,他有一段和克里斯朵夫探讨圣经时的长篇大论,把老爷子讲得体无完肤,是我见过最直白、最大胆的批评了。我想起《刺杀小说家》里那句台词:一介凡人,竟敢弑神!


”《伊里阿特》中的神,“奥里维说,”是一般长得很美,极有神通而缺点很多的人:我懂得他们,我或是爱他们,或是不爱他们;即使我不爱,也喜欢这种人;我有点偏疼他们。我像巴脱洛格尔一样,愿意亲吻阿希尔的受伤的脚。但圣经里的上帝是一个自大狂的老犹太人,狂怒的疯子,时时刻刻都在咒骂、威吓,像发疯的狼一般怒嗥,在云端里发狂。我不懂得他,不喜欢他,他的无穷的诅咒使我头痛,他的残暴使我惊骇。“

旧约里的上帝,在我眼中的形象,和在奥里维眼中的形象是高度重合的。但《约翰·克里斯朵夫》当然不是一本反上帝的书,罗曼·罗兰在其中放了大量对于宗教、艺术、政治的反思和讨论,有正方就有反方,有奥里维这种大胆的批评,也有高托弗列特那种温柔的虔诚,站在中间的,便是理智与情感并重的克里斯托弗。有时候,我觉得我没能在《圣经》里找到的答案,仿佛在《约翰·克里斯朵夫》里渐渐清晰起来。

伟大的小说,不一定好读,但一定有伟大的理由。

跑题了好像。强行拉回到《列王记》。

《列王记》是关于以色列和犹大诸王的流水帐,像隋唐演义一样,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没有一代强。其实像所有那些过去的王朝一样,有明君,也有昏君,有强盛的时候,也有衰微的时候,最终,腐败积累到一定程度,量变引起质变,便有朝代更替。以色列最终被亚述占领,犹太人只剩下犹大一个支派,后来犹大又亡于巴比伦人之手。自此,从埃及出来,经历千辛万苦,攻城掠地建国成功的那些犹太人的后代,有些重回埃及,有些被掳去了巴比伦,还有一些虽留在他们先祖占领的土地上,但已经是亡国奴了。

这是那个丛林时代的世界运行模式,《圣经》将这一切的功过,都归于了耶和华。人好像在整个的历史进程中唯一的主体性是顺从与否,而这仅有的一点自由意志也很飘忽,因为《圣经》里有很多地方都提到,是耶和华他的神让这民脖子坚硬,从而给剪除他们以充分理由。不过这个逻辑也不太通顺,仿佛他只能强行使人不顺从,却没办法强行使人顺从。

读到《列王记》,明显速度慢了下来,因为历史也真就是各种重复,讲的又都是大人物,寻常人的喜怒哀乐看不到,没法共情。读历史书嘛,是要慢点,上学的时候,一本要读一个学期呢。但无论如何,我至少要坚持到《新约》,据说《新约》是新世界啊,我一定要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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