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赫
阿布拉赫

来自中国,很喜欢记录,不光写字,用APP记帐这件事都一做十年。这种癖好曾引起有司关注,后来在Matters的活力一落千仗。但仍然在记,不在这里,就在那里,而且一想到有人会因为你的记录害怕,就更觉得这记录的价值。我会继续。

我喜欢的十本书

不一定是最爱,只是写这篇文章的当下跃入脑海的十本。

1.书名:《三体》(三部)      作者:刘慈欣    国籍:中国

《三体》之前,做为一个科幻迷,我竟不知道中国有科幻。刘慈欣像是平地惊雷,炸得我披头散发。完全没想到,连苗都没见过的地方,突然长出来个参天大树。

看电影的时候,看到欧美那么多出色的二战题材作品,有时候会想,我们也是战胜国,也深受战争之苦的,为什么我们就拍不出这样的电影?不过,手撕鬼子总还是肉眼可见的吧。但科幻就真的没有,完全没见过。要读了《三体》,又读了所有刘慈欣之前的中短篇集之后才发现,是有的,也不只刘慈欣,还有别人,只是整体水平不高,没激起水花。

刘慈欣无疑是个拓荒者,他的《三体》不只是个人的里程碑,带动的其实是一个行业。不只小说创作,还包括影视产业。虽然受限于影视制作水平,《三体》那样宏大无边的想像力最终没能变成中国人自己的科幻电影,但《流浪地球》仍然蹒跚起步。我不是很喜欢《流浪地球》的电影,我更喜欢原著小说,虽然小说的反暴民立场引起自由派不满,但文学作品只有一种腔调,其实也会厌烦。

《三体》创造的“降维打击”、“二向箔”等科幻概念,如今已经成了网络流行语。小说畅享想的那个未来世界,当年也很吸引我。万物皆可触摸成屏这个想法当时让我虎躯一震,激动不已。现在当然有些变化,不会觉得活在那样的监控中是件值得向往的事,但很不幸,事情的发展在一步步证明,可能未来就是那样的。

2.书名:《我脑袋里的怪东西》 作者:奥尔汗·帕穆克 国籍:土耳其

这是我读的第一本土耳其文学,完全是因为喜欢锡兰的电影进而想要更多了解土耳其的其它面相才买的。读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是诺贝尔奖得主,但是很喜欢,沧桑感、小人物史诗、历史厚重感,一个也不缺。读完很想去伊斯坦布尔跑个马拉松,但疫情一来,一切出国的梦想都化为泡影。

受这本书的蛊惑,以为帕慕克的诺奖获奖作品《我的名字叫红》会更好看,有次在图书馆偶遇,借来看,发现上了大当。如果说《脑袋里的怪东西》是一本老少咸宜的通俗小说的话,《红》简直就是一部门槛高上天的专业著述,我花了一个月的时间读完后者,也不过隐约感觉到,帕慕克借用一个并不十分复杂的悬疑故事,喋喋不休地讲奥斯曼土耳其的细密画,搞不好是在反思啥。

但我不确定。

3.书名《银河帝国》 作者:阿西莫夫 国籍:美国

据说阿西莫夫是科幻小说的祖师爷,但只有亲自读了《银河帝国》才能确信。

三部曲出版于上个世纪50年代初,七八十年后的今天读起来,仍不过时,这对于一部科学幻想小说来讲,是相当令人难以置信的。后来阿西莫夫又写了机器人系列,并将他们和基地系列相串联,把“银河帝国”这个概念进行了非常大的扩容。我已经不大能记清这个系列我是连续读了多少本了,我只记得小说中的很多概念,如“时空跃迁”、“机器人三大定律”等,成为了后来大量的科幻电影的灵感来源。

如今所有有关机器人意识觉醒的科幻作品,都有一个初始设定,那就是:机器人不得伤害人类。这哪儿来的呢?就是阿西莫夫规定的。而跨越大半个世纪,吸粉无数的科幻电影《星球大战》,其中对于星球间各个帝国的想像,也很眼熟。

4.书名:《许三观卖血记》 作者:余华 国籍:中国

十年前逛天涯,看别人骑行川藏线的直播贴,楼主叫牛医生。很会写字,开篇写到为什么会有这趟骑行的时候,他提到余华的小说《许三观卖血记》。他说许三观年轻时为家人卖血大半辈子,有天突然嘴馋,想为自己卖一回,用卖血的钱换一碗炒猪肝,当他兴冲冲赶往医院,却被采血的一顿抢白,说他的血太老,没人要了。许三观哭了。但一切无济于事。

作者拿这个做药引子,当然有点剑走偏锋的意思,不过他成功吸引了我的注意。那时候,我还没读过许三观,也还没骑过川藏线。后来,我把这两件事都做了。《许三观卖血记》的结尾,就是许三观从医院出来,在大街上一边走一边老泪纵横。我想,如果是拍一部关于悲凉人生的电影,这应该就是最好的结尾长镜头。不过余华比《活着》温柔了许多,他最终安排许三观吃到了猪肝,一碗不够,咱再来一碗。

5.书名:《白夜行》 作者:东野圭吾 国籍:日本

想到东野作品时,我在《白夜行》和《嫌疑人X的献生》之间犹疑很久。我读的第一本东野是后者,当然,我想很多人都是,因为它是直木奖获奖作品,篇幅又不长,解谜过程炸裂到人脚跟发麻,特别符合一部精良的商业电影需要的那种元素(当然本身拍成电影是另外一回事)。

但正像我偏爱文艺电影胜过商业类型片一样,我对《白夜行》的偏爱后来占了上风。《白夜行》那种讲故事的方式,差不多是第一次让我明白文艺作品,是可以以怎样的悲悯,模糊掉善恶,挖掘悲剧背后的故事,进而了解深层次的社会问题。你可能仍然无法改变社会,但你会改变你自己。从那以后,我看待世界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在面对个人的群体事件时,我比较容易共情个人了,那怕有时候这种共情显得没有是非观念。像那时候郑爽、后来的吴尊被网暴,事实情况可能真是他们有错,但我总会想到他们在网络世界巨网下面,缩在一角,瑟瑟发抖的情况。所以我一般不吃瓜,很少参与针对个人的网络围观。没人那么十恶不赦,需要被这样对待。

6.书名:《百年孤独》 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 国籍:哥伦比亚

这是我的魔幻现实的启蒙。我读这本书的时间,应该在七八年前,但至今仍记得那些人人谓之烧脑拗口的人名。阿尔卡蒂诺、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等。

不记得故事大纲了,但记得望远镜外的世界,吉普塞人的假牙,人们在屋内里做爱,屋外鲜花次第开放……

这好像是南美土地上独有的那种想象力,天马行空,狂放不羁,后来才被很多人模仿。这里要顺带提一嘴吴明益的《复眼人》,在我看来,《复》是我读过的能将马尔克斯的语言风格和台湾的原住民文化以及当下的环保主题结合最成功的现代作家。可能吴明益看到我这里会不以为然,没准只是碰巧他的语言风格和马尔克斯比较像,而已。但我要说的是,我都喜欢。

马尔克斯营造了一个有些残酷的童话世界,视觉上也是只有动画可以表达。不然,你怎么看到花开?

7.书名:《白鹿塬》 作者:陈忠实 国籍:中国

我觉得自带灵性的白鹿和贫瘠荒凉的黄土高原不搭嘎,但也正是这种不搭,营造了一种反差萌,以及魔幻现实的基调。

陈忠实是陕西人,他的小说里包含了大量的关中方言,读起来很亲切。不止是方言,像割麦子、窑洞,以及全村人挤在场上看戏等细节,都是我儿时所熟悉的生活。

《白鹿塬》可能是我迄今看过改编形式最多的文学作品,小说之后,我找来话剧、秦腔,电影、电视剧当然更不在话下。

同名秦腔现代戏,是继鲁迅的《祝福》之后我认为最成功的现代戏改编,只可惜,它未曾诞生于秦腔名家百花齐放的时代,又没有宣传社会主义正能量,在传统戏曲式微、人才凋零的当代,没有能成为像《祝福》那样的传世经典。

8.书名:《平原上的摩西》 作者:双雪涛 国籍:中国

双雪涛是非常不同的。在他以前,我读的是余华、莫言、路遥等老一辈作家,所谓的伤痕文学。此后,竟然有好长一个时期中国文学似乎断代了。二十郎当岁的时候,我还读过郭敬明,读过韩寒,甚至读过安妮宝贝,可如今回头看,他们的作品,能称得上严肃文学吗?但你掰着指头,却也数不出来八零年左右生人中,能比他们更有名望的中国年轻作家了。

怎么回事呢?是因为改革开放后,西方力量掌握了话语权,还是伤痕文学之后,中国的创作者们找不到新的灵感了呢?亦或者,中国的大环境,确实在扼杀创作?

不知道为什么,总而言之,后来相当长一段时间,我都在从西方的文学作品中汲取养分。直到双雪涛,把我的视线再度拉回中国。

要数起来,他迄今就只写过一部长篇,《聋哑时代》,和前辈大家相比,还差得很远,也不是我心目中他最好的作品。而且,他的养分,也很明显来自于西方。但他写的是中国的当代,也许不是你我的生活,却是你我的精神状态。文革伤痕之后的六四伤痕、下岗潮,以至于当下越收越紧的言论环境,被他切碎了揉在一起,做成一锅乱炖。装疯卖傻、俗语还休,成了他的写作风格,又何尝不是中国当下普通人的真实写照?

《平原上的摩西》很惊艳,但我说半天没说到,那也没什么关系,因为双雪涛本人,也爱东拉西扯,不着边际。

9.书名:《魔戒》 作者:J·R·R·托尔金 国籍:英国

《魔戒》是我读的第一本英文原版小说,上中下三册,总共花了好几年时间读完。因为是先影后书,对电影情节的熟悉肯定在很大程度上帮助了小说阅读。若非如此,怕是啃不下来。毕竟托尔金创造的那个世界,对我来讲是个全新的世界,那里的地名、其中的生物,都是全然陌生的。但我那时候就是处在学习英语和学习托尔金的狂热时期,勇敢无畏地接受了这一切。

但是直到后来又读完《霍比特人》,以及再后来的《精灵宝钻》,托老笔下的中土世界在我眼前才渐渐清晰起来。后两者,无论是故事的可读性,还是人物的塑造,都没办法和前者相提并论。

不过,你要是突然问起我,对于中土世界的美好印象,究竟是来自于托尔金的小说,还是来自于彼得杰克逊的电影,我就会很尴尬的告诉你,嗯,it's a good question……

一个冷门知识点:魔戒之所以成为三部曲,并不是托尔金有意为之,而是二战后纸张短缺,不得以才分三部出版。

10.书名:《冰与火之歌》 作者:乔治·R·R·马丁 国籍:美国

冰与火和魔戒是同一类作品,只是前者主要团体涉及三教九流,而后者,异鬼也好巨人也好龙也好,都是工具人设,焦点只是人类。在这一点上,《冰与火之歌》更像《行尸走肉》。

马丁从不避讳自己是托尔金的铁粉,他魔幻小说的起始,便是受了托尔金的启发。甚至于马丁的冰火世界里,也像托尔金的中土一样,有着清晰的地理设定。如果你买了《冰与火之歌卷一:权利的游戏》,你就会在扉页看到维斯特洛大陆的地图。那可不是随便画来玩的,那也是马丁自己创造的世界地图,一切都有严格的归位。

和有着明确正邪善恶之分的魔戒人物相比,冰与火设定虽是超远古时代,内核却是现代的。小说里的人物,善恶界限并没那么清晰,更关注人物内心,主角随时会死。这最后一点,当时给了我已经不幼小的心灵非常强烈的冲击,怎么可能会这样,说好的主角光环呢?不过我后来想明白了,那些从前当主角来爱的角色,可能本来就不是主角,只是从前没人那样写配角,也没人那样写主角,而已。

美剧都烂尾好久了,冰与火系列小说只不过完成了五卷,马丁爷爷近几年有点“不务正业”,第六卷迟迟不出,却跑去挖了新坑,出了冰与火的番外《血与火》。名字取得真不好,如果作者并非本人,看书名大概要被当做拙劣的仿作了。

被美剧《权利的游戏》结尾伤害到的全世界剧迷和书迷,每天瑟瑟发抖,恨不愿一生吃素,只求老爷子长命百岁,早点把第六卷写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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