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星人
貝星人

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沒有你還是愛你

(编辑过)
是我的愛沒有想像中的堅固嗎?
「你又話自己有幾鍾意我!」

喜歡你,很喜歡你,甚至說得上是愛你,但這就代表我不會、甚至不可以離開你嗎?

大概是看得太多離地的電視劇集或愛情小說,又或是人類的天性就是只選擇性地要自己想要的大團圓結局,於是乎覺得所有有情人都必定要終成眷屬,中途離場或變心就是十惡不赦,不夠忠貞、愛不夠、信誓旦旦但食言而肥。

山盟海誓固然很動聽,但只要領受對方說出來那刻的真心真意就夠了,若然過分認真去相信有種感情會一生不變,那當有一天誓言化作煙圈消散於空氣中之時,正是你的心嘗到錐心之痛的時候。

日光之下,除了造物之神,沒有甚麼是可以永恆不變的。

誓言皆是煙雲字,明明很輕,就別看得太重。

真正的愛是成就對方的快樂

在怪責對方為甚麼說很愛很愛你卻掩面離開之時,又有沒有真心了解過對方轉身而去的原因?沒有體諒、沒有尊重的責難其實又有幾愛?

有時候,我認為人類做的所有事情也不過是為了一件事 — 追尋快樂,只不過是想自己好過一點、快活一點吧?當一個人選擇離開,不外乎是離去令他更快樂,或是留下來感覺更痛苦。如果他留下來卻不快樂,那麼勉強他留下來又是為了甚麼?難道就是因為說過很愛你就要一世留在你身邊,寸步不准離開?這種愛也太過自私、霸度、不近人情吧?如果是這樣自私的愛,又是否有權要求對方無私地愛自己?

話雖如此,但當自己是被撇下那位時,又未必可以如斯理智,畢竟只有在風平浪靜之時才更有條件做個明白事理的人,當情緒翻天覆地時,理智並沒有立足的餘地,更何以談道理?愛情本來就是最不講道理。

但願歲月能使我們每日長進一點,總有一天能海濶天空,做個合情合理的人,至少讓自己和別人的人生都輕省一點。


如果太累,道別沒有罪

有時候,不想留下來的卻是自己。

明明已筋疲力竭,心靈桎梏,那強迫自己留下來究竟是為了愛還是責任?如果留下來只有痛苦和疲累,再沒有歡樂和舒坦,那是否還值得為了愛和責任留下來呢?

我倒覺得不值得。

人生匆匆,把自己困在痛苦之中是為了甚麼?

愛你還愛你,有時愛不下去卻是無可奈何。

可能是性格不合,爭吵多、歡樂少。

可能是對方不思進取,或帶來種種傷害,卻又死不悔改。

情況可以有千百種,但結果就是得一個 — — 留下來卻不快樂。

當日所愛的人已完全變了樣,選擇離開其實也算是忠於自己。

於是乎,愛你還愛你,卻不代表不可以離開你,也不代表不是忍痛地離開你。離開那位,不一定是甚麼壞人,可能只不過是一個捱不下去的人。


沒有你還是愛你

離開了,就真的連情感也切斷了嗎?

要是這樣,就真的稱得上「無痛失戀」了,何處有此良藥?必定可大賣大賺。

離開了,但沒有你也可能還是愛你,人類的情感記憶有時可以超乎想像的長,間中在街上遇到某個人,某種聲線、某種動靜、某個輪廓,都可能勾起你對曾經深愛過的人的種種回憶,甚至是夜夜入夢,夢醒那刻還未搞清楚原來現實中已不再一起。

「你又話自己有幾鍾意香港!」

喜歡就不可以離開嗎?離開了就沒有感情嗎?

當所愛的地方完全變了樣,當留下來覺得有種窒息的感覺,選擇離開也是放過自己。或許那句話是真的:逃避可恥但很有用。

但離開了自己的成長地,同樣也是沒有你還是愛你,說起香港的種種,還是有很深厚的感情,只是這地方已變得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留下來的人,忠於自己的情感,沒有人可以批判甚麼,但離開了的人又何嘗不是忠於自己?有千百種理由留下來,又有千百種理由可以離開,我們到底都是人,每一個決定背後其實都是想自己更快樂,更重要的是做每一個決定的代價都要自己完完全全地一力承擔。


離開多月,我沒有十分嚮往異地生活的感覺,不過努力融入,盡量活在當下;我也沒有十分懷念在香港的日子,但總有些時候會想念故人,也會記起香港地的種種。不過,確實是有吁一口氣的感覺。

誰也沒能說得準離開是對是錯(根本沒對錯之分)、是好是壞(或者要三五七年後才知曉),但一切都由我自己去承擔。身在異地,我依然是香港人,我也依然很喜歡從前那個香港。

同樣,人生中也總會有些人,明明仍然有愛,終歸卻還是別離了,但沒有你還是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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