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星人
貝星人

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有一種愛,叫薯條與茄汁》7

That’s Us

本故事純屬虛構,如有雷同,實屬刻意或幸運。

【 第 7 話】

倫敦,凌晨夜半,四周都是霧。

濕濕冷冷的街頭,昏暗的街燈把倫敦街上照得一片暗黃,他就在前方不遠處,那個魁梧的黑影就是我的他,黑暗與濃霧都無法掩蓋他完美的身影,我加快腳步走上前,伸手拉着他的手,他的手冰冷如鐵,他停下腳步,卻不肯轉頭看我一眼。

「你上哪兒去?別丟下我,不要像從前那位那樣丟下我。」我的聲音很輕,如果不是夜半寂靜無聲,恐怕沒有人能聽得見我的說話。

他低聲說﹕「Tower Bridge,我是時候要去了。」他的聲音很沉很冷。

我不解﹕「這麼晚了,還去看 London Bridge 嗎?」

「Tower。」他更正我,「我不是去玩,那裡是個行刑的地方,難道你不知道嗎?別了,mon petite amie。」

「不,不要走!」我不可以讓他走。

但他使勁甩掉我的手,身影轉眼已消失於霧中,我從後追上呼喊着他﹕「不要走⋯⋯不要死!」

我聽着自己的呼喊聲驚醒過來,整個背都是冷汗。



我走出睡房,急忙走到廚房裡,開了燈,怔怔地看着雪櫃門。真的,不是夢,那本來屬於我們的雪櫃門已沒了,只餘下最後兩張字條和一張新字條。

他來過我家嗎?他臨別前不是已放下了門匙嗎?但為甚麼不等我回來呢?

Love you 3.

就算認不出他的字迹,我也認得出得他的幽默感,這是他的味道,是我喜歡的味道。

他寫這句話就是代表心裡仍愛我吧?

我在沒有太多的猶疑下,再寫了一張便條貼在雪櫃門上,也不管他會不會再看見,心裡覺得他總會看見的,即或沒有看見,他可能已猜中我會這樣做。

Love you 4.

「That’s us.」

如果他在這裡想必會這麼說,That's us,這是他的口頭禪,但凡我們巧合地說同一句話、做同一種傻事、未問先答,他就會這樣說:這就是我們。

我仍然為那些消失了的便條貼而心痛,甚至比他消失了更心痛。或者因為我打從一開始已認定他很快就會在我的人生裡消失,我從沒想過可以把他長久地留在我的身邊,他很好,同時又與我太不同。

事實上,他亦真的消失了,不再在我的身邊了。即使回來,也不見我,也不告訴我。

所以,對於他的離開,我不是完全沒有心理準備。反而是那些便條貼,我發夢也沒想過會失去,我在這段日子裡把那些便條貼當成他的「遺物」,也是我的寶物,而那些我們之間寫下傳情的字句就是他留給我的「遺言」,如今都沒有了,統統都沒有了。

不過,如果失去了那些字條能把他換回來呢?他不是已經回來了嗎?至少回到香港,至少回到我的家門,甚至曾經走進我家一趟。就算看不見他一面,能感受到他的存在也好,好像我們之間還有一點點連結,我未至於完全的失去他。

還記得他離開不久時的日子,每次門外有點聲響,我的心跳就少了一拍,很緊張地盯着大門,等待着大門會被打開,盼着他會推門進來說句「小白貓,我回來了」。有時我會跑到門後,在防盗眼裡窺探門外有沒有他的人影,甚至會打開大門看看,好像傻子一樣,但沒有一次能盼得到他出現。

他離別那天,我大哭了一場,之後那一兩個星期,我好像被打了重劑量的麻醉藥一樣,心裡面麻麻痺痺的,每天每時每刻都會想起他,卻又好像沒有感覺,只在月曆上打圈記日子,數算他會在第幾天回來,卻沒有想過他過了二百多天都不回來。

到過了大半個月以後,我就如毒癮發作卻沒有毒品的癮君子,很辛苦,很想見他、很想要他、很想聽見他的聲音、很想收到他的消息,但偏偏他連一個短訊都沒有給我。

當我發短訊給他是「雙藍剔」卻已讀不回時,我就嘗試耐心地等,但時間每一分每一秒地過,我的心就越發焦急,當再發出去的訊息變成一個「灰單剔」時,我便真正的崩潰了,他怎可以連電話都換了?把我隔絕了?我那刻如發了狂似的嚎啕大哭,躺在床上邊哭邊用拳頭捶自己的胸口,希望肉體的痛能分散心裡的痛,但原來不能。

最初的兩三個月,我就是這樣不似人形地活着。

終於,又過了半年,我知道他是真的離開了,應該不會再回來了。然後我努力地如常地過活,很努力很努力,除了還傻傻的在月曆上記日子。

我以為我已漸漸放下他了,可是,他的一張明信片在信箱裡出現,中斷了我療傷的過程。我最初以為我不會被驚動,我以為也可以努力地如常過日子,但現實是我又重新再苦苦思念我的他了。

Mon petit ami, where are you?



我推開里爸吧的大門,這夜人有點多,我下意識立即看看我慣常坐的角落位置,還好,仍是空着的,一般人都不喜歡坐那盡頭的位置。

阿里看見我,指住吧枱前的一個空位,揚一揚眉,又指住那空位旁邊的一個男人。我看看那男人,頭髮有點凌亂,瘦峭的骨架披上大衣,好像大衣裡面沒有肉一樣。我正在看時,他剛好轉過頭來看着我,我們四目交投,我尷尬得立時別過臉。那男人的輪廓很深,有點怪形怪相的,他凝視我的目光很奇異,好像要穿透我的心,令我渾身不自在。

我只想靜靜喝杯酒,不想招惹任何陌生人。我忽然想起當初在首爾第一次遇見他的情景,那時他還是個陌生人。

為免麻煩,於是,我向阿里輕輕搖搖手,婉拒了吧枱前的座位,再指着角落的位置,示意我還是坐在我的專屬座位好了。阿里定一定神,似是有點愕然,然後又善解人意地點點頭。

我自顧自一邊喝酒,一邊看書,但實在難以集中精神,有時只呆呆地想着這幾天發生的事,企圖可以整理一下思緒,但在酒精下組織思維是徒勞無功的事,反而好像每多喝一口,我腦裡又多一個他,我滿腦子都是他。

吧枱那個奇怪的男人不時向我這邊望過來,令我有點不安。我不想再和這人有任何眼神接觸,於是低頭翻開書,佯裝自己在專心看書,心裡又責備自己,為何不直接不理會他就是了?為甚麼要裝作看書?於是強迫自己要認真的看,以免顯得自己格外的傻,但暗地裡又罵自己這樣是更傻的了。

過了不知多少時間,里爸吧裡的人漸漸少了,阿里走過來坐在我對面,看來又要把當女兒般安慰說教一番。

「他離開了。」阿里說。

「誰?」我問。

「他呀。」阿里指住剛才那奇怪男人坐的吧枱座位,如今空無一人。

「那與我何干?」可能心情不好,對於阿里這樣有一句沒一句的說話,我不自覺地有點煩躁。

「唉,你不是日夜盼着要見他嗎?終於碰面了,卻又不肯跟他坐在一起。」阿里說。

「我怎會想見那奇怪的男人?」阿里的話令我完全摸不着頭腦。

「呀⋯⋯你們這是真的完了嗎?你從來對鬼仔的形容詞只有好的,今晚怎麼把他變成奇怪的男人了?」阿里說。

「你說那個奇怪的男人是他?!你不是一向很能認人的嗎?他和那個男人完全是兩個長相!」我反問阿里,太過分吧!把那個奇形怪相的人錯認是我那近乎完美的他!

「你⋯⋯認不出他?他手上戴住那條紫藍色手繩,有隻玉鼠那個。」阿里一副難以置信的表情,似乎我的話把他嚇怕了。

事實上,真正被嚇怕的人該是我吧!

(つづ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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