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星人
貝星人

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愛情裡唯一不用有共識的事可能是這個

兩個人同時有同樣想法的可能性並不高


因為引力,兩個本來不相干的人偶然地漸走漸近,到走在一起以後,本來沒有關聯的人生開始有重疊的地方,於是彼此的人生都變得不一樣了。


我們都需要共識

「共識」是兩個走在一起的人不可或缺的東西。

有些事情,即使不多說,彼此也會有所共識,心裡大概意會到對方的心意、好惡、選擇;但有更多更多,是需要不斷海量而坦誠的溝通才可以達成共識。

沒有從天而降的完美關係,大多需要努力經營,天天用心灌溉。

有些人直腸直肚,有些人心路迂迴,如果沒有好好溝通,就有錯估或忽略對方的時候,唯有共識才能減少磨擦與誤會。

大事如結不結婚、生不生小孩、買不買樓、移不移民;

小事如去哪裡吃飯、喜不喜歡送花、廁所板揭起或放下⋯⋯

如果能有共識,關係就和諧得多。

所有關係都如是。

世上豈有完美的關係?

兩個人需要共識,除了這個

在愛情裡,唯獨一事是不用達成共識,亦是難以達成共識的事,可能就是這個 — 分手。

有一天,我看亦舒的小說,女主角要分手,男主角說不同意。

女主角說:「連離婚都可以單方面申請就行了,分手哪需雙方都同意?」

也說得對。

分手這回事,只要一個人想分,另一個人想不想似乎都不太重要,結果還不過是一樣。

一個人走了,另一個人留下,關係終究還是要畫上句號。

即使勉強把人留下來,如果依舊還是那兩個人,依舊還是那些老問題,終歸又會再以分手作結,只不過是另一個循環。

打破這循環不易,需要花費的心力與時間甚至要很多。

分手並不需要得到對方共識,分手的理由也不需要被認同。

分手的理由,還重要嗎?

分手的理由也不需要有共識。

甲方提出的分手理由,乙方不一定同意,可是認同不認同又怎樣?

要分手的一方,不需要你認同與否,他想要的就是分手,他總有自己的理由。

被分手的一方,你認同與否並不重要,你只是被通知或被控訴,可以辯解,但其實意義不大。

分手這回事,實在很難達到共識,除非兩個人都同時意會到彼此之間的問題,又同時願意放手,否則要有共識不易。

或許在分手以先,雙方或其中一方早已筋疲力竭。


讓愛情隨風飛去

那麼,想分手的人就別輕易心軟,既然有離開的理由,那還要留下又是為了甚麼呢?可能只是延長了兩人傷痛的時間,把傷口挖得更深。

至於被分手的人,即使會心痛也別苦纏了,所有不甘心、委屈、戀慕也好,對方不再願意領受時也只不過是廢物。

鬆開雙手,好好讓對方自由地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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