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星人
貝星人

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婚姻的義務?

What kind of marriage is this?

(看完《王冠》第一季的少少後感)

What kind of marriage is this?
What kind of family?
You’ve taken my career from me.
You’ve taken my home.
You’ve taken my name.
這是哪門子的婚姻?這算甚麼家庭?
你奪走我的職業生涯、你奪走我的家園、你奪走我的姓氏。

看到 Philip (菲臘親王)對住 Queen Elizabeth II 說這幾句話的這一幕,我忽然抽心了一下,替他無奈。


在愛裡,有取自然有捨

我相信婚姻或任何關係當中都有一定的義務,這似乎是理所當然,也合情合理,即使其中一些義務或許並不是我們心裡所想所願,但在愛的關係裡必須有所取捨,有所付出。

因為愛,所以我們的付出理應都是甘心樂意的,這亦是成年人世界裡的一種「妥協」,而多於是一種「犧牲」,因為有取就自然有捨,我們在愛裡的付出都是想叫對方和自己在這段關係中得到更多快樂。

每一段關係中都總會有這種妥協吧?

為心愛的人作出少少讓步,希望他快樂,希望彼此感情得以維繫,甚至更好。

我想這是愛。


當婚姻的義務違背了一己之願

但如果婚姻的義務是一而再、再而三地違背了一己之願呢?

如果讓步太多,妥協變成委屈,那可能就是「犧牲」了。

英國哲學家伯特蘭.羅素(Bertrand Russell)曾這樣說﹕

「愛情只有當它在自由自在時才會葉茂花繁。認為愛情是某種義務的思想,只能置愛情於死地。只消一句話﹕『你應當愛某個人,就足以使你對這個人恨之入骨。』」
"Love can flourish only as long as it is free and spontaneous; it tends to be killed by the thought of duty. To say that it is your duty to love so-and-so is the surest way to cause you to hate him of her.”
當愛情變成一種義務就會失去了它迷人的光環。

也不只婚姻,愛情裡的關係都是這樣。

兩個人相愛,當建立起一段關係,漸漸都有一點義務。

我們愛,有取,有捨。千萬要甘心,務必要樂意。

如果日復日地自覺犧牲太多,那就要止於及時了。

愛情應該是叫兩個人都快樂,對嗎?


如果愛,還算是「犧牲」嗎?

我並不太喜歡「犧牲」這兩個字,有一種放大「為愛情受傷是無比動聽」的感覺,又有一種將自己變成受害者的意味,也間接令對方變成加害者。

說到底,愛一個人除了想對方快樂,亦是叫自己快樂吧?

你快樂,所以我快樂。

因為愛這個人,所以我希望他快樂,他的快樂是我看重的事。

看見他快樂,我就安心,我就舒暢;看見他受苦,我心裡就抽住痛。

所以,想所愛的人快樂,說到底也同樣是想自己快樂,或許這種付出是痛的,但卻是甘心情願,沒有人用槍指着我的頭迫我做決定。

既然如此,不如中性一點叫「付出」,不要叫「犧牲」。

愛你是一種付出,不算是犧牲。

沒有人想接受犧牲

如果都已吃苦了,何必放大自己的苦?

何況不只是「犧牲」的一方不好受,「接受犧牲」的一方也不會好受,除非他不愛你。

因為我們沒有人會想做壞人。

有人要做受害者,即代表有人做加害者。

誰人願意背負這種罪名?

況且,要是他是有良心的,即使你不說,他都知道自己虧欠了你,心裡知道其實會很扎心。

要是他是沒心肝的,即使你天天提住自己為對方犧牲了多少,他還是會自私地容讓你繼續你的犧牲,誰叫你這麼笨不走?

曾經在小說裡看見過男主角有這麼一句對白﹕

「我甚麼都能接受,就是不能接受犧牲。」

「不能接受犧牲」,因為這是一種有負擔的愛。

如果我的愛叫對方有負擔,我希望他不要以為這是甚麼犧牲,這是我的選擇,我的付出,沒有人迫我。

我也有我的選擇權,真的萬般難受時,我也會選擇離開。

所以,請不要覺得我犧牲了甚麼。

如果真的覺得虧欠了我,好好愛我就是最好的補償。

如果真的不可以好好愛我,那請小心地把我輕放,然後安安靜靜的轉身離開,這也已經很好了。


請甘心樂意地去愛

愛要甘心樂意。

同樣,如果愛我的話,請按你的心意,樂意付出多少就多少,別要覺得自己為我犧牲很多。

我想得到的是愛,是你好好久久地愛我,而不是不情不願、受苦的犧牲。

若果在不得已的情況下叫你愛我愛得很苦,希望你讓我知道,也請你記住你可以選擇。

我們的人生總可以有更好的選擇去讓自己活得更輕省、更快樂。

我們總有更好的選擇。

不要把愛視作理所當然

Please, don’t take it for granted.

在一段正常的關係裡,大家都會 Give & Take。

當付出時請不要自覺犧牲,當接受對方付出時,請也不要覺得是理所當然的事,即使那些是一段關係中的「義務」。

Don’t take it for granted.

其實,所謂的「義務」都不是真的理所當然是義務。

沒有人有義務叫你快樂。

沒有人有義務為你煮早午晚餐。

沒有人有義務在你生病時照顧你。

沒有人有義務照顧你的起居一切。

沒有人有義務在你生氣時受你氣。

沒有人有義務在你不快時逗你笑。

沒有人有義務照顧你的家人朋友如同自己的家人朋友。

在一段婚姻或戀愛關係裡,所有看似理所當然的「義務」,其實都是對方愛的付出,不是真的理所當然。

So, don’t take it for granted.

請感恩有人為你付出,同樣也該感恩你有付出愛的對象。

因為,找到相愛的人也不是理所當然。

相愛本來就是地球上最奢侈的一回事,不是嗎?

既然如此奢侈,請好好珍惜愛與被愛的機會,世上有些人想愛也未必可以去愛,想被愛也未必有人愛他。

兩個人相愛是地球上最奢侈的事。

有一種愛叫妥協

重看自己的一篇舊文 — 《有一種愛叫妥協》。

能被寵壞確實也是種福氣。
兜兜轉轉,我終於學會了一件事:妥協。
想想自己心裡最珍重的是甚麼,其餘的來一個妥協吧!
妥協不一定是退讓,不一定是認輸。妥協,都是愛的一種。

我仍是這種想法。

能被寵壞確實是一種福氣,但當有人寵你時,請別太壞,因為世間上所有的愛都不是理所當然。

我亦依然覺得在愛裡來一個妥協並不是輸了一仗,也是愛的一種。

我們沒有人是完全相合,總有想法做法不同的時候,如果那個人是你珍重的人,就請退一萬步想想﹕究竟是妥協還是爭戰比較好。


妥協也不一定委屈。

妥協可以是兩個人平心靜氣、坦蕩蕩、赤裸裸地去說出自己的想法與感受,再在當中尋求一個大家都能接受的共識。

目的只有一個﹕繼續好好相愛。

如果總是不能妥協,那就會是一場又一場爭戰,這就違反本來相愛的目的。

如果總是委屈地自覺犧牲,或想對方一味地跟從自己意願,那請注意﹕愛也有底線。我們都不是耶穌基督或聖母瑪利亞,愛得太痛的話,始終要放手。

如果有幸去愛與被愛,請好好地愛。

如果在婚姻或戀愛關係裡有所義務,請別當作是犧牲。

如果有人願意為你付出為你妥協,請捧在掌心裡珍而重之。

今天,請也好好地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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