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星人
貝星人

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吵架,是為了走更遠的路

吵架是為了要和好,要繼續走下去


我不喜歡吵架

我不喜歡吵架。

廢話?

天下無奇不有,世間自有吵架能手,有些人總以勝一仗口舌之爭為樂,雖然我不解。

但我想應該大多數人都不喜歡吵架吧?因為吵架並不愉快,憤怒的情緒,狠毒的語言,互相控訴,彼此傷害。

我是真的不喜歡吵架,我怕傷感情。

我怕每吵一場架,彼此之間就多一道裂痕,然後到了某一天,因為裂痕已太深,彼此就擘開了兩半,從此相分,不用再吵了。

然後,餘下只有傷心?唏噓?悔疚?惱怒?

我只知,然後可能沒有然後,這才是最傷心之處。


學習好好吵一場架

但兩個人在一起,吵架似乎無可避免,總有意見不合的時候,總有情緒主導的時候,不是每個人都是 EQ 滿分,我們都只是凡人,有時候血氣會壓倒了理智。

那怎麼辦好呢?

又不能完全避免吵架,但又不想傷感情,我們可以怎辦呢?

那就不如學習好好地吵一場架吧!

不要人身攻擊、不要誇大其詞
不要情緒勒索、不要妄下判斷

對事不對人,不要人身攻擊

吵架時,要對事,不對人。

對事情有甚麼不滿就好好地一五一十說清楚,針對事情提出意見,但不要變成針對人作出人身攻擊,尤其如果在你眼前那位其實是你所愛的人,於心何忍?

  • 「我因為這件事不高興!」 VS 「你這樣做讓我很不高興!」
  • 「我其實很討厭這種事!」 VS 「我其實很討厭你做這種事!」
  • 「這件事很差!」 VS 「你這樣做很差!」

我想後句會比前句聽起來感覺好一點點吧?如果每一句都衝着自己而來,反彈力自然更大,而因為攻擊就是最好的防衛,於是三兩句後,很容易就演變成兩邊一起提升火力。

切忌人身攻擊。

一旦人身攻擊,殺傷力就會幾何倍升,如果對方還擊,你亦會受重傷,如果對方不堪一擊,那恭喜你,你可能「贏咗場交,輸咗頭家」了。

(甚麼是人身攻擊不用舉例啦!)


不要誇大言詞,言過其實

吵架時,為了讓自己成為更有理據的一方,於是誇大言詞成為經常使用的技倆,但其實我們又不是要做辯論比賽冠軍,倒不如平平實實地說出問題所在,不用在言詞上爭一時之長短。

以下這些誇張修辭技巧,是否在吵架時很常見?

  • 「你一世人都是這樣!」(真的是「一世人」嗎?這一世未完呢!明明還活生生地一起吵。)
  • 「你做所有事情,從來都不會問我意見!」(真的是「所有」?無一例外嗎?真的是「從來」?又無一次例外嗎?)
  • 「你總是要這樣對我!」(有充分證據肯定地方是蓄意 ?真的是「總是要這樣」?)

這種說法似乎讓自己更有理,但其實失實的內容既不是事實的全部,反而會令對方感到委屈,於是更想反駁,令雙方的爭執越演越烈。

不要情緒勒索

  • 「你不改,那你這一生都不用改!我不會再理你!」
  • 「你如果不道歉,我不會再跟你說一句話!」
  • 「你要不聽我的話,要不你換另一個女朋友!」
  • 「我所有不快樂都是因為你!」

一哭二鬧三上吊,好用、易用,但其實沒有用。

用幾次奏效又如何?有誰可以抵得住長期受你「情緒勒索」?要脅也好,令對方內疚也好,即使能收一時之效,長遠始終都沒有解決到問題,只會令對方深心不忿,令雙方關係表面和諧,但暗地失衡。

不要太快妄下判斷

  • 「你永遠都不會改好!」
  • 「跟你說也不會有用!」
  • 「我怎樣說你也不會聽,你只會繼續這樣!」

如果都認定沒有磨合空間,那這種溝通其實是多餘,只是洩忿吧?

妄下判斷不但強化自己的失望,同時亦令對方灰心,因為明知道怎樣努力去做,都會被你的先入為主而視而不見。

好了,如果你說這些判斷都是十分客觀,那就放手吧!既然那是永遠不能改變的問題,那還吵甚麼架?


吵架要為了和好,更勝從前

吵架的首要條件﹕為了和好。

不但是為了和好如初,更理想是更勝當初,為着大家有更好的將來,那才值得這樣勞神傷氣地吵一場。

吵架時,不妨想想是否仍想在一起吧!

如是,就記住這一場吵架目的是為了和好,更勝從前。

於是,火氣請稍稍收歛,用字別太狠太絕,眼前是你愛的人,請為大家的未來留一點餘地。

有時一句苦毒話,看似出口不見血,其實可殺人於無形,傷口可以久久不癒合,疤痕跟一世。

吵架時,如果情緒太激動,Time out一下,又不是一時三刻大家就要撒手人寰,buy time 用少少時間好好整理一下自己思緒,究竟甚麼是你最珍重的,是你眼前所愛的人,還是當下所恨的事?究竟要怎樣提出問題,才能令大家和好如初。

別以為有道理就是一切,關係裡道理不是王道,特別是愛情,愛情是最不講道理的,何況吵架時,誰個會認為自己沒道理?各人都總覺得自己是對的一方。

老實說呀,如果不是為了彼此可以更好地在一起,我說不要吵架了,太費勁,又辛苦。

有效果比有道理更加重要。
Usefulness is more important.

我不喜歡吵架,但我喜歡吵架之後的和好。

喜歡彼此解開了心結,更進深一步了解對方,彼此在對方的內心裡又開啟了多一間房間的門,一步一步地走進去,不再是遠遠站在門外、探頭窺看房內狀況的路人了。

可是,如果可以選擇,我還是希望我們不用吵架就已經好好的。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