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星人
貝星人

闢一塊心田,自個兒筆耕。嗜好太多,時間太少。想隨心所欲,亦隨波逐流。主修心理學,NLP高級執行師、註冊催眠治療師。愛動物、愛寫作、愛學外語,重複學習、忘記、再學習。不擅長運動,相信 Thoughts Are Things,2019 年參加大阪初馬,因為堅持,所以完成。2021 年由香港出走到英國,開展人生下半場大冒險。

偷看日記

如果你知道這本日記裡頭一定有關於你的事……

拉開抽屜,一本日記簿安安靜靜地躺在裡頭。

它的腰間緊緊地束上了腰帶,你不伸手去拉,腰帶就不會鬆開,腰帶不鬆開,日記裡的字就不會飛出來,你就甚麼都不會知道。

可是,你明知道這本日記簿就是屬於那個你熟悉的人,明知道這本日記簿裡頭一定有記載關於你的事。瞄了一眼,又再多瞄一眼,伸手把日記簿拿在手裡,指頭碰上那條捆綁着日記簿的繩子,心頭癢得想伸手把整顆心挖出來搔癢。

你會怎樣做?

打開它看過究竟?還是把它放回抽屜裡?


偷看?不偷看?

這種事情在地球上應該發生過無數遍。

究竟人類能不能把持住自己的好奇心?

別人的私隱重要?還是滿足自己的好奇心更加緊要?

大家都知道,「道德」這東西散發的光環中看不中用,任誰都知道偷看人家的日記不道德,但也不是殺人放火,也不是十惡不赦……

喔!你會給自己這些藉口嗎?

就一眼,就只偷偷看一眼?

只要滿足一下好奇心就夠了,我不會細看每字每句,就是很快地瞥一下就會把日記簿蓋上!

喔!你會給自己這些藉口嗎?

他都算是我最親密的人吧?他生活裡頭發生甚麼事我幾乎都知道,看看也不打緊,都不外乎是那幾件我本來已知道的大事和其他無關痛癢的芝麻小事,總之看過後我不說出去就行了!

喔!你會給自己這些藉口嗎?

我們總是給自己很多藉口去做不該做的事。

如果無人知……

決定不看了嗎?

又如果上天告訴你,即使你偷看了也肯肯定沒有任何人知道,你的決定又會否不一樣?

很安心了吧?

如果能萬全地做壞事而世上不會有人知,不用怕東窗事發,不用怕身敗名裂,不用怕要賠上甚麼代價,不用怕關係破裂,那是否可以安然一試?(十個着緊九個都會試,係咪?)

就好像電影裡那些有隱形超能力的人,哪有聽見隱形後去做好人好事?大多是打家劫舍、姦淫擄掠,人類在不用付代價時就傾向壞事做盡。

如果一定無人知,你會不會打開那本日記偷偷看看?

心很癢吧?

如果一定不會被揭發,你會想做壞事嗎?

有些事情不知道還好吧?

最近聽說了一件真人真事,一個沒有細節的故事。

有一日,在家打掃時,他發現了家人的日記簿,於是翻開來看,一頁又一頁,心碎得一地都是。

我只略知道他和家人關係並不好,但當事人從日記簿裡看到了甚麼,我全不知情,只知「因為」和「所以」。

因為看了,所以傷心。

唉,有些事情還是不知道更好吧?

首先,人類並不是甚麼好東西,心裡肚裡藏着不知幾多污穢,打開來看想作嘔也是正常,傷心亦不足為奇。難道真的天真得以為人心之中盡是美好?總有很多計算,總有很多自私的想法,那些說話放在心底裡好好的,攤在日光之下就實在叫大家都難為情。

再者,人類也是善變的動物吧?今天有這個想法,明天又可能有所不同,曾經在日記裡寫下的字句只不過是那年那月那日那一刻的想法與感受,隨着人和事與心境的變遷,可以變化萬千,執着於別人在往時寫給他自己看的心底話,不是也太不公道了嗎?

事實上,人生中有很多變化,當天寫下的只能代表那一天對那件事當下的感受,並不代表是想法的全部,也不代表往後都所想所感如一。

總之,不看應該會更好吧?

如果明知道有些事情揭露出來會令自己更傷心,我還是不要知道太多更好吧?

因為看了,所以傷心。

私隱是用來尊重

我不算是十級「道德 L」,但說到底,日記還是別人的私隱吧?偷看怎說也不對,不尊重別人在先,受日記簿裡的文字懲罰,也算是個等價交換。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在中一開始寫日記,中間或續或斷,一直到中七。大學以後就沒有堅持這個習慣,廿多歲時又重新執筆,之後人生混亂,已無心神持續這個習慣,直至最近兩年。

我一直和家人同住,但一直沒有擔心過家人會翻閱我的日記。

我媽咪是個連小孩私隱也尊重的人,小時候從不私自打開過我的書包,要拿甚麼、要看甚麼都會跟我說;成年以後也是如此,不會拆我的信,不會隨意挪用我的物品。

所以,在私隱這方面,我對家人是蠻信任的,整個中學生涯中,我也沒有刻意收藏我的日記簿,但我相信她沒有偷看過(因為如果睇過一定忍唔住會爆炸!)

我也從不查看另一半的電話,可能就是自小家裡的教導吧!

如果拉開抽屜看到另一半的日記簿,我希望自己能碰也不碰,該它放在原處,安好地等待它的主人回來。

你不想別人做的事,自己也就不要做吧!

我和我的日記

有些事情做了會後悔,其中一樣是丟了我某幾本日記。

也不算是十萬分後悔,但總覺得有點可惜,如果有老去的一天,留着老來看或許也不錯。

為甚麼要丟呢?

對呀,裡面有太多不好的情節,不好的地步是不堪回首的級別。

於是,與其留着這些黑歷史與悲情故事或無聊往事,倒不如丟棄,當粉筆字抹去算,我希望它們如垃圾在堆填區中埋在地下,永不超生,當沒事發生過。

傻的嗎?

過去如果是丟了幾本日記簿就能抹去,做人豈不是也太容易了嗎?是有一點自欺欺人,所以我是有一點點後悔。

但說實在的,那些不堪回首的過去,丟了也未必是壞事。最深刻的記憶都已印在腦海,如烙印一生不滅,其他的細節不如就讓它慢慢丟淡,沒有文字記載下來,沒有不時翻閱重讀,記憶總會慢慢淡化又漸漸模糊。

有時候,過去就讓它過去吧!

好好記住美好的回憶,那些不好的過去就讓它一直留在過去吧!

(唔掉都掉咗,可以點啫?)

過去就讓它過去。

每日記下生活上一些點滴,好的事、壞的事都記下。

今天有甚麼人、甚麼事讓我笑了?

該好好感恩,所有的好都是白白得來的。

是誰說了甚麼話傷了我的心、做了甚麼事傷害我?

寫下了就要放下,別為不愛惜自己的人太傷心。

總有傷心的時候,但總要信日子會越來越好的,一定會。

Thank you, for everyth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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