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佳林
郝佳林

VOC

香港记者还可以被称作记者么?

逛matters很久了,一共两次被作者禁言,巧合的是这两位有个共同的身份—香港记者。

第一篇是很久之前了,谭慧芸记者写了一篇《用别人的十年换回自己的十年》展现了理大抗争者的“人性光辉”。我读完错愕了,原来记者还可以写只关注斗争中的一方,这么春秋笔法的文章么?遂评论:大致意思是文笔虽然很好,但只关注一方就与洗地文无异,这里再优美的辞藻只会让人恶心。随之被禁言。

谭记者让我重新认识了香港记者,扩展了对记者认知的下限——一个记者是可以不客观中立的,可以随心所欲的创作新闻的,可以肆无忌惮的加上个人感情的,甚至可以在要求第四权的同时限制别人对其不客观中立的文字的指摘的,香港记者=作家。我不是记者,不了解这个职业,于是我姑且接受了。

第二篇就在昨天,无意间刷到了这样一篇文章,标题非常愤怒—《【防疫措施有效?】用民脂民膏往自己脸上贴金的无耻之徒》,点开一看,开篇描写香港经济寒冬惨况,谈及原因矛头首先直指香港不对内地封关的防疫措施,再痛斥特首没有科学施策,顺理成章,一气呵成,愤怒之情,溢于言表。但有理智的人都知道,香港经济下滑是疫情连带的区域性经济下滑的必然结果,与封不封关根本没有直接联系。非要为经济下滑找个原因,归咎于反送中都比这个理由靠谱。

就在我以为这不过是某些喷子的口嗨爽文时,我发现了作者是一位陈记者。我感到迷惑,实在难以建立起记者=喷子这个等式,抱着为有理智的记者打抱不平的态度,我言辞或许有些激烈地评论了,遂被禁言。


陈记者的下限激起了我的求知欲,我去阅读了讨论记者职业道德的一些blog, 翻了翻美国职业新闻记者协会(SPJ)的职业伦理规范。大家讨论各异,有的说记者报道时连个人情绪也要藏好,有的说记者务必对弱势群体以同样的关注,有的严格,有的随性,但总之不会突破三个词“全面(comprehensive)”,“公平(fair)”,“真实(truth)”。

这么看来是不是谭、陈二位记者就真的是没有职业道德了呢? 我只能说同意一半,因为这里毕竟不是他们写新闻的地方,个人情绪在工作中无处释放,个人立场无处展现,在matters这样一个平台写出来也不失为一种疏解,也许可以让她们在工作中更为公平吧。

但我真心地希望并且劝告二位记者不要在自己的简介栏中写上记者二字,因为你们是要为这个神圣的职业负责的。记者这两个字代表了公信力和公平全面的职业道德,而你们在这里只是你自己,作为个人去表达自己的观点,根本无法对记者这个职业负责,某种程度上也令香港记者蒙羞。

陈记者的文章最后一句写到“在二十多度的日子里,香港人同步倒吸了一口凉气”。香港人是不是所有人都吸了凉气我不知道,我是真的倒吸了一口凉气。陈记者的新闻我没读过,但它真不真,有没有在这场社会撕裂中推波助澜,我想我可以合理怀疑。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喜欢我的文章吗?
别忘了给点支持与赞赏,让我知道创作的路上有你陪伴。

加载中…
加载中…

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