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的沉思
笛卡尔的沉思

未曾写下的,都终将被遗忘。

评南大马会学生10月16号的演讲

Atlas 1号档案馆 2018-10-18

十月中旬,广州终于迎来了些许凉意,大学里一年一度的百团大战也开始上演了。对于许多社团负责人而言,此时最需要忙活的可能就是弄各种海报和道具做宣传吸引新生了。但对南大马会而言,现在可能特别难熬。

 

10月16日,虎扑上一段名为“南大妹子怒怼校领导,这波操作什么水平”的演讲视频在网上广泛流传。视频内容是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协会的几个学生做的演讲,演讲所针对的对象是南大哲院党委书记孟振华。他们认为,由于后者故意推诿和阻挠,导致南大马会迟迟无法顺利注册,南大马会也因此可能被注销。

 

目前这段视频早已被404,这几个学生以及南大马会现在处于什么情况我们无从得知。但是,关于此次演讲内容本身,有一个问题可能值得我们去进行追问:南大马会迟迟无法顺利注册的背后,真的只是因为一个院领导的推诿和阻挠那么简单吗?

 

对先前深圳佳士工人维权事件有所了解的人可能会说,谁让这群学生参与了声援活动,否则院领导怎么会在社团注册上刁难他们?这种观点显然没错。在佳士工人维权事件中,许多工人和学生最后都被逮捕,新华社也发文将其定性为有外国势力参与的违法事件。既然官方都已经定性,那么校方当然就敢对这些学生所在的社团动手处置了。

 

前段时间人大马会几个学生的类似遭遇,其实就已经是预演了。不过在我看来,如果我们只是满足于知道校方为何要对这些学生社团采取变相封杀措施,那显然还没有触及问题的实质。这是因为,导致南大马会迟迟无法注册的根本原因,并非在于一个院领导的阻挠,也并非在于这些学生去声援了佳士维权事件,而是在于今天大学里的学生社团管理制度本身。

 

这种学生社团管理制度,实际上只是为了让校方有效控制学生社团而设立的,而非仅仅为了促进学生社团的有序发展。因为根据2016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联合印发《高校学生社团管理暂行办法》,每一个由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的学生社团,都必须由其所在学校的团委和社团联合会直接管理。

 

另外,以我本科所就读的黑大社团章程为例,每个社团还必须要有社团负责人所在学院的辅导员做指导老师才能符合注册资格。当年我所在的博雅学社,就是以“没有辅导员做指导老师“这么一个理由给变相取缔了。

 

这些规定意味着什么?在我看来,它其实意味着在这些管教育的人眼里,所谓的大学生,不过还是一群需要予以严加看管的小屁孩而已。而在这种社团管理制度下的学生社团,实际上只是在有限的空间里表演的提线木偶。尤其对于那些最容易触碰敏感话题的思想政治类社团,社团负责人更是要时时提防和自我阉割,才能保证不会被校团委或者社联给“穿小鞋“。

 

但是,依据民法通则第11条:“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就是说,只要负责社团的大学生们脑子没有病,没有精神问题,他们就应当被视作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看待。而自由结社本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只要社团以及社员没有开展任何危害社会的活动,那么这种权利就不应该被随意侵犯乃至剥夺。

 

可是从人大、南大马会及其社员的种种遭遇我们可以发现,某些管理者才不在乎什么宪法赋予的公民权利,他们只是想将学生牢牢控制住不让其“闹事“罢了。至于“结社自由”“言论自由”?可去他妈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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