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拉赫
阿布拉赫

来自中国,很喜欢记录,不光写字,用APP记帐这件事都一做十年。这种癖好曾引起有司关注,后来在Matters的活力一落千仗。但仍然在记,不在这里,就在那里,而且一想到有人会因为你的记录害怕,就更觉得这记录的价值。我会继续。

不完美的完美左派|《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

 


读完最后一页,专门看了一下扉页的出版信息,这本书最早1960年出版,而我在kindle购买的简体中文版电子书,出版于2017年。也就是说,《杀死一只知更鸟》,畅销了了57年,到今天,依然在全世界收缴版税。

写下了这一段,突然又觉得未免也太小题大作了一点,这都值得一说的话,那大仲马、狄更斯、雨果这一干人,岂不真要惊为天人了?

但话又说回来,哈珀&李在《杀死一只知更鸟》中探讨种族歧视、人文关怀的时候,我们据传拥有五千年灿烂文明的伟大国度,在那个时期,集中涌现的,却是赞歌以及样板戏,还有此后一言难尽的种种。

一声叹息!

我想小说之所以畅销半个世纪,除了作者本身文学上的造诣非浅,更重要还是因为其种族歧视的视角。小说背景在1936年前后,如果说假如是在今年以前看这本书,我可能会对南北战争过去了70年而美国仍有那么严重的种族歧视问题感到惊讶的话,在经历了2020年这鸡非狗跳的大半年后读到此节,当然一切都是理所当然,非如此不可了。

不久以前,在纽约的中央公园,白人女子艾米&库珀对黑人男子克里斯蒂安&库珀所做的事,在本质上和84年前梅岗镇的马耶拉&尤厄尔对汤姆&鲁滨逊所做的事没有两样。区别在于后果,84年前的黑人汤姆&鲁滨逊因为肤色从一开始就注定了最后的死亡,而84年后的克里斯蒂安&库珀,幸运生在更民主也更法治的时代,只受了些精神上的伤害,而对他出言不逊的艾米&库珀,却因此丢掉了饭碗。

时代毕竟还是在进步。假如美国的黑人能像中国的小粉红一样乐天知命的话,他们一定会对白人及当权者感恩戴德。粉红们常说的是:往前推几十年,你连饭都吃不饱,一句话说不对就得蹲大牢,还敢说如今的时代不好?我有一个认识多年的朋友,以前怼我的一句话,至今印象深刻:要不是共产党,你现在还在农村种地呢,还整天骂共产党!

冤枉啊,我哪里整天骂了,我只是偶尔骂一下,还经常只能含砂射影。有段时间,“阴阳怪气”这个词深受粉红喜爱,连我一个nobody,也没少获此殊荣。我也委屈啊,你以为我想阴阳怪气啊,谁骂人不想叉着腰啊,也得不怕挨揍啊!

又扯远了,再拉回来。

虽说本书的反种族歧视是主要卖点,但读完全书,让我印象更深刻的,却是主人公阿迪克斯的完美“白左”形象。其实这个人物,在我一个21世纪的中国进步中年看来,有点儿过于“高大全”了。他几乎没有任何瑕疵,整天穿得人模狗样,专业能力独步武林,做为单亲奶爸抚育一双儿女也游刃有余,所谓父慈子孝,梅岗镇似乎找不出第二人。他待黑佣如家人,尊重各人选择,无论是对于爱喝酒的坎宁安家族,还是一辈子不出门的死宅拉德利,从不在背后嚼人舌根,反倒每每纠正小孩子的偏见。更气人的,他还是个不显山不露水,能取敌人首级于百步之外隐藏的神枪手。在万能的人设上面,他很像是美剧This is us第一季的Jack。但后者毕竟是新时代的文艺作品,第二季就开始翻出完美人设背后的黑历史。在阿迪克斯射杀疯狗那一段,我本来是期待后续也像Jack那样抖落不堪过往,但没有,他始终完美,至死未休。

假如现实中的白左都像他一样人格完美臻于化境,何愁被人戳着脊梁骨骂“伪善”?

我不敢奢求世上有完美的“白左”,正如我也不会要求世上有完美的受害者。


因而阿迪克斯这个形象,在我看来,完美过头,变成不大完美了。

另一个美中不足的,是书中的黑人形象。仿佛如今好莱坞被政治正确捆住手脚的导演们,哈珀在书中塑造的黑人角色,也像男主一样,个个勤劳善良任劳任怨。被白人诬告而不由分辨丢掉性命的汤姆鲁滨逊,也几乎是个完美受害者。为此,作者甚至残忍地搅碎了他一只手。

在被中国的伟光正欺骗了几十年后,我如今本能的警惕高大全。而我虽然可以接受好莱坞商业影视作品里的政治正确,但对文学作品,我的要求更高些。它应该反应更深层次的人性,而不是为了商业利益,迎合大众。

当然,虽然有以上的不完美,但这本书总体的阅读体验是很好的。作者把这样沉重的命题表达的轻松幽默,又不乏温情,一度让我想起我的童年,以及和书里的人物八万杆子也打不着的我的父老乡亲。

最后,感谢@魔鬼小編 的推荐,让我对这个世界的了解,果然又多了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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