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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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观不中立,中立不客观。

archive | 知乎用户@林先生:为什么中国能控制住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却至今未能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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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林先生

到底很简单,就是高度集权的体制。

实际上这个体制在启蒙时代的思想家那里是有所设想的,这就是独裁官制度。卢梭曾经在《社会契约论》之中说

法律的僵硬性会妨碍法律得以因事制宜,所以在某些情况下就能使法律成为有害的,并且在危机关 头还能因此致使国家灭亡。程序以及种种手续上的拖延,都需要一段时间,有时候这是局势所不容许的。 很可能出现千百种情况都是立法者所根本未曾预料到的;因而能够察觉到我们并不能预见一切,这本身 便是一种极其必要的预见了。 因此,就绝不能要求把政治制度坚硬化到竟致于取消了那种使法律中止生效的权力的地步。就连斯 巴达也都曾让它的法律休眠过。 然而,唯有最大的危险才值得去冒变更公共秩序的危险;并且除非是在涉及国家生死存亡的时候, 否则人们是决不应当停止法律的神圣权力的。在这种罕见而又显著的情况之下,人们便以一种特殊的行 为而把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托付给一个最值得信任的人。这一委托可以按危险的种类而以两种方式进行。 如果为了挽救危局,只需扩大政府的活动就够了的话;那末,便可以把政府集中在它的一个或两个 成员的身上。于是,这里所变更的便不是法律的权威,而仅仅是行使法律的形式。如果危险已到了这种 地步,以致法律的尊严竟成为维护法律的一种障碍;这时候,便可以指定一个最高首领,他可以使一切 法律都沉默下来,并且暂时中止主权权威。在这种情况下,公意是无可怀疑的;并且很显然,人民首要 的意图乃是国家不至于灭亡。采取这种方式时,立法权威的中止并不就是消灭;行政官可以使立法权威 沉默,却不能使之发言;他可以控制它,却不能代表它;他可以做一切事情,但是不能立法

按照罗马的独裁官制度,具有最高权力,一般在紧急状态或战争情况下设立。

但是西方国家当前当然不可能实行这种制度,或许在马克思那个时代,西方国家可以实行。

但是独裁官制度并非是完美的,且不说他对整个政体的逐步伤害,最终有可能导致民主制度崩溃。更为重要的是,独裁并非在所有情况下都能实行。

他的实行最好的状态就是线性结构,单点突破,比如说疫情,在没有疫苗的情况下,瘟疫是可以通过单点突破,即封封封,管管管完成的。但是这里面是有隐性成本的,但是中国人把这部分隐性成本全部不管。

还有,不知道在座各位有没有听过所谓《锡拉库萨原则》

为保护公众健康不受传染病危害而考虑对某些危险人员进行隔离的联合国规则叫《锡拉库萨原则》,由位于意大利的联合国下属锡拉库萨国际司法正义和人权研究所编制,于1984年经联合国的经济和社会委员会采用。
《锡拉库萨原则》规定:各国对人的权利的限制必须满足合法性(legality)、基于有证据的需要(evidence-based necessity)、对权利的限制程度要与不限制权利会造成的危害的程度对称(proportionality)、以及循序渐进(gradualism)几个标准。根据这些标准,国家政权可以用公共卫生安全作为限制某些人权的正当理由,采取“旨在预防疾病、阻止伤害或为病人和受伤者提供护理”的国家行动来限制某些人的权利。
出于公共卫生安全的考虑而对某些人员采取隔离措施,首先必须确定隔离措施的绝对必要性,满足如下条件:
应对紧迫的公共或社会需求(比如健康)。 隔离程度和目标对称(比如防止传染病传播)。 是保障实现目标所需要采取的最轻微的限制措施。 措施的采纳有法律依据,并且执行过程合法。 既不武断也不歧视。 仅限制政府正当管辖范围内的权利。 此外,在实施强制隔离时,应遵循如下公共卫生伦理:
所有隔离措施都必须基于科学证据的支持 所有信息必须向公众公开 必须向权利受到限制隔离的人和公众清楚解释所有行动 所有行动都必须接受定期审查和重新考虑 国家有道德义务提供如下保障:
  • 受感染者不会被威胁或虐待
  • 将保障食物、水、医疗和预防保健服务
  • 允许与亲人和看护人交流
  • 隔离措施人人平等,不因社会地位不同而有别
  • 患者将获得包括工资在内的经济和物质损失的公平补偿

我们就看看最后一条,要给封城过程中,受到损害的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在中国需要吗?且不说补偿,提供相应的食物和水,在一些地方都做不到。

家人患病隔离,17岁脑瘫儿子独自在家被饿死!案件处理结果来了

如此高强度,没有任何代价核算的封堵,在西方可能做到吗?且不说别的,就是健康码,在西方都无法推行下去

瘟疫是一个特殊情况。任何制度设计都是为了平常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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