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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温情中学习,在理解后叛逆

阅读摘录——中国国家治理的制度逻辑 周雪光

>> 中国国家治理的一个深刻矛盾是一统体制与有效治理之间的矛盾。

>> 国家治理模式决定了其政治运行特定的优势、负荷、困难和挑战。国家治理模式不是任意选择的,常常与个国家的历史演变过程有着深刻关系,有明显的途径依赖性。

>> 一统体制的集中程度越高、越刚性,必然以相应程度上削弱地方治理权为代价,其有效治理的能力就会相应减弱;反之,有效治理能力的增强意味看地方政府治理权的扩张,常常表现在或被解读为各自为政,又会对一统体制产生巨大威胁。

>> 政府内部的考核机制设计在很 大程度上促成了基层政府间形成利益共同体,为各方维护共同利益 而参与共谋行为提供了另外一个制度化基础,导致了目标替代。 在激励与组织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下,正式激励机制力度越大 ,目标替代的现象越严重 ,共谋行为的驱动力便越强 。

>> 国家治理模式有两个主要线索:一是中央权威与地方权力间关系,一是国家与民众间关系。

>> 国家承担着对外保卫国土疆界,对内维护社会安定、经济发展、提供公共产品等一系列责任。从国家内部社会生活的组织过程来看,国家政权不能持久地建立在强权统治或高压政治之上,而需要得到民众的认可和服从;为此,国家通过各种整合机制和制度安排来完成这一使命。例如,将农民组织起来需要相应的制度安排、人员配备和资源投入,不同地区间的资源再分配需要组织设施和调配机制,不同群体间的紧张和冲突需要调停、协商甚至强制等各种机制;国家还承担着提供各类公共产品的责任等等。但如同其他正式组织一样,政府也面临着组织管理、信息不对称性、激励配置、利益协调等一系列交易成本,而且这些成本因为政府组织的垄断性、政府官员的内部市场流动有限和向上负责制等一系列组织制度特点而放大和加重了。

>>中央与地方关系也不是绝对权力的从属关系,而是常常处于讨价还价的过程中。但需要强调的是,这一 权力关系的实质仍然是中央政府拥有最后的决定权和支配权,而下属各级政府只有实施过程中的执行权和授权范围内的治理权。尽管中国政体在历史上经历了不同时期的沧桑演变,但体现在这些正式制度中的基本权力关系并没有实质性变化,我们看到的这些变化和 调整仍然被困缚在一统体制和有效治理的矛盾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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