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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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單交換 | 我們所稀罕的,正逐個消失

Dear fide,

美麗纖細的事物,都是稍縱即逝的吧。你說。

時間似乎只容許我們定格那畫面,徒勞地以文字、影像、聲音凝結他們,爾後任他們浮沉在記憶之海。

可記憶又是什麼呢?

記憶本來是兩個動詞,化成名詞後卻極不可靠——我們創造或吸收,詮釋或修改它,一個不注意,我們就消費了它。而你應該看出來了,狡猾的,終究還是我們。

推薦你這本潘國靈寫了十年有多的圖文書——《消失物誌》| Evanescence

Evanescence

Origin & history
Borrowing from Latin ēvānēscēns‎, present participle of ēvānēscō‎    
("I vanish, I fade away, I lapse").

Noun
evanescence (countable and uncountable; pl. evanescences)

1 The act or state of vanishing away; disappearance.
2 The event of fading and gradually vanishing from sight.
 
reference: https://www.wordsense.eu/evanescence/

消失在此書多是動詞,後面有個ing的。至少在按下快門的彼時,寫下文字的那刻是如此。對於消失的物事,潘氏以圖文誌之 ——用鏡頭留底,用筆(電)描繪,用記憶-ing來抵抗消失-ing。

潘說「(書中的)一些圖片先於文字存在,一些則並時而生,如圖片是當下一瞬的記錄,文字亦然 ,每篇文章記城中物事消失靈光乍現於眼前、傳送到筆尖的時刻,成書時(內)容或作了點修改,但基本上保持原貌,無意於以當下(二零一七年)為座標重新書寫,因為重寫便不可能是那一刻的心情,變成了另一回事。」他真不是個狡猾的人。

你說潘的序言很動人,我也是這麼覺得的。

物事的消失往往不在一朝一夕,它有一個遞變的過程,有些消失會在城中奏起明亮的喪鐘聲,如三越百貨、天星碼頭、以至荔園等等;有的消失的過程相當漫長,以至在消失的過程中它自身的歷史已斷裂成幾段,如添馬艦、九龍城寨等;有的消失也是事先預告,但引起的聲音則未必稱得上巨大,如大磡村、皇后戲院、灣仔影藝戲院等。這些佔本書的部分,說來也有點像集體送葬、瞻仰遺容。不少事物寫時尚在,後來就徹底不見了。
而我更珍惜的是一種不動聲色,細微的、隱形的,沒敲鑼响鈸,你多次路經它都仍好端端,然後一次無意折返,它忽然便不在了……
某個程度上,消失的書寫必然是一本「悼亡書」,而悼亡是無盡期的。消失的對象未可窮盡,過去的碎片隕落堆成一個歷史廢墟,不斷積高根本亦是無盡頭的。但有誰能說這過去的景象不就是眼目所見的當下?驚心動魄而又見怪不怪。作為創作者我只有手上的筆和鏡頭,未必能做到甚麼,但我始終惦念小說家米蘭昆德拉對描繪(description)的扼要定義:「對曇花一現的悲憫,努力保存終會消失滅絕的東西。」
這終究是一本描繪之書。

這本描繪之書記下了香港的小東西、小玩意、老地方、影像、舊行業、吃、看不見的人、一點質感,共八章,101件物事。

潘說,其中60多篇是專欄文章,限500字,由他每期供給一照,再配以短文,記一消失物事。專欄名為「消失美學」,是他的社會記錄,也是練筆之作。餘下的篇章長短有別,筆調有變,但主題依舊是連貫的。

書的末頁,他寫上大大的「給所有曇花一現的美。包括你。」

他說曇花一現的美,你說美稍縱即逝。我想你會喜歡這本書的。



親愛的@fide , 101篇好多,我們不必篇篇都讀,就先揀我們想讀的進入。我是跳著讀的,或是讀了又忘了自以為在跳讀? 關於消失,我一開始帶有獵奇的眼光。慢慢讀下來,發現不該那樣讀的。香港這城市所承受的消失,原來和小鄉村是一樣的。於是有了不同的側重點(我就不畫重點了)

我喜歡他寫電車的墨綠色:

原來顏色都有記憶。那身墨綠,本來就是電車的底色,資本主義盛行,給肉身披上彩衣。綠色,還未至絕跡,但今時今日,要看到一架沒給髹上廣告畫的電車,還得靠一點彩數。
……
那身墨綠其實沒甚麼特別,很plain。但在花花綠綠的世界中,稀罕的,不就是難得的清純淡泊?如此說來,那便不僅是懷舊,而是慶幸,尚有一絲空間,未被廣告滲入——截至目前。
電車的叮叮聲沒入城市的聒噪中。電車的墨綠色淡入城市的絢爛中。「只為眷念着本來的青綠」,林夕說。世界卻駁回了一個問號:「本來」,這東西還存在嗎?

樸素的東西真的是買少見少呢。城市和鄉村都一樣。

那墨綠色,是這艘郵輪的墨綠

讀他寫遊樂場的滑梯、鞦韆與氹氹轉,突然才發現,遊樂場的沙地真的不見了!

有滑梯的地方自有鞦韆,有鞦韆的地方自有氹氹轉。以往的遊樂場玩樂設施,很多是靠孩童自主以身體發動的,如玩氹氹轉先須以後腳踩地推進、玩蹺蹺板兩邊的人要有默契地平衡發力;要享受高速、暈眩、半空飄蕩的感覺,身體就是最原始的摩托,自己出多少力,那感覺的回贈就有多少分。
只是從某時起,我城的安全系數成了壓倒性。鐵皮滑梯統統給塑料滑梯取代,滑梯變寬了,也變矮了,滑梯底昔日的「沙地」(如有的話)統統換作安全鋪墊,現今孩童玩滑梯,想難再感受何謂高速下滑了。高高的攀登架太危險了,遭淘汰似是意料中的事,氹氹轉買少見少卻是挺可惜的,旋轉的奧秘在城市失傳。
……
蹺蹺板我們廣東話叫搖搖板,它的英文名更有玄機:See-Saw。才剛見過,卻已不在,在過去式與現在式之前擺盪,哪個更有重量,哪個得勝。

小時候是野孩子,喜歡攀爬攀登架,一個人也能玩氹氹轉,有人的時候比拼誰最快摔出來,快摔出去時就抱著鐵柱蹲下身子,那時又哪裡知道什麼是重心呢。

我喜歡站在木塊坐板/輪胎上盪鞦韆,對爸爸大喊:「大力一點,再大力一點!」越高越是緊抓著鐵索,抓緊了又想再盪高一些。玩搖搖板時會用力蹬腳,就貪圖那半秒的(屁股)騰空,還有落地時的後座力(那時哪有彈簧緩衝呢)。跌倒了拍拍沙子再玩過。好可惜。那些好玩的刺激的,都消失了。

你喜歡攝影,應該也會喜歡他寫的<菲林>:

菲林已死,伴隨他消亡的,還有觀景窗、沖曬店、拍照片時的慎重、等待照片時的心情,以及看照片時的驚喜。翻翻家中的照相簿,十之八九都是整理自菲林時代,有的日子有功變了色調,任時間沖洗,刻蝕著歲月的痕跡。到數碼以至手機拍攝氾濫時,一切唾手可得即時存錄,照片數目跟相素(pixel)一樣增生至雲端數字,無時差正負也無所謂泛黃,飽滿至過剩,卻又落得如同流水帳的無。

他寫票尾,讓我心有戚戚。現在的電影票票尾都太快褪色了。

記憶經常不由自主,保留票尾,也許不過是乏安全感者的力挽狂瀾,不讓細沙從指縫間溜走。一張票子,單薄得可以,但累積下來,竟生成豐厚,因為不知不覺間,我也有了一點年紀。但終究是徒勞的。

菲林、鎢絲燈泡、霓虹燈、票尾、火柴盒、借書卡、圖書印、舊報紙、城市幽默……我們所稀罕的物事,正逐個消失。就在我們上班下班,吃飯散步,讀書寫字,閒聊吐槽,拍照分享的每一個時刻。

Was it too beautiful to last?


親愛的fide, 我想跟你分享我眼中的香港。

香港的繁華,最先是廣告中見到的。重複的「買東西、吃東西、買東西、吃東西」,配上讓人眼花的鏡頭——鏡頭中的景色不住交替、快轉,鏡中的人兒常在奔跑、吃喝、試用、歡笑、擁有,說香港是動感之都,毋寧說是消費之都。是說買東西、吃東西和打卡是遊客必做的事,也沒有不對。只是廣告畫面剪接得讓我很暈而已。記得第一次去香港時,我買了「沖出香港好未來!」的大排檔即沖絲襪奶茶,也買了隻裱回來。裱是文青包裝的地攤貨,盛惠60港紙。用不到一年就壞了。

再訪香港是四年後。我獨自行街,搵食,上山,喝廿四味,到新亞書院的「天人合一」去看景餵蚊子,其中一晚和友人點起那6個足球場的一點星光。也是在消費香港的。以為拍了照,買了些書,去了些地方,就能再靠近香港些。

那時沒有買網路,是以常在問路,偶爾也阻住個地球轉。最開心的,是友人帶我去港大附近的新興食家吃流沙包和點心的那天。流沙包好好好好吃。

聽說運氣好的話,凌晨去會遇到陳奕迅(?)那也是好多年前的事了。給你看掌櫃的照片。我前年去的時候,這家店已經搬了。掌櫃還在的,只是他旁邊的物件有些已經消失了。

那個收音機和收銀子的盤,你猜還在嗎?

一個人行街時,街上的聲色全都跑進耳裡眼裡,那時我想,這是香港了。真實的,生猛的,大聲喝我「唔好影!」(不要拍)的市井香港。

鴨寮街(2012)
鴨寮街(2012)
鴨寮街(2012)

是不是好多高價收機的廣告牌?我也覺得很奇怪。不知道回收的手機和相機,是不會回流到了深圳和廣州?

前年再去深水埗時,已經看不見這樣的看板了。

還有,印象最深刻的,是在鬧市撿拾紙皮的人。我也曾拍下拾荒者。是用獵奇的,或是好奇的眼光,我也忘了,很可能更傾向於前者吧。

攝於 2012 年

路過的行人彷彿看不見拾荒者似的,那樣習以為常。

拾荒者不僅出沒於舊區、橫街巷尾,還現身於繁榮的消費區。那麼寬闊的購物大道,那麼亮麗的玻璃櫥窗,你幾乎可以對拾荒者視而不見,如果你願意,如果你習慣。 ——<柏麗購物大道,一個拾荒者>,頁212/213。

那一次,常迷路的我拿著旅遊局印的地圖,一路走了孫中山紀念館、文武廟、醫學博物館、港大馮平山樓、陸佑堂,也去了福華街、太平山頂。從西環到太古的那段路,我坐上了叮叮車。叮叮車開得很慢很慢,很不像香港。

我們仍然覺得電車是都市中最富神韻的交通工具,記憶像路軌一樣長,電車悠悠在港島區行駛,置身於煩躁不安不斷加速的步伐之外,帶點與世無爭。 ——<木電車>,頁226/227。

帶點與世無爭的,還有阿伯和小漁船。

阿伯與遊船河
漁船與遊艇

親愛的fide, 我實在不善於把相中的物事寫出來。寫這篇文章時也常感到詞窮。只想說:

也許「『消失』本就存在生命的本相之中」,但我們仍可以「努力保存終會消失滅絕的東西」。


關於 消失 | 香港,我還想和你分享吳明益的一篇文章。

我是一個很能在異地生活的人,到了香港就決定不住學校風景優美的宿舍。因為如果住在宿舍裡,和大學其他教師慢慢熟識,或只是在教學備課間來來去去,那就失去了我到香港的意義。正如我一位大學同學(香港人)講的,如果你現在不看看香港,以後就看不到了
……
幾位同學問我對香港印象如何?我說比較遺憾的是,這趟來覺得跟以前相比,整齊劃一的感覺更強烈了。我在每一站地鐵站下車,步行附近社區,大樓的設計以及商店的安排如出一轍,由幾個大財團包了。較熱鬧的街道為了迎合中國客,賣的東西也都一樣。久了以後會覺得這樣的街景非常無聊,食、衣、住、行變得一致性很高。
當然我也試著走進各處平民居所,仍然發現一些有魅力的所在。但表層的香港確實正在質變,「服務」中國客的性格變成是顯性的。
學生聽了我的話後表達感傷,其中一位說,我們也覺得是這樣,但好像沒有能力改變了。我說嘗試「掙扎」一下吧,學文學的核心就是懂得掙扎,懂得為自己的生命爭取一些時間與可能性。但香港離中國太近了,中國是這樣一個權力集中、巨量的政經綜合體,東方之珠很難以小島的力量影響它。  
……
鄧小平說香港「回歸」後,「馬照跑,舞照跳」,看起來是一個昇平的承諾,但我認為現在回頭看,可能也暗示了把香港當成一個只有跳舞、賽馬的世界豢養起來。 —— 吳明益<好像在真的電影裡>,2019年,1月4日

我說的困擾是這樣的,明明講的是潘的圖文,我卻喜歡東拉西扯的。可吳明益的這篇我好喜歡。所以,就讓我任性地給你加上這段說進我心裡的一段話。

最後,謝謝你願意和我交換書單,也教會我「喜歡」原來沒有那麼難(說出口)。嘿

讓我們一起來善用「喜歡」吧

若對世界很有愛,就常常收穫苦,然而喜歡不會,在生活隨時翻捲的海波浪之上,那一點喜歡成為救生圈,讓人在陷溺時,被托起來。——黃麗群《我與狸奴不出門》<喜歡說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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