芫英
芫英

法律从业者,政治学的爱好者。

来,先给语言立个法



我有过一个来自沙特阿拉伯的同学,他坚信语言有最高规范、严格标准;另外一个多少懂一点阿拉伯语的教师说起,当年埃及富裕的时候,埃及阿拉伯语一度有成为标准阿拉伯语音的趋势,很多人以能说埃及腔为“正统”。


他们的说法,让我对照了一下汉语语言的“正统”,九零年代吕叔湘等人受命编写中国的通用语言文字法,以及这事件里“语言标准”和“权力”的关系。峰层要立此法,不是非这样汉语语言就更容易被误会,而是立法更容易彰显我朝“国家权力”上能管天,下能管地,中间能管空气的力量;而且一旦有了法,人们还会自觉跟随这号称是“法律的”权威,忽略了语言的权威,是说话的众生。文能简练达意少误会,就是能有

效沟通的好语文。


纽约客的一篇文章说,随便取一段自然人写作的文章,人工智能写作机器能合乎语法的补全下一段,虽然会越写越荒谬,但与自然人写作的段落最近的部分,意思上也没有多大问题。那篇作者的文章成稿,人工职能给判断出了170多处语法不合规范的地方。这事,也许从另一个方面彰显的规范和权力,也许未必那么高大上;使用“人工智能”监管文章是否合乎规范,更能彰显标准本身的荒谬。


米国有两三本写作规范手册,都不是来自政府权威,记者写作规范,我记得有两个手册;法律写作有自己的规范手册(蓝宝书)。当然这种约定俗成,也是一种大众认可的“权威”。不过,现实生活中也常见政治人物、电台刻意保留口音的情况,比如小布什的德州口音,是有意识地跟公众强调自己非正统的特立独行、地方特色;NPR则常用纽约口音等等。从受众的角度看,参差多样也是“听众”容忍、接纳、乃至喜爱“不规范”的结果。—— “不统一”当然有“不标准”的坏处,不过,也有众声喧哗、众乐乐的好处。


我想,有些国家那么想给活的语言立个法,彰显权力的意义要大于实际用途;而我们普通人可能更需要问的是,你们的权力可有法律规范,可符合民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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