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經筆記·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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詩文 | 災禍的由來

違背律法的就是罪,撒罪孽的必收災禍。

論到不可有別神

因爲只有一位神

就是耶和華神

除祂以外

其它所謂的神

都是假的迷惑人的

凡信耶和華以外的神的

就活在謊言的迷惑裏


論到不可雕刻及拜偶像

因爲無論是金像銀像

木像石像

都是死的沒有生命的

是有口不能言

有耳不能聼

有眼不能看

有鼻子不能聞

有手不能拿

有脚不能走的


神既按著自己的形象樣式造人

并叫被造的都伏在人以下

被造的敬拜造他的主

是理所應當的

那拜偶像的

就是拜人手所造的

拜那本來伏在自己以下的

既是自欺欺人的

又虧缺神的榮耀了


論到不可妄稱神的名

因爲神的名是至大的

是聖潔的尊貴的

是不容輕慢和藐視的


論到安息日

因爲是神所賜福的

人若終日勞作

反倒不好了


論到孝敬父母

人若不愛父母

就是忘恩負義了

這樣必自招咒詛


論到不可殺人

因爲殺人的也要被人所殺

以命償命


論到不可奸淫

因爲萬惡淫為首

是可羞恥的污穢的

淫心既起

就領出各樣的罪來


論到不可偷竊

因所偷的原不是自己的

又使別人無故受損

是不公義的

他怎樣偷

還要怎樣還

并且還要加倍


論到不可説謊作假見證

因爲神是信實的

説謊是屬魔鬼的


論到不可貪戀別人的東西

因爲死亡和陰間永不滿足

死的毒鈎就是罪

罪藉著人的私欲勾引人

欲望若不加以節制

就會被永不滿足的罪鈎住

貪的越多胃口越大

貪財是萬惡之根


這些就是律法

違背律法的就是罪

撒罪孽的必收災禍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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