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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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知。

「蒙彼的海」第二期 | 遛狗哲学

「蒙彼的海」是我决定从4月1日开始做的栏目,目标是日更。

蒙彼利埃是一年前我去法国找朋友的时候最喜欢的城市,朋友便在这个城市读书。那片海在当时治愈了我,也在之后的很多时刻鼓励了我。记住那片海,便是给若再次陷入崩溃的自己找个慰藉。仅此而已。

以这段有些个人的话做开篇,欢迎阅读我的栏目。


我把碎布缝成便携的餐具袋,我用没吃完的米饭炒了作晚餐便当,我向路过的人示好,还厚脸皮求助,我把散落的句子写出来拼凑成不连续的诗。

遛狗哲学——不过也是我自己的虚拟哲学。“经纪人”说虚拟哲学的对立面是现实生活,并且直言说没人想看虚拟哲学。不过,如果真是这样,那科幻题材的作品不早就没落啦?

好了,讲我今天想说的遛狗哲学。栏目第一期发出去之后,有朋友说我的这种惊慌也是“甜蜜的惊慌”。其实,对此,我是表示承认的啦。不过,今晚出大门的时候,还是被隔壁院子的一大两小的狗给吓到了,不知道何时才能克服惊慌,只有甜蜜。

其实,按理说,遛大狗的时候,怎么遛狗的人还惊慌起来了?路人还没说什么呢。我觉得我可能是遛狗的人里最胆小的了吧。之所以说到路人惊慌这个问题,是因为即便金毛是非常温顺的狗狗,即便我用自认为比较结实的绳子牵着芒果,而且很多时候见到人,我都会及时地缩短绳子,把狗狗拉得和我靠近一点,但还是无法消除本身就害怕狗、尤其是大狗的人的恐惧。

起初,我好想和害怕的人解释,好想给芒果挂个牌子,写着“我很温顺,请不要害怕我,除非你是泰迪,或者你带着泰迪在身边(开个玩笑,请泰迪的主人们不要骂我)”。这种牌子当然是不能挂的,狗又不完全真的受人控制,我这样保证,万一真因为我的保证而使路人上前和芒果玩耍,那我……大概是有过于自信的过失了吧(学法的法盲是我)。

不过今晚遛芒果的时候,我抬头看着发芽的梧桐树,忽然想明白了这个问题。即,我有遛狗的自由,且为保证路人的安全,应当履行牵绳的义务。与此同时,路人也有恐惧的自由——这种恐惧应当得到尊重,不能因为我爱狗、信我的狗不会咬人而得到我的指摘。再往下说,路人恐惧的自由并不能当然地侵犯到我遛狗的自由,这需要论证,即我遛芒果对路人是否存在真实的“危害”,这种“危害”是否达到了需要限制我遛芒果的权利的程度,并且也需要通过恰当的程序来作出限制的决定。如果我的遛芒果权被限制,那我是否可以得到救济,我的申诉权是否可以得到保障,我是否有成功争取遛芒果权的可能性?应该还有很多需要注意的问题,希望评论区可以补充。

你看,这样一讨论,芒果压马路的权利在我这套论述里,并不是作为一个讨论对象存在的,而是作为我权利的客体而存在。因为我们目前认识的法律,都是讨论人和人之间的关系的,动物是作为财产、物品存在的。不要害怕,我不是要替动物打拳。我是说,如果芒果是个野狗、流浪狗,那么芒果被人打死的概率就飙升了。

我没有说他一定会被打死,而是,算了,说到这儿吧。



但并不妨碍我们去思考怎样让自己更好,让更广泛的人和空间更好。

——十八线网络杂文写手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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