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舟
维舟

别把惩罚当教育

这也许是得到了对规范的遵从,但一个不敢打破禁忌的社会,最终也将失去冒险精神和活力。

日前发生了两件看似不相干的事,但如果深入来看,其内在逻辑却是一致的,而这绝非偶然。

第一件事是“南京家长上门掌掴幼童”。据警方通报,11月8日晚,鲁某某因当天上午其儿子在幼儿园与同班男童争抢玩具时被对方戳破头皮,到对方家中讨要说法。从视频上看,他情绪激动,猛力掌掴那个孩子,致使其仰面倒地,男孩的爷爷上前守护,用椅子和他发生肢体冲突,也被他打成腿骨折。

事后,网上关注的多是打人者的特殊身份(南京某医院医生)、其家人到被打者家里跪地请求谅解等等,但我在意的不是这些“花絮”,而是他为什么要上门打人。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一边呵斥孩子“为什么打人”,一边扬手就是重重的一巴掌。换言之,他是“用打人的方式来教育孩子不应该打人”。这不仅仅是“以牙还牙”的“同态复仇”,当着老人的面,还表明他的一种态度:你们不教育孩子,那我来代你们教育。

对两个孩子来说,这都是一种极其糟糕的教育方法,且不说被打的孩子留下心理阴影,他最终被刑拘,自家的孩子又怎么看待父亲的行为?实际上,尽管以正义的名义,但他示范给儿子的是一种丛林法则:别人任何轻微的冒犯,都要狠狠地打回去,让对方再也不敢轻易动自己一下。

幼儿园的孩子,还处在社会规范意识模糊的人生初级阶段,也不知道如何控制自己的力量,有时甚至用打人来表达“喜欢”,因而孩子之间发生磕磕碰碰,是常有的事。此时尤其需要师长耐心地劝导,告诉他们打人不是一种社会交往的良好方式,才能让他们体会到更微妙、文雅的方式应当如何。

不仅如此,体罚对孩子基本是无效的。我家老二从小吃软不吃硬,他六七岁就说过:“妈妈,你不打我是对的,因为打我也没用。”虽然有时被他搞得很无奈,但不得不承认,这倒也是大实话。

我也是身为人父之后才知道,两三岁的孩子无法在自己的行为和遭受的惩罚之间建立因果关系,也就是说,他很难认识到“我是因为做了某件错事,所以被惩罚了”,由此知错悔改,而是只记得自己受了惩罚,不清楚大人为何暴怒。其结果,他们或是畏畏缩缩,不敢惹怒权威,或是压抑隐忍到某一天,以同样的暴力回应。

第二件事,是甘肃酒泉市肃州中学的一份处罚通告:两名高三学生在居家隔离期间下楼活动,“其行为给属地防疫工作带来严重安全风险”,学校决定对其处以开除学籍、留校察看半年的纪律处分。

虽然从法律上说,被开除学籍之后仍能以社会考生身份参加高考,但这一处分将留在档案里,伴随你一生。可想而知,对于还有半年就要“一考定终生”的学生来说,这是一次非常沉重的打击,甚至有可能成为人生的转折性事件。

这样一个处分,可能影响两个孩子的一生,但这一点,难道学校不知道吗?那不可能不知道。合理的推测是:正因为清楚地知道这处分很重,学校才做出了这样的决定,以此震慑试图逾越规范的学生。

也就是说,这乍看是针对两个孩子的,但实际上是针对全体学生的:任何规范不允许的轻微之举,都将遭到严厉惩罚,你们最好乖乖听话——要起到“警示作用”,恰恰需要足够严厉。

在一个甘肃知识精英的群里聊起此事,有人觉得太酷烈,为同情孩子的遭遇,但也有一位说:“这个我也得给学校说几句。兰州文理学院几千人被传染,就是因为两个翻墙外出的学生。”

这就像是一种军法约束下的群体:为了保全整体的利益,防微杜渐,将任何偏离的行为扼杀在摇篮里都是必要的、合理的。就此而言,那两个孩子其实是示众的材料和必要的代价。用福柯的话说,公开审判、惩罚成了一种教育方式。

由于判得实在太重,舆论哗然,当地教育局已紧急责令肃州中学撤销这一处分决定,改为对学生“批评教育”。然而,这背后的逻辑其实普遍潜藏于我们的社会文化之中。

儒家一贯极为注重社会规范,而且这些规范就像医生开的处方,你不需要知道为什么,照做就是。虽然孔子时代的儒家教学也很注重“因材施教”,但后世流变的趋势,总的来说极其注重遵从,而不鼓励反思、疑问,不仅如此,如果你偏离、挑战它,还会遭到严惩。

在这种情况下,惩罚就被正当化为一种教育方式了,因为这种观念假定:要让人遵从规范,就有必要给对方一个“足够的教训”,使之再也不敢触犯。

小时候有一次,我就看到过邻居暴怒之下揍儿子,边揍边骂:“这么小的年纪,竟然就敢做出这种事,看我不打死你!”打累了,他反复质问:“你还敢不敢?还敢不敢?”孩子哭着说:“再也不敢了……”

那孩子究竟犯了什么错,我早不记得了,但对那一幕场景却记忆犹新。南京那位家长之所以质问孩子“为什么打人”之后就动手打他,恐怕根本逻辑也在这里:要用暴力惩罚来教训孩子永远不敢重犯。至于肃州中学的那份处分,虽然做法略有不同,但内在的精神也一样,那就是把严厉的惩罚当作是杜绝失范行为的不二法门。

这其实都谈不上是“教育”,倒不如说更像培养一种条件反射的肌肉记忆,让人想起巴甫洛夫式的动物实验:如果猴子们发现,只要去碰香蕉,就会被自动装置的水枪喷射,久而久之,他们就逐渐地不再去碰香蕉了,甚至有猴子试图去碰,也会被其它猴子拽住。然而,它们仍然无法明白,为什么香蕉碰不得,只是把它作为一个不容置疑的禁忌接受了下来。

人当然不是猴子,但如果在他有意无意踩到红线时,得到的不是耐心的说理、劝导,而是高压电网,那么可想而知,他们可能也会变得唯唯诺诺,不敢越雷池一步。这也许是得到了对规范的遵从,但一个不敢打破禁忌的社会,最终也将失去冒险精神和活力。

事情还并不到此为止,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超越适当程度的惩罚,有时也会适得其反。因为这种旨在“给他一个足够教训”的惩罚,往往过重,但也正因此而无法让一个有自我意识的受罚者发自内心地认罪,而只会将自己看作是受到了不公正待遇——换言之,对方并不是有理,只不过是有权罢了。

我一位同学曾和我讲过,他自小顽皮,闯了不少祸,他父亲忙于生意,无暇照管,每次听说就是一顿揍,指望他改邪归正,永不再犯,但结果却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父子之间的暴力对抗不断升级。直到有一天,父亲把他绑在水泥柱上抽打,但他并不服气,不哭不叫,只是在父亲抽断一根皮带之后冷冷地说:“你打完了?那我走了。”

回忆起这些,他感叹:“真的,要不是我妈宽厚慈爱,换了个学校环境后老师也循循善诱,我很可能会走上邪路。”很长时间里,他和父亲独处都说不出的别扭,难以和解。不过,这段经历也从另一面教育了他——他说,身为人父之后,他经常提醒自己的一点,就是不要像父亲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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