盧盧
盧盧

自由工作者,即是不在社會安全網內的人類。香港人。正準備成為中女。有一對雙魚座性格擅長敲鍵盤的雙手,寫電影、寫小說、寫故事。

【價值103.8萬的三分鐘短片】|在香港發生的事情

最近香港KOL(aka HK YouTuber) 爭論拍片的價值問題引起大眾關注,我身邊不少從事拍攝行業工作的朋友也發表自己的意見,「創作/製作/作品和錢」的關係不時都會有所討論,但一直都是爐圍的話題,直至大J 的一個言論令這個話題前所未有的活躍。


前因後果.

事源是立法會議員陳志全發現政府拍攝的宣傳片價值100萬,於Facebook發表意見,當中提及「用過百萬想達到什麼樣的宣傳效果?香港人係要公義和真相呀!」

陳志全議員執著的位置是「宣傳效果」,暗指這個價錢沒有相對的宣傳效果,再配上後一句「香港人係要公義和真相呀!」。我會把他的意思演譯為:「政府用100萬拍片宣傳叫人珍惜香港?不如拿這筆錢做實事,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又好、用作修補社會撕裂又好,不是拍片叫人珍惜香港就有用。」

我會認為他的言論想引發的討論是「政府該如何運用公帑」。

陳志全Facebook

幾小時後,大J 看見陳志全議員的Post後,轉發加上自己的意見,他用Breakdown的方式去表達,這是完全不值這個價錢的一條短片,並懷疑當中有利益輸送。

他的言論想引發的討論,在這刻變成「政府有否貪污」,而他的指控比起陳志全議員的指控是嚴重性較大,我們經歷過梁振英UGL事件,大家會理解這是種懷疑是合理,但他運用的材料,那個Breakdown是不合理的,這正正惹怒不少以製作維生的人們。

他用自己角度做的Breakdown並不是代表業界情況,甚至這一個Breakdown會影響眾多製作公司,對整個拍攝生態有壞的影響。


大J facebook

大J 的言論一出引來不少人的嬲嬲,伍公仔也出了一個Post反駁大J的言論,直指他是行外人貶低行內人專業價值,伍公仔馬上拿出廣告界及專業製作界別的Breakdown給大家參考。

伍公子facebook

伍公子表明「成品的質素/好看與否」和「值不值錢」沒有直接關係。業界的朋友大部分都支持伍公子的言論,隨後大J都表示有廣告導演私下跟他討論,他明白自己犯錯的地方,為自己衝動的言論跟大家道歉。


Spin 話題.

討論來到這兒,令我想起剛剛看完的一部Netflix 紀錄片"Tiger King: Murder, Mayhem and Madness"(養虎為患),紀錄片講述飼養老虎的動物園主人Joe Exotic(異國喬 )與保育老虎人士Carole之間的糾紛,最後導致Joe Exotic身在獄中的故事。

故事到最後,導演問:「誰贏或誰輸?」

其中一名動物員的員工說:「Nobody.」

原本由愛護動物和拯救瀕臨絕種動物的初衷,慢慢變成兩個人的爭論,Joe Exotic越來越忙於消滅Carole而乏視動物;Carole則花下大量金錢去告Joe Exotic,明明這筆錢可以用保護森林、野外動物等等,雙方卻選擇把時間和錢花在對方和司法程序上。

當我再沉思KOL們之間的爭論,我們是合力把討論引導向「衡量製作價值」方向的同時,又有沒有把「政府花費項目是否用得其所」的話題移走?

這是其是,非其非。在這件事情上,政府花費合理,製作價錢是合理,但決定製作短片之前 ,有沒有衡量過到底這條短片對市民有沒有作用?還是這條短片僅是政府部份「為做而做」的成品,沒有打算把資源用作解決深層次問題?




題外話 .

既然原本談論政府的話題早已移走,倒不如乾脆討論創作價值的問題,畢竟「無論你點話政府,政府做得幾錯都好,佢都唔會改㗎啦!」,而創作這個話題跟大家息息相關。

相隔幾天後,另一位Video Blogger 司徒夾帶亦回應話題,簡單概括一下,他意思是藝術作品本身就不能Breakdown ,Breakdown 背後目的是為了逐項逐項跟你壓價,對創作者甚為侮辱。

很不幸地,我跟別人談案子也都是用 Breakdown 的方法。我為自己辯護會是,感覺似是有理據去說服別人,為何我的作品值這個價錢,而且我沒有留意自己侮辱了自己。

這令我反思,我怎樣推出我的作品。我會創作亦會確保作品的質素,但不等於我會懂得如何賣出作品。

我所謂「賣」作品的方法,除了以報價接案的模式外,亦有使用的Like Coin打賞制度,用讚換錢。打賞制度是先做好作品,再按其他人的心意去決定打賞多少,並非接案子的明碼實價。而當我追求 Like Coin的數目,很易變成「乞Like」,為了討好大眾而創作,又何嘗不是自己侮辱了自己呢?

最後提醒自己一句,

創作先是作品和自己的事,之後才是作品和其他人的事。

CC BY-NC-ND 2.0 版权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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