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传尊师Karma酱
南传尊师Karma酱

大家好,我是金融诈骗规划师karma酱;擅长领域:实体经济传销化;国家政策解读;假新闻拼接&撰写;销售培训;线下洗脑;男性/女性/TS PUA;网络造谣;攻击同行;量子波动速读、蒙眼识字、HSP超感知全脑开发;资金盘评盘;创业劝退咨询;破产跑路规划等。 喜欢唱、跳、rua和篮子;

【闲话】这个大叔真的把小孩吃掉了!

*本文 真 · 全篇高能慎入*

可能有的家人们,心里或多或少都有“广东人吃小孩”的成见,而这种成见,多半都是上图引起的。

很长时间以来,我都认为,(社会上一小撮)广东人吃小孩或许是真的,但这张有些过于粗糙的照片,多半是假的。

直到最近看了网上的文章,才知道,照片是真的,小孩也是真的。

只不过这位大叔不是广东人,而是来自四川成都的行为艺术家,朱昱。

但奇怪的是,并没有人因此就把“吃小孩”的罪名重新按到四川人头上。

1.原委

朱昱的大多数作品,都以人体为原材料。在《全部知识学的基础》作品中,大叔把利用两年时间,从各处坑蒙拐骗来的人体大脑标本,搅烂后罐装,最后在1999年上海“超市艺术”展览上出售。

整个制作过程都被录像,并在展览上循环播放。

值得一提的是,每瓶大脑,售价仅98元,并贴有“不可食用”的标签。

同年,大叔用同样的方式,在各大医院寻找引产或流产的死胎,准备进入下一个“可食用”的阶段。

在不懈的努力下,2000年10月,大叔终于找到了一只六个月大的死亡女胎,开始了名为《食人》的行为艺术创作。

2000年10月17日,大叔将胎儿洗净,“加了很多调料”进行烹饪,将胎儿作为晚餐食用,并与之前一样,录像拍摄了整个过程。

网上流传“广东人吃小孩”的证据之一

由于“心理反应”过于强烈,大叔忙活了半天,最后只吃下了1g左右的胎儿。

作品的轰动效应,甚至引来了英国BBC的报道,并拍摄了相关的纪录片。

2.进阶

于此同时,大叔开始向自己下手了。同样在2000年,大叔制作了《植皮》作品,把自己肚子上的一块皮切下来,再移植到一块猪肉上。

注意:猪肉在病床上

而和接下来的作品相比,《植皮》只算是“活动筋骨”的范畴。

在随后的两年中,大叔开始着手准备更加惊世骇俗,或者说骇人听闻的作品——

《献祭——用自己的孩子去喂狗》

作品内容如字面意思所示,大叔先是花钱与一位女子达成协议,使女子怀孕三个月后进行引产,随后大叔用胎儿,也就是“自己的孩子”,拿去喂给买来的一只土狗吃。

因为胎儿已经比较大,大叔把胎儿用刀切碎,便于狗进食。

以上,就是大叔三个比较有冲击力的重口味创作了。

3.后果

大叔的内容在网络上曝光之后,众人自然骂声一片,说他是变态,疯子,应该枪毙,判刑,等等等等。

但实际上,大叔并没有因此受到任何法律惩罚。

有的家人会想到,可以用“侮辱尸体罪”来起诉大叔。然而法律对“侮辱尸体罪”的解释是,对“人的尸体”进行肢解、奸淫等破坏行为。

但根据现有中国法律,胎儿不属于“人”的范畴。

据相关部门统计,中国每年有超过1000万例堕胎,如果胎儿属于“人”的话,这些堕胎者和机构,都会以“故意杀人罪”被起诉的。

至于吃人,大叔似乎有些洋洋得意地表示:

"宗教并不禁止人吃人。我也找不到任何一条禁止吃人的法律,我利用了道德和法律之间的一个空隙作为我的艺术基础。"

可见,大叔在做这一系列事情之前,似乎已经做了充足的准备去钻法律的空子。

不知道这是不是也算是他艺术创作的一环呢?

今年5月份大叔参加活动的照片

4.评价

在《用自己的孩子去喂狗》作品中,大叔记录了他说服女方提供胎儿的对话全文。网上可以搜到,有兴趣的朋友们可以看一下。

这里截取一段,我认为能够表现大叔精神状态的对话:

女: 你知道吗?我特喜欢小孩。你说怀上了再弄掉了,我特喜欢小孩,真的!太残忍了!
朱: 这个事对我感觉像做孽一样……我做完这个作品会遭报应,但这东西 必须得有,至少必须得有人去做。得有这么事实摆在那个里面。明白我说的意思吗?
女: 明白。
朱: 从这个角度来说的话,没办法,只能做这么一个东西。

奥地利心理学家阿德勒在畅销作品《自卑与超越》中提出,精神病人和常人的不同,不在于他们的逻辑上出了问题,精神病人的逻辑有时候是天衣无缝的,区别在于精神病人的一种“强迫心态”。

对于一个愿望、一个想法,正常人的反应是“我想要”、“我希望”、“我愿意”,对于“必须”、“一定”等强制性的心理,更多的是外界施与的压力;

而精神病人,或者说有精神病倾向的人,往往会在没有外界压力,或者在一种幻想出来的压力(比如被害妄想、忽然不切实际的伟大激情、脑波控制等)驱动下,主动产生了“必须这样”,“如果不这样我就会怎样怎样……”的强迫性心理。

如果说发疯是鸦片,那么强迫症就是大麻

回到大叔,对于自己“骇人听闻”的作品,他表现出了痛苦的情绪,面对烹饪好的死婴,他并没有大快朵颐,也只吃下了1g而已,当然,如果他说了实话的话。

而在《孩子喂狗》的作品中,大叔也明确地表示,自己的行为“不如一条狗”。

朱:你知道我拿这个小孩干嘛用吗……我拿这个小孩去喂狗,这是我的孩子,然后让狗给吃掉了!你明白我的意思吗?我用我自己孩子去喂一个狗!……你有什么感觉?你先别问我为什么!
女:我觉得你还不如一个狗!
朱:肯定的,这个我都知道这一点。你这句话挺到位的,真的!我真的还不如一条狗......

如果排除大叔在伪装自己情绪的情况,从上述对话可以看出,大叔感受到了自己行为的可怕之处,内心是有抗拒的。

但他的抗拒情绪,让位给了自己的强迫心理,抱着一种“必须这样做”、“必须有人要迈出这一步”,甚至“天降大任于斯人”的使命感,完成了这件事情。

我们可以得出结论,大叔是多少有点“不正常”的。

5.其他

大叔或许也知道,自己多少有些神经病了。

朱:你觉得我神经病吗?
女:我不知道,我不能理解你,你知道吗?
朱:我都不能理解(我自己)!真的!好些多东西你只能做出来。不是你理解或不理解的东西。

个人看来,大叔这句话,多少有点预言的性质。

十多年过去了,网络的发展,让我们知道太多令人瞠目结舌,无法理解,甚至不愿鼓起勇气理解的事情。

人们感觉惊恐、愤怒、无助、犹豫,惊慌失措地寻找着答案,

但就像大叔所说,很多事情做了就是做了,人家自有目的,不是给你理解或者不理解的。

过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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