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暴露出台灣法官高高在上心理狀態的問題
IPFS
民意炸裂!多數人反廢死 大法官質問法務部:一定要妥協嗎? (msn.com)
我不太懂台灣的法官是否是在自己的象牙塔太久,導致目前為止我看到的大法官一個比一個還要脫離社會
上述新聞這位法官的問題,我覺得問得很奇怪
只要跟民意有關,就絕對要和民意妥協?或要依循民意,而捨棄大法官自己所認為的憲法價值?
法律本身就是為了服務"人"存在的,即便是憲法也是如此
法律是因為人存在,而非人因法律而存在
盡可能公平的保護"人"才是法律設立的核心
這個問題完美的彰顯出了台灣法官高高在上的心理狀態
為什麼會問出,大法官自身的憲法價值高於整體民意的這種問題?
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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